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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开晒账本
10月16日,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被发布在了广州财政局的网站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舆论首先肯定了广州市“首开”政府晒账本的“先河之气”。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推诿拒绝相比,广州市政府“网上公开晒账本”很不容易。晒账本就意味着要接受公众的公开质疑。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更何况先前也没有哪个政府部门这么做。敢于晒账本,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广州市政府心中的坦荡,说明政府从根本上愿意改进自己的工作。
其次,舆论也对账本中的立项做了质疑。一是认为,账本晒得不够清晰明了,无法在账本中看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二是怀疑在财政预算中,一些部门享受了特权经费或者说是超高额的预算经费。
有人发现,广州9个机关幼儿园,支出预算共计7431.44万元,其中一般性预算资金合计6001.32万元。这意味着,今年这些幼儿园总计计划支出7000多万元,其中有6000多万元来自财政经费补贴,而去年广州财政补贴给公交行业的资金仅7000万元。
对此,广州市财政局的回应是:第一,这些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财政是按有关规定核定其经费;第二,这6000万元补贴中,包含了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等,并不能简单用这个数字除以学生人数得出“每个幼儿一年要用掉2万元”的结论;第三,广州市财政今年安排的公交系统补贴共11.7059亿元,高于补贴机关幼儿园的6000万元。
一笔糊涂账。记录得糊涂,回应得也糊涂。
我们要说,因为是政府部门首次公开财政预算,公众也受宠若惊,没碰到这样的“大场面”,“没经验”。财政预算中的数字不小,因为它面向公共,面向广大社会群众。每一个庞大的数字面前,公众都需要得到合理解析。
其次,财政预算编制本身也存在两大制度性的缺陷,一是术语过多。人大代表都坦言看不明白——“以我的知识水平,达不到监督政府用钱的目的”。二是细节不够。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目前披露的预算报告,并不披露预算支出用于哪些具体的活动或规划,只是披露预算条目(例如人员和公用经费)类别下的信息。
针对广州市财政局的模糊回应,媒体评价,回应总比不回应好。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部门,积极、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是最基本的权力伦理。在公民权利意识蓬勃生长的年代,政府部门面对质疑,如果置若罔闻,奉行鸵鸟思维,注定会激起更强烈的民意反弹。
但与此同时,马虎的回应、简略的回应,比不回应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回应得不够彻底、不尽公开、透明,或者回应本身就是设置了障碍,只会让公众愈加疑窦重生。
我们一方面对广州市财政局及时回应机关幼儿园6000万元补贴的公众质疑,表示欣慰;另一方面却备感不舒服,所谓的回应,太大而化之、太笼而统之,粗糙的回应让人抓狂。“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等”都是怎么分配的?每一部分的比例是多少?在职人员有多少、离退休人员有多少?这样的回应没有多大意义,公众的知情权仍然没有得到捍卫。
或许是受补贴的幼儿园和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未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造成广州市财政局也只得回答得比较含糊。制度的惯性下,多年来相关部门在申请预算时,缺乏足够的细致,相关人员审议和批准预算信息时,也缺乏足够的严谨,最后,预算实施时,又没有到位的监督。
如果记录得详细些,相关立项下都有子栏目,很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或者说,根本不产生那些不应该是疑问的疑问。
美国:敞开天窗说亮话
在公民权利意识浓厚的美国,政府财政情况向公众公开是政治传统。
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政府之窗”首页,专门设置了有关于公民、商业和政府三项信息的快速启动栏。进入政府内容页面,关于“政府雇员”、“政府采购”、“国家机构及教育机构的财政管理”、“政府财政开支去向”等信息一应俱全。“政府财政开支去向”里写道,“在经济时代,市、县、州及联邦各级所有纳税人,都有权知道他们所缴纳的税款是如何被合理使用的。德州审计长办公室致力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制定本州新的账务制度。数据每晚更新,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主页面提供“付款”、“预算和支出”两大项内容,支持各种方式查询。可以说,你想要知道什么,都可以查询得到。页面同时还贴心地提供了“使用方法指南”、“专业词汇词意”等小工具。
广州市公布财政预算时,在回答“群众最关心的公款出国、公款招待、公车消费等内容并没有在上网公布的预算报告中体现出来”的问题时,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三公’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这个跟预算没有太密切的这种联系。因为预算不可能每一项都列出招待费多少、车辆的消耗费用是多少,出国考察费多少,没有这么列过。它是跟着不同的项目在走的”。
这样的回答,只能让人失望。随便翻翻美国各州的联邦财政预算,相关细节都细致到人、细致到时间:哪个部门的哪一财年的差旅费,国内还是国外,过夜还是不过夜,饭费,交通费都记录在案。“公共交通费用”一项,哪个人用了多少钱,何时发生,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
公开是预算透明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公开并不一定就意味着透明。财政预算一旦不精密、细致,既造成公民无法监督,也容易滋生腐败,给一些官员留下钻空子的空间和暗箱操作的机会。
政府的预算,国家的秘密?
