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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我们与网络的联系日益紧密,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各种各样的新闻报道充斥在我们周围,新闻报道不仅给我们传递各种各样的资讯,还发挥着一个重要的作用,即舆论监督.新闻舆论成为继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中权力”,新闻自由一度成为媒体的呼声.新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新闻侵权的现象却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身边.网络环境中各种新闻报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现象越来越多,有些甚至会威胁到他人的实际生活,给他人造成严重的损失,本文从《民法典》在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和一千零二十六条出发,探讨平衡网络环境中新闻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