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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河北省9个国有林场试点改革的调查分析,发现河北省国有林场管理人员的改革意愿强烈,国有林场现在面临着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公益生态补偿低、产权主体不明、林场权益受损等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为进一步全面开展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河北省;国有林场;试点改革
中图分类号 F30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08-94-03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要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国家林业局复函,批准河北等7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这次改革,要达到从根本上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增强林场活力,提高森林质量和职工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林区民生,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1 河北省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河北省现有国有林场141个,分布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等10个市、区,58个县(市、区),其中省属林场18个,市属林场22个,县属林场101个;实行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56个,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85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5.53万hm2,林木总蓄积量2 628万m3。国有林场总人口51 084人,职工总数12 521人,其中在职职工8 583人。目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711人,占职工总数的5.7%;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1 913人,占职工总数的15.3%;国有林场总债务5.3亿元,其中拖欠社会保险0.67亿元、医疗保险0.58亿元。全省141个国有林场中海油等32个场部不通硬化公路,营林区和护林点无路、无水、无电、无通讯信号情况普遍存在,林场经营与经济情况危困。
2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河北省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10月,国家林业局批复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国营林场总场机关及所属11个林场、隆化县林管局机关及所属的10个林场开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为此,河北省林业局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协调小组,制定了《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张家口市政府先后筹集3 500万资金支持林场改革。截至2012年,已完成17个县属林场的先行改革工作,并将改革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差额事业单位。
在场圃总站领导的支持下,有序开展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0至2012年,国家安排河北省国有林场9 562户危旧房改造任务,截至2011年12月20日,已开工建设8 788户,占国家年度下达任务的126%,有16个林场、736户职工搬进新居,中央预算和省级配套1亿资金及林场自筹3.2亿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实现了“一个确保,两个力争”,即确保中央下达任务提前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力争全国领先的目标。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上,2011年国家和省下达了国有林场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共涉及150个国有林场(含分场)4.22万人;下达国有林场公路建设100km,投资2 252万元、涉及18个林场;下达第一批电网改造计划2 100万元。
3 调查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河北省国有林场的改革情况,本项目小组成员以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进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隆化县和丰宁县进行了调查,选取部分林场,每个林场发放问卷2份,共收回问卷15份,其中有效问卷13份,问卷有效率为86.7%。调查涉及国营邓栅子林场、隆化县国营林场管理局、富贵山国有林场、丰宁满族自治县国营林场、隆化县旧屯林场、隆化县徐入屋林场、隆化县茅荆坝林场、隆化县苏木营林场、隆化县十八里汰林场等国有林场。调查的内容包括国有林场的建立时间、经营面积、林场性质、经营收入及来源、净利润、职工基本情况、职工收入及社会保障情况、林场管理状况、存在问题、被调查者对林场管理的态度、林场改革措施及效果以及被调查者对改革的态度和建议等等。
3.1 改革情况及效果 被调查的13个林场在最近3a内实施改革的有6个林场,占被调查林场数量的46%,说明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涉及的范围和林场数量还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见图1)。
3.2 改革意愿及需求 从收回的问卷看,被调查的13个林场均认为国有林场现有的管理方式需要改革,说明目前河北省国有林场的管理方式比较落后,不能满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职工对国有林场提供的待遇比较不满,所以改革的呼声比较大。具体来看,林场管理人员希望在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和采伐利用等方面进行改革,此外,对于管理人员、资金、上下级的管理方式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及分工等方面国有林场也应当进行相应改革(见图3)。
3.3 改革建议调查 在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方面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也是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针对此问题,大多数国有林场的管理者认为应该采用事业单位的岗位考核制进行林场管理,以提高林场的管理效率。此外,还有1位国有林场的管理者认为应该明确权责利,按照权责利大小设定考核方式,1位管理者认为应采用企业化的绩效考核方式对林场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从而提高林场的管理效率(见图4)。
在管理方式上,12名被调查者认为国有林场应该由省级政府管理,1名被调查者认为国有林场应由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共同管理。目前河北省大多数的国有林场是由县级政府管理,这一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因此在改革时应调整相关政策,改变国有林场的管理方式(见图5)。