此次事件中,上海市政府不幸地被作为了反面教材。上海市财政局拒绝公开财政预算的理由是“上海市2009年度本级部门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政府部门本级预算,到底算不算国家秘密?上海市财政局的答复,在一些政府部门极具代表性。
事实上,我国曾经的确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作为国家秘密。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该条例以列举的方式划定了国家秘密的一些大项,其中第五项是“国家财政计划,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这就是说,1951年的暂行条例,确实将政府预算列为国家秘密。
1989年5月1日,《保密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1951年6月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就是说,将政府预算作为国家秘密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已经废止20年了,上海市政府拒绝公开政府预算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是国际惯例,也是民主政治的常识。上世纪初,留学日本的中国知识分子,曾惊诧于日本政府预算公开带来的重大意义,率先在国内呼吁政府预算公开,政府接受人们的监督。这样的呼声,至今已过百年。今天,我国正在进行的公共财政改革,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健全公共预算制度,实行阳光财政。而阳光财政,顾名思义,就是将政府预算放到阳光下,接受人民的监督,杜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私相授、暗箱操作。我国财政改革的方向就是政府预算公开,将政府预算作为国家秘密与财政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政府预算公开不但是各国通例,而且也是政治伦理的具体体现。政府预算资金无一例外来自公众的奉献。公众将自己的财产权让渡给政府,委托政府使用此财政资金提供公共物品,进行公共服务。由此,政府怎么花这些钱,要让公众看得到。政府预算就是关于政府如何花钱的计划,这种计划凭什么向公众保密?凭什么不让公众知情?固然,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将财政预算向社会公开。但是,无论《保密法》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它们的重要原则都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保密、禁止公开的,那么一切政府信息,包括政府预算,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是不得拒绝公众公开化的要求的。
有多少废止的法律法规,仍作为行政的依据?
政府预算公开虽然是常识,但一些政府部门却仍然拿20年前已经废止的文件做依据,将政府预算当成国家秘密,以对抗公众公开化的要求,又不得不牵扯到再一个问题:还有多少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今天仍然还在作为政府行政的依据?
遗憾的是,在媒体一片追逐、叫好广州市财政局率先公布本年度财政预算的喧嚣之后,再无人继续追踪这一事件。再次打开广州市财政局的网页时,114个部门的财政预算,已经再也无法打开。是不堪公众越来越多的质疑声?还是财政预算越来越经不起公众地推敲? ■
10月16日,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被发布在了广州财政局的网站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舆论首先肯定了广州市“首开”政府晒账本的“先河之气”。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推诿拒绝相比,广州市政府“网上公开晒账本”很不容易。晒账本就意味着要接受公众的公开质疑。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更何况先前也没有哪个政府部门这么做。敢于晒账本,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广州市政府心中的坦荡,说明政府从根本上愿意改进自己的工作。
其次,舆论也对账本中的立项做了质疑。一是认为,账本晒得不够清晰明了,无法在账本中看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二是怀疑在财政预算中,一些部门享受了特权经费或者说是超高额的预算经费。
有人发现,广州9个机关幼儿园,支出预算共计7431.44万元,其中一般性预算资金合计6001.32万元。这意味着,今年这些幼儿园总计计划支出7000多万元,其中有6000多万元来自财政经费补贴,而去年广州财政补贴给公交行业的资金仅7000万元。
对此,广州市财政局的回应是:第一,这些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财政是按有关规定核定其经费;第二,这6000万元补贴中,包含了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等,并不能简单用这个数字除以学生人数得出“每个幼儿一年要用掉2万元”的结论;第三,广州市财政今年安排的公交系统补贴共11.7059亿元,高于补贴机关幼儿园的6000万元。
一笔糊涂账。记录得糊涂,回应得也糊涂。
我们要说,因为是政府部门首次公开财政预算,公众也受宠若惊,没碰到这样的“大场面”,“没经验”。财政预算中的数字不小,因为它面向公共,面向广大社会群众。每一个庞大的数字面前,公众都需要得到合理解析。
其次,财政预算编制本身也存在两大制度性的缺陷,一是术语过多。人大代表都坦言看不明白——“以我的知识水平,达不到监督政府用钱的目的”。二是细节不够。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目前披露的预算报告,并不披露预算支出用于哪些具体的活动或规划,只是披露预算条目(例如人员和公用经费)类别下的信息。
针对广州市财政局的模糊回应,媒体评价,回应总比不回应好。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部门,积极、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是最基本的权力伦理。在公民权利意识蓬勃生长的年代,政府部门面对质疑,如果置若罔闻,奉行鸵鸟思维,注定会激起更强烈的民意反弹。
但与此同时,马虎的回应、简略的回应,比不回应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回应得不够彻底、不尽公开、透明,或者回应本身就是设置了障碍,只会让公众愈加疑窦重生。
