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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颂体之“颂”的含义进行了全面的辨析,依次考察了“容”“美”“诵”“讼”这几种含义在早期颂体中的实际呈现情况.文章认为,描述形容是颂的外在表现手法;包容说则是汉代经学对颂的再阐释,本身不是“颂”的本义;赞美是颂的主要功能之一;“诵”是因为“传诵”义引申出“赞美”义而与颂产生关联的,其体式和吟诵方式均与《诗经》之颂的体式及表演方式有所不同,并非颂的本义;“讼”作为文体专有名词,是颂诗的专字.除了以上的义项之外,一些颂中的异质性元素值得重视,它们是指一些出现率比较低的颂体特点.颂的很多特点都是在变化的,有的逐渐淡出,有的逐渐深化,这体现了颂体的发展性,与之相关的是早期颂体的范围也一直存在不确定性.“容”“美”“诵”“讼”从不同层面、在不同时段共同呈现了颂体之“颂”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