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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完善,法律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普法宣传活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步,迄今已有将近三十年的历程,取得了巨大成就。既便如此,我国的法律宣传途径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本文将探讨加强法律宣传的有效途径,以期能够加强法律宣传效果,推动我国法律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关键词:法律宣传;途径;法律意识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体系也随之日益完善。为了使我国公民更加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法律宣传工作便显得尤其重要。
一、我国法律宣传工作概况与公民的法律意识
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效是举世瞩目的。各级政府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立法机关立法践行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质量。司法机关依法调节社会矛盾和纠纷,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在传统观念中法律并没有很高的地位,对人的约束作用也是有限的,人们往往服从于家族规范和“礼”的约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国进行了近三十年的普法宣传活动。从以前的“息事宁人”“屈死不告状”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我国的法律宣传活动取得了巨大成效。虽然成效巨大,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我國法律宣传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宣传主体职能发挥不充分
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在各个部门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的过程中难免产生疏漏。一些职能部门和个别领导对如何发挥自身发职能作用来促进法律宣传工作顺利进行认识不足,一些基层法律宣传部门的稳定性不足也会导致部分地区法律宣传工作不能持续进行。
(二)形式主义,缺乏实质内容
我国大部分地区每年都会举办若干次法律宣传活动,但是采取的方式无非是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等,有人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来形容这种走过场的法律宣传活动。这些法律宣传活动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已经不适合当前大众的需求了。
三、加强法律宣传的有效途径
(一)从群众出发进行法律宣传
人民群众是法律的使用者,进行法律宣传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良好的社会秩序应该由社会共同营造而不是仅由职能部门去维护,因此相关部门在在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宣传讲解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同时宣传时要联系人民群众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增进他们对法律理念、法律常识的理解。
进行法律宣传除了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之外也要注意因材施教。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安排合适的宣传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从事法律宣传的工作人员需要了解不同种类人群的思想特点,厘清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可能触碰到的法律问题,精心选择相关案例,以便对症下药,取得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征求群众的立法建议也可以促进法律宣传的有效进行。相比于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和注重因材施教,征求群众的立法建议可以是推动法律宣传工作的间接途径。民主法治建设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自身的职能作用,能够提高法律宣传的成效,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在立法文本中反映人民群众的需求[2]无疑会增强普通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法律宣传工作也会更多地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法律宣传
法律是非常严肃的,因此人民群众在面对一些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时难免产生枯燥乏味之感。要使严肃的法律易于被群众理解和接受就要注重宣传方式的生动性。在今天,我们可以利用大众传媒来增强法律宣传的生动性。大众传媒兼具公众教育功能,可以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思想和法律知识。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的大众传媒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同时注意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的法制节目、法制栏目的质量,提升节目内涵,能够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律宣传的生动性。
习近平曾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大会上强调:“我们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在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今天,网络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网络对于法律宣传的重大意义。网络为查询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除此之外,网络还可以对法律宣传的相关内容通过声音、图像、视频等多种途径进行展示,使法律宣传的时间空间限制被打破,提升法律宣传的效果。
(三)注重增强法律宣传的持续性
短期的法律宣传收效甚微,想要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就要持续地进行法律宣传。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在进行法律宣传的过程中,我们一直面临着治理工程浩大、民主根基较浅、法治能力不足和内外环境复杂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建设是一个社会转型和历史性的过程,是一个渐进性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长期艰苦努力。[2]因此法律宣传工作者在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时要摒弃“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制定好宣传规划,明确宣传目的,制定宣传目标,了解宣传重点,做好法律宣传的一点一滴。宣传计划的制定要清晰、理性,避免不切实际的“法治焦虑症”和“法治大跃进”。要以一颗戒除焦躁的平常心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结束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仍旧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注重增强法律宣传的持续性来推动全体公民普遍支持和认同法律、法治[4]。探索加强法律宣传的有效途径,我们一直在路上。
参考文献:
[1]刘洋.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高法律宣传成效[J]. 现代交际月刊, 2016(2):20-21.
[2]沈悦. 普法思维应从“推销”向“营销”转变——基于法律营销的分析思路[J]. 法制与社会, 2015(19).
[3]溥德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拓性与艰巨性[J].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5, 16(1):37-40.
