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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表明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切态度.然而,审视这两部关键性立法的调整内容,不难发现未成年人的心理治疗问题仍然未被重视,以至于存在立法空白.通过对基础概念的辨析,对交叉学科的探索,对域内外相关规定的考察,可发现我国刑事立法在该方面有缺陷,这不仅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降低再犯率,更难以贯彻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政策.因而应当出台统一的《未成年人司法法》,对未成年的犯罪人和被害人平等保护,通过引入识别程序、治疗程序和跟踪程序等,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的心理治疗刑事规范,采用“试点—推广—拓展”三步走战略,将相关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