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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兴宁区教育局,对该城区23所有食堂的中小学进行了食品安全互评互查。“互评互查”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校进行互评互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督促学校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