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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在古代也代指妻妾。上万年来房屋都是家庭的基体,是人类生存的寄托。这种以房屋为本的思想深深的影响着人们,人们都为拥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着。由于房屋对人类生活的重要影响,几千年来针对房屋的政策也层出不穷。
【关键词】房产政策;土地闲置;房奴生活
房子,可以说是我们现代人最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北京、上海、深圳还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外地人无权购买。有的城市有半夜排队买房的,有手里拿着一大批房不肯卖的,有甘愿赌上后半辈子幸福也要买大房的,还有更多人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往上涨而买不起的。
下面通过几个小故事了解一下历史上的房产政策,也许对我们生活能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限购政策西汉就有
西汉的限购政策,“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即:你要买的房子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唐宋元明则出台了一种持续了一千多年的限购政策。
这和现在北京、上海的限购是没区别的。中国人口众多,土地有限,不合理限制,会出现很多社会经济问题,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二、求田问舍,需问亲戚和邻居
唐朝的规定是这样的:“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你亲戚和邻居是不是同意。
五代十国的规定,“如有典卖庄宅,准例房亲邻人合得承当。若是亲邻不要,及著价不及,方得别处商量,和合交易。”(《全唐文》卷996所载后周广顺二年律令)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宋朝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还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元朝要求光口头上征求亲邻同意无效,还得立一张“问账”,让族人和邻居在上面挨个签字,大伙都同意你卖房了,你才能出售。
事实上,一直到清朝,甚至到了民国,“求田问舍,先问亲邻”的规矩还在局部地区持续,因为亲邻找麻烦而不得不取消交易、退换房产的案例屡见不鲜,解放前夕,还有人在买房之前,先在报纸上刊登启事,让原业主的族人和四邻直接跟购房人联系,如有意见赶紧提,别等成交之后再找后账。
这和我们现在《合同法》有关“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相同,同时“住改商”需征求整栋楼的人同意,以及在北上广深购房需不同年限的社保社保有相近之处。
三、土地闲置是不允许的
后唐庄宗李存勖颁发过一道赦令:其空闲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须自修盖,如过限不见屋宇,亦许他人占射。
后唐明宗李嗣源也有类似规定:诸色人等置到田地,并限三个月内修建盖造,须见次第。
后唐通过禁止捂地来平衡供需,收到了打压房价的奇效。盛唐时期,有个马周在长安购买房基一亩,花了铜钱200万,而在后唐的首都洛阳,连店基地,每亩价钱七千,房价大幅下降。
这两条很像我们国土部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只不过我们规定的闲置时限是两年,后唐规定的是半年和三个月。
四、不许官员在任职地方购房
从元朝开始,还出现了一种有趣的购房政策:不许官员买房。 严格讲,不是禁止所有官员买房,而是禁止蒙古官员在原南宋统治区域如江苏、浙江、福建等地买房(参见元刻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卷19《禁官吏买房屋》)。
到了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打五十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房子。清朝的规定更厉害:“凡有司官吏,不得于现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8《户律·田宅》)这一条是照搬明朝的法律。“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乾隆实录》卷8)不光限制官员购房,还限制旗人购房,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更有意思的是,在乾隆时期,不光严禁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还严禁旗人官员带着年满18岁以上的儿子上任。乾隆七年,“定旗员子弟随任之例”,“向来旗员子弟随任在外,年至十八岁者,例应来京。”“子弟在京长养,年过十八岁以上者,非奉特旨,不得随任。”(《乾隆实录》卷158)旗人在外地做官,其儿子(也包括孙子、侄子和外甥)如果不到18岁,可以跟着他在工作所在地居住;如果超过18岁,必须送回北京。
明清两代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原因其实很简单:官员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工作所在地拥有房产。不管是谁,只要在任职地买了房,就默认他是贪污。
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多数专家已建议给官员任职期间提供官邸,估计以后会有相关规定出台。