我们一方面对广州市财政局及时回应机关幼儿园6000万元补贴的公众质疑,表示欣慰;另一方面却备感不舒服,所谓的回应,太大而化之、太笼而统之,粗糙的回应让人抓狂。“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等”都是怎么分配的?每一部分的比例是多少?在职人员有多少、离退休人员有多少?这样的回应没有多大意义,公众的知情权仍然没有得到捍卫。
或许是受补贴的幼儿园和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未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造成广州市财政局也只得回答得比较含糊。制度的惯性下,多年来相关部门在申请预算时,缺乏足够的细致,相关人员审议和批准预算信息时,也缺乏足够的严谨,最后,预算实施时,又没有到位的监督。
如果记录得详细些,相关立项下都有子栏目,很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或者说,根本不产生那些不应该是疑问的疑问。
美国:敞开天窗说亮话
在公民权利意识浓厚的美国,政府财政情况向公众公开是政治传统。
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政府之窗”首页,专门设置了有关于公民、商业和政府三项信息的快速启动栏。进入政府内容页面,关于“政府雇员”、“政府采购”、“国家机构及教育机构的财政管理”、“政府财政开支去向”等信息一应俱全。“政府财政开支去向”里写道,“在经济时代,市、县、州及联邦各级所有纳税人,都有权知道他们所缴纳的税款是如何被合理使用的。德州审计长办公室致力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制定本州新的账务制度。数据每晚更新,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主页面提供“付款”、“预算和支出”两大项内容,支持各种方式查询。可以说,你想要知道什么,都可以查询得到。页面同时还贴心地提供了“使用方法指南”、“专业词汇词意”等小工具。
广州市公布财政预算时,在回答“群众最关心的公款出国、公款招待、公车消费等内容并没有在上网公布的预算报告中体现出来”的问题时,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三公’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这个跟预算没有太密切的这种联系。因为预算不可能每一项都列出招待费多少、车辆的消耗费用是多少,出国考察费多少,没有这么列过。它是跟着不同的项目在走的”。
这样的回答,只能让人失望。随便翻翻美国各州的联邦财政预算,相关细节都细致到人、细致到时间:哪个部门的哪一财年的差旅费,国内还是国外,过夜还是不过夜,饭费,交通费都记录在案。“公共交通费用”一项,哪个人用了多少钱,何时发生,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
公开是预算透明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公开并不一定就意味着透明。财政预算一旦不精密、细致,既造成公民无法监督,也容易滋生腐败,给一些官员留下钻空子的空间和暗箱操作的机会。
政府的预算,国家的秘密?
此次事件中,上海市政府不幸地被作为了反面教材。上海市财政局拒绝公开财政预算的理由是“上海市2009年度本级部门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政府部门本级预算,到底算不算国家秘密?上海市财政局的答复,在一些政府部门极具代表性。
事实上,我国曾经的确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作为国家秘密。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该条例以列举的方式划定了国家秘密的一些大项,其中第五项是“国家财政计划,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这就是说,1951年的暂行条例,确实将政府预算列为国家秘密。
1989年5月1日,《保密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1951年6月公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就是说,将政府预算作为国家秘密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已经废止20年了,上海市政府拒绝公开政府预算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是国际惯例,也是民主政治的常识。上世纪初,留学日本的中国知识分子,曾惊诧于日本政府预算公开带来的重大意义,率先在国内呼吁政府预算公开,政府接受人们的监督。这样的呼声,至今已过百年。今天,我国正在进行的公共财政改革,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健全公共预算制度,实行阳光财政。而阳光财政,顾名思义,就是将政府预算放到阳光下,接受人民的监督,杜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私相授、暗箱操作。我国财政改革的方向就是政府预算公开,将政府预算作为国家秘密与财政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政府预算公开不但是各国通例,而且也是政治伦理的具体体现。政府预算资金无一例外来自公众的奉献。公众将自己的财产权让渡给政府,委托政府使用此财政资金提供公共物品,进行公共服务。由此,政府怎么花这些钱,要让公众看得到。政府预算就是关于政府如何花钱的计划,这种计划凭什么向公众保密?凭什么不让公众知情?固然,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将财政预算向社会公开。但是,无论《保密法》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它们的重要原则都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保密、禁止公开的,那么一切政府信息,包括政府预算,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是不得拒绝公众公开化的要求的。
有多少废止的法律法规,仍作为行政的依据?
政府预算公开虽然是常识,但一些政府部门却仍然拿20年前已经废止的文件做依据,将政府预算当成国家秘密,以对抗公众公开化的要求,又不得不牵扯到再一个问题:还有多少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今天仍然还在作为政府行政的依据?
遗憾的是,在媒体一片追逐、叫好广州市财政局率先公布本年度财政预算的喧嚣之后,再无人继续追踪这一事件。再次打开广州市财政局的网页时,114个部门的财政预算,已经再也无法打开。是不堪公众越来越多的质疑声?还是财政预算越来越经不起公众地推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