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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监督权,是对国家意识的科学的、法定的体现与表达。新时代下,检察机关应重新定位监督职能,并建立全局性的检察监督理念,善于融入新思想、新声音、新技术。并从以下四个维度着手,思考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发展问题。即强化检察机关监督的本体属性、丰富与拓展法律监督手段与模式、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诉讼监督体系、注重采纳与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与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