[4]柳玉祥. 論以法律接受为目标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路径选择[J]. 中国司法, 2017(1):15-20.
关键词:法律宣传;途径;法律意识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体系也随之日益完善。为了使我国公民更加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法律宣传工作便显得尤其重要。
一、我国法律宣传工作概况与公民的法律意识
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效是举世瞩目的。各级政府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立法机关立法践行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质量。司法机关依法调节社会矛盾和纠纷,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
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在传统观念中法律并没有很高的地位,对人的约束作用也是有限的,人们往往服从于家族规范和“礼”的约束。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国进行了近三十年的普法宣传活动。从以前的“息事宁人”“屈死不告状”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我国的法律宣传活动取得了巨大成效。虽然成效巨大,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我國法律宣传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宣传主体职能发挥不充分
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在各个部门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的过程中难免产生疏漏。一些职能部门和个别领导对如何发挥自身发职能作用来促进法律宣传工作顺利进行认识不足,一些基层法律宣传部门的稳定性不足也会导致部分地区法律宣传工作不能持续进行。
(二)形式主义,缺乏实质内容
我国大部分地区每年都会举办若干次法律宣传活动,但是采取的方式无非是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等,有人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来形容这种走过场的法律宣传活动。这些法律宣传活动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已经不适合当前大众的需求了。
三、加强法律宣传的有效途径
(一)从群众出发进行法律宣传
人民群众是法律的使用者,进行法律宣传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良好的社会秩序应该由社会共同营造而不是仅由职能部门去维护,因此相关部门在在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宣传讲解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同时宣传时要联系人民群众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增进他们对法律理念、法律常识的理解。
进行法律宣传除了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之外也要注意因材施教。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安排合适的宣传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从事法律宣传的工作人员需要了解不同种类人群的思想特点,厘清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可能触碰到的法律问题,精心选择相关案例,以便对症下药,取得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征求群众的立法建议也可以促进法律宣传的有效进行。相比于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和注重因材施教,征求群众的立法建议可以是推动法律宣传工作的间接途径。民主法治建设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自身的职能作用,能够提高法律宣传的成效,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在立法文本中反映人民群众的需求[2]无疑会增强普通群众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法律宣传工作也会更多地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法律宣传
法律是非常严肃的,因此人民群众在面对一些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时难免产生枯燥乏味之感。要使严肃的法律易于被群众理解和接受就要注重宣传方式的生动性。在今天,我们可以利用大众传媒来增强法律宣传的生动性。大众传媒兼具公众教育功能,可以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思想和法律知识。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的大众传媒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同时注意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的法制节目、法制栏目的质量,提升节目内涵,能够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律宣传的生动性。
习近平曾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大会上强调:“我们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在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今天,网络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到网络对于法律宣传的重大意义。网络为查询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除此之外,网络还可以对法律宣传的相关内容通过声音、图像、视频等多种途径进行展示,使法律宣传的时间空间限制被打破,提升法律宣传的效果。
(三)注重增强法律宣传的持续性
短期的法律宣传收效甚微,想要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就要持续地进行法律宣传。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在进行法律宣传的过程中,我们一直面临着治理工程浩大、民主根基较浅、法治能力不足和内外环境复杂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建设是一个社会转型和历史性的过程,是一个渐进性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长期艰苦努力。[2]因此法律宣传工作者在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时要摒弃“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制定好宣传规划,明确宣传目的,制定宣传目标,了解宣传重点,做好法律宣传的一点一滴。宣传计划的制定要清晰、理性,避免不切实际的“法治焦虑症”和“法治大跃进”。要以一颗戒除焦躁的平常心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结束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我国的法律宣传工作仍旧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注重增强法律宣传的持续性来推动全体公民普遍支持和认同法律、法治[4]。探索加强法律宣传的有效途径,我们一直在路上。
参考文献:
[1]刘洋.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高法律宣传成效[J]. 现代交际月刊, 2016(2):20-21.
[2]沈悦. 普法思维应从“推销”向“营销”转变——基于法律营销的分析思路[J]. 法制与社会, 2015(19).
[3]溥德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开拓性与艰巨性[J].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5, 16(1):37-40.
[4]柳玉祥. 論以法律接受为目标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路径选择[J]. 中国司法, 2017(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