五、京城的房子一般人是买不起的
唐朝白居易,进士,前期月工资16000文,后涨致100000文,长达10年租房居住东郊茅屋,一直等到下放地方工作后,才买得起房。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北宋,首都开封的房价普通人买不起房子的。比如苏东坡,当时的公务员,相当于现在的水利部司长,他一生也没能在开封买到房子,只是在其他小地方买了几套。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苏东坡很着急,最后还是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办喜事。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是政府高官,苏辙写过一首诗,说"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到70岁那年才买上房子,而且不是在首都开封买的,是在开封南边的一个城市许昌买的。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还老是抱怨我。
大文学家欧阳修也是一个,欧阳修考中进士,进中央工作,工作了好多年,始终没买上房子。他给朋友写信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意思是在京城工作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混上自己的窝,一直在小胡同里租房住,很惨。
所以,现在我们在北京、上海买不起房是正常的,特别是年青人。
六、住宅用地的划分标准是按级别和人口的
唐玄宗时代,土地政策规定:“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果是良民,每三口人给一亩地;如果是贱民,每五口人给一亩地。如购买宅基,不能超过这个规定。
所以,各级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公务员按级别分配不同面积的房、农村按人员划宅基地是从来就有的。
七、房奴生活一直是窘迫的
现代人因为房价过高,买了一套房子后,因为要每月还贷,就会沦为房奴,古代也是如此。
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因此,在古代也有房奴,也有蜗居。
八、有学问不一定买的起房子
杜甫曾在长安呆了10年,是典型的“京漂”。任唐朝的左拾遗,公元760年春,他在友人支助下,落成“成都草堂”,一生飘零的唐朝诗人杜甫才有了家渴望政府可以实施保障房建设工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老迈的杜甫再无力置房购屋,最终老死在湘江一条船上。
除前述的白居易,唐朝的韩愈(任吏部侍郎),后人尊称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到46岁时“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诗《示儿》)。
因此,“书中自有黄金屋”(北宋皇帝宋真宗)是不靠谱的,大学生买不起房从古到今都是可能的。
【关键词】房产政策;土地闲置;房奴生活
房子,可以说是我们现代人最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北京、上海、深圳还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外地人无权购买。有的城市有半夜排队买房的,有手里拿着一大批房不肯卖的,有甘愿赌上后半辈子幸福也要买大房的,还有更多人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往上涨而买不起的。
下面通过几个小故事了解一下历史上的房产政策,也许对我们生活能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限购政策西汉就有
西汉的限购政策,“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即:你要买的房子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唐宋元明则出台了一种持续了一千多年的限购政策。
这和现在北京、上海的限购是没区别的。中国人口众多,土地有限,不合理限制,会出现很多社会经济问题,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二、求田问舍,需问亲戚和邻居
唐朝的规定是这样的:“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你亲戚和邻居是不是同意。
五代十国的规定,“如有典卖庄宅,准例房亲邻人合得承当。若是亲邻不要,及著价不及,方得别处商量,和合交易。”(《全唐文》卷996所载后周广顺二年律令)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宋朝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还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元朝要求光口头上征求亲邻同意无效,还得立一张“问账”,让族人和邻居在上面挨个签字,大伙都同意你卖房了,你才能出售。
事实上,一直到清朝,甚至到了民国,“求田问舍,先问亲邻”的规矩还在局部地区持续,因为亲邻找麻烦而不得不取消交易、退换房产的案例屡见不鲜,解放前夕,还有人在买房之前,先在报纸上刊登启事,让原业主的族人和四邻直接跟购房人联系,如有意见赶紧提,别等成交之后再找后账。
这和我们现在《合同法》有关“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相同,同时“住改商”需征求整栋楼的人同意,以及在北上广深购房需不同年限的社保社保有相近之处。
三、土地闲置是不允许的
