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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挂钩试点工作,近日,莱芜市下发了《关于建立挂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要建立挂钩试点月通报制度。每月25日前,由各国土资源分局对辖区内挂钩项目区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填写《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上报市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