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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桥门式起重机的广泛应用,对其安全性能的要求也日益重要,这也对检验方法有了更严格的要求,笔者对起重机械三大部分的检验进行了总结,保证了起重机械工作的安全性。
关键字桥、门式起重机;电气;检验
1.引言
起重机是用来对物件起重、运输、装卸等作业的动力驱动机械设备。起重机在搬运物料时,往往经历起升、运送、下降以及回到原处的过程。因此,起重机受到的载荷是变化的,是一种间歇动作的机械。起重机一般由机械、金属结构和电气等三大部分组成[1]。
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2]。起重作业是一种事故多发性的作业,随着起重机的广泛应用,其安全生产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下面笔者从起重机的三大部分的检验方法来进行分析。
2.检验方法
2.1机械部分的检验
机械部分的检验主要是起重机各零部件的检查,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对各类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是否磨损、变形、缺损,并且判断是否达到报废要求外,对吊具、钢丝绳、滑轮、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足本规则B6.2~B6.5的要求[3]。
2.1.1制动器的检验。对于制动器的检验必须要满足以下要求: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Q0002-2008)第六十七条要求; 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采用常闭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制动时平稳性要求;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没有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没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没有摩擦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mm。
2.1.2起重量限制器的检验。超载作业是造成起重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使用灵敏可靠的超载保护提高起重机本质安全性、防止超载事故的有效措施。
在结构和外观上,限制器外部不应设电源开关;报警灯应为红色;安装应牢固可靠,并且要有防震措施;产品铭牌内容应符合标准规定。
现场检验时,检查试验和结果应符合如下要求: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2.1.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的检验。当起升机构工作时,限位器可以使吊具在工作高度范围内工作。检验时要进行动作试验,检查是否满足如下要求:起升高度限位器有效;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设置有不同形式的上升位置的双重高度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吊具可能低于下极限位置时,或者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起升高度大于20m时,应当设置下降深度限位器,并且工作有效。
2.1.4运行机械行程限位器的检验。起重机小车或大车工作运行到行程的极限位置时,应停止运行,以确保起重机在设计规定的服务面积内工作,有效的限位器能够防止车体与止挡和缓冲品质碰撞。其检验方法如下:将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是否能够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2.1.5对于露天工作的在轨道上运行的桥门式起重机,还应当设置防风装置,检查其是否满足以下要求:门座起重机防风装置及其与防风装置的连接部位符合设计规定;防风装置进行动作试验时,钳口夹紧或者锚定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可靠,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正常有效;防风装置零件无缺损。
2.2金属结构部分的检验
为使起重机械能够安全可靠的起重物件完成搬运工作,起重机构的金属结构必须要满足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因此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规定,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要满足以下的要求: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发现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等要求时,应当予以报废;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箱型起重臂(伸缩式)侧向单面调整间隙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必要时进行测量。
2.3起重机械电气系统的检验
起重机的工作环境一般都比较恶劣,而且户外工作的起重机经常受风霜雨雪等影响。起重机的工作又是间隙工作制的,所用电机通常频繁的起动、制动、反转状态;为此,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和控制线路的设计与配置,必须考虑适应上述工作特点。
2.3.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的检验。该部分的检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检查电气设备与控制以及升降机(指升降作业平台,简易升降机)的操纵机构功能是否有效;二是检查防爆型、绝缘型、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是否与工作环境的高温、防爆、绝缘等级相适应,并且有防护措施。
2.3.2电气线对地绝缘电阻的检验。对于电网电压不大于1000V时,在电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施加500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濕环境中不低于0.4MΩ。
2.3.3起重机械接地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电缆金属外皮、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一端等均须可靠接地。而且宜采用专门设置的接地线,保证电气设备的可靠接地。
2.3.4失压保护
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者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应当处于断电状态,以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
2.3.5应急断电开关的检验。每台起重机械应备有一个或多个可从控制站操作的紧急断电开关,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能够停止所有运动的驱动机构,但不应切断可能造成物品坠落的动力回路。该开关应为红色,且为非自动复位的[4]。
2.3.6此外,对于有司机室的桥门式起重机,还应当设置连锁保护装置,当起重机械的门或者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时,总电源应能断开;当处于运行状态,如果门打开,总电源应能断开,并且所有机构的运行都应该停止。
2.3.7对于采用不能自动复位的控制器的,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检验方法如下: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者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2.3.8根据起重机的工作环境及工作要求,电气系统的检验还包括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的检验、按钮盘的控制电源检验、照明安全电压的检验等。
3.总结
通过规程和标准的要求和实际的检验,总结发现桥门式起重机在检验有很大一部分是相同的,只有在一些工作不同的情况下,才有一些区别。在实际的检验中,只要能做到以上三个部分的检验,就能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工作,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4.参考文献
[1] 刘鸿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M].上海:上海工业出版社,2003.6。
[2] 张应立.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M].北京:中国石出版社,20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S].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12。
[4] 傅德源.实用起重机电气技术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