后唐庄宗李存勖颁发过一道赦令:其空闲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须自修盖,如过限不见屋宇,亦许他人占射。
后唐明宗李嗣源也有类似规定:诸色人等置到田地,并限三个月内修建盖造,须见次第。
后唐通过禁止捂地来平衡供需,收到了打压房价的奇效。盛唐时期,有个马周在长安购买房基一亩,花了铜钱200万,而在后唐的首都洛阳,连店基地,每亩价钱七千,房价大幅下降。
这两条很像我们国土部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只不过我们规定的闲置时限是两年,后唐规定的是半年和三个月。
四、不许官员在任职地方购房
从元朝开始,还出现了一种有趣的购房政策:不许官员买房。 严格讲,不是禁止所有官员买房,而是禁止蒙古官员在原南宋统治区域如江苏、浙江、福建等地买房(参见元刻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卷19《禁官吏买房屋》)。
到了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打五十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房子。清朝的规定更厉害:“凡有司官吏,不得于现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8《户律·田宅》)这一条是照搬明朝的法律。“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乾隆实录》卷8)不光限制官员购房,还限制旗人购房,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更有意思的是,在乾隆时期,不光严禁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还严禁旗人官员带着年满18岁以上的儿子上任。乾隆七年,“定旗员子弟随任之例”,“向来旗员子弟随任在外,年至十八岁者,例应来京。”“子弟在京长养,年过十八岁以上者,非奉特旨,不得随任。”(《乾隆实录》卷158)旗人在外地做官,其儿子(也包括孙子、侄子和外甥)如果不到18岁,可以跟着他在工作所在地居住;如果超过18岁,必须送回北京。
明清两代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原因其实很简单:官员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工作所在地拥有房产。不管是谁,只要在任职地买了房,就默认他是贪污。
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多数专家已建议给官员任职期间提供官邸,估计以后会有相关规定出台。
五、京城的房子一般人是买不起的
唐朝白居易,进士,前期月工资16000文,后涨致100000文,长达10年租房居住东郊茅屋,一直等到下放地方工作后,才买得起房。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北宋,首都开封的房价普通人买不起房子的。比如苏东坡,当时的公务员,相当于现在的水利部司长,他一生也没能在开封买到房子,只是在其他小地方买了几套。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苏东坡很着急,最后还是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办喜事。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是政府高官,苏辙写过一首诗,说"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到70岁那年才买上房子,而且不是在首都开封买的,是在开封南边的一个城市许昌买的。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还老是抱怨我。
大文学家欧阳修也是一个,欧阳修考中进士,进中央工作,工作了好多年,始终没买上房子。他给朋友写信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意思是在京城工作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混上自己的窝,一直在小胡同里租房住,很惨。
所以,现在我们在北京、上海买不起房是正常的,特别是年青人。
六、住宅用地的划分标准是按级别和人口的
唐玄宗时代,土地政策规定:“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果是良民,每三口人给一亩地;如果是贱民,每五口人给一亩地。如购买宅基,不能超过这个规定。
所以,各级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公务员按级别分配不同面积的房、农村按人员划宅基地是从来就有的。
七、房奴生活一直是窘迫的
现代人因为房价过高,买了一套房子后,因为要每月还贷,就会沦为房奴,古代也是如此。
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因此,在古代也有房奴,也有蜗居。
八、有学问不一定买的起房子
杜甫曾在长安呆了10年,是典型的“京漂”。任唐朝的左拾遗,公元760年春,他在友人支助下,落成“成都草堂”,一生飘零的唐朝诗人杜甫才有了家渴望政府可以实施保障房建设工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老迈的杜甫再无力置房购屋,最终老死在湘江一条船上。
除前述的白居易,唐朝的韩愈(任吏部侍郎),后人尊称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到46岁时“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诗《示儿》)。
因此,“书中自有黄金屋”(北宋皇帝宋真宗)是不靠谱的,大学生买不起房从古到今都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