国有林场的管理目标包括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增长、森林生态系统的完备、持续地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林产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等,为了实现这些管理目标,国有林场应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方面进行改革。经调查,有5名被调查者认为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可以实现管理目标,4名被调查者认为可以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实现国有林场的管理目标,还有4名被调查者认为林场可以通过清晰明确的上下级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来实现国有林场的管理目标。 4 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缺乏财政资金的支持 1985年河北省部分国有林场下放市县管理后,多数林场变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无力为林场建设投入,国有林场得不到相应的财政差额补贴和管理费用,享受不到国家支持的道路建设、电网改造、网络通讯、人畜饮水等优惠政策。
4.2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低 在国家林业建设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战略新形势下,国家出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国有林场管理的生态公益林给予了一些政策性资金补助,但由于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每667m2每年只有5元,公益林采伐上受到严格控制,使一些公益林面积较大的林场处于基础建设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经费、职工工资无来源的“三无”状态和生产难、生活难、还债更难的“三难”处境。
4.3 产权主体不明,林场权益受损 一些地方政府未经批准随意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随意征占、划拨国有林场林地,使国有森林资源遭受损失。一些林场周边的农民以种种借口蚕食、侵占林场土地、蓄意制造林权争议。一些部门和经营单位无偿利用国有林场旅游资源组织开展旅游。国有林场资源产权管理混乱的现状造成了国有林场不稳定,影响了国有林场的正常经营和改革发展。
5 相关建议
针对河北省国有林场的现状与被调查对象的相关意见,对国有林场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对林场的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同时化解林场历史债务。对国有林场因营造生态公益林所欠金融部门的债务,建议比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工企业经营几个债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计发[(2003)65号])等文件规定,实行豁免或挂账处理的优惠政策。
(2)公益性林场要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及资源的采伐利用,提高公益性补偿标准,由现在的每年每667m25元改为每667m2每年20元。
(3)将国有林场统一归省级政府管理,建立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将林场的性质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职工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方式上应用事业单位的岗位考核制度,同时提高管理人员的级别,加强林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增强林业的后备力量。
参考文献
[1]李金兰.河北省国有林场特征、问题与改革策略研究[J].河北农业大学,2009:5.
[2]杜书翰,管长岭.关于加快贫困国有林场脱贫步伐的建议[J]林业经济,2010(1):42-45.
[3]李立新,黄春明,陈广.论我国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J].吉林林业科技,2002,31(5):26-30.
(责编:陶学军)
关键词:河北省;国有林场;试点改革
中图分类号 F30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08-94-03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要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国家林业局复函,批准河北等7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这次改革,要达到从根本上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增强林场活力,提高森林质量和职工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林区民生,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1 河北省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河北省现有国有林场141个,分布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等10个市、区,58个县(市、区),其中省属林场18个,市属林场22个,县属林场101个;实行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56个,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85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5.53万hm2,林木总蓄积量2 628万m3。国有林场总人口51 084人,职工总数12 521人,其中在职职工8 583人。目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711人,占职工总数的5.7%;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1 913人,占职工总数的15.3%;国有林场总债务5.3亿元,其中拖欠社会保险0.67亿元、医疗保险0.58亿元。全省141个国有林场中海油等32个场部不通硬化公路,营林区和护林点无路、无水、无电、无通讯信号情况普遍存在,林场经营与经济情况危困。
2 国有林场改革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河北省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10月,国家林业局批复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国营林场总场机关及所属11个林场、隆化县林管局机关及所属的10个林场开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为此,河北省林业局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协调小组,制定了《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张家口市政府先后筹集3 500万资金支持林场改革。截至2012年,已完成17个县属林场的先行改革工作,并将改革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差额事业单位。
在场圃总站领导的支持下,有序开展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0至2012年,国家安排河北省国有林场9 562户危旧房改造任务,截至2011年12月20日,已开工建设8 788户,占国家年度下达任务的126%,有16个林场、736户职工搬进新居,中央预算和省级配套1亿资金及林场自筹3.2亿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实现了“一个确保,两个力争”,即确保中央下达任务提前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力争全国领先的目标。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上,2011年国家和省下达了国有林场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共涉及150个国有林场(含分场)4.22万人;下达国有林场公路建设100km,投资2 252万元、涉及18个林场;下达第一批电网改造计划2 100万元。
3 调查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河北省国有林场的改革情况,本项目小组成员以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进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隆化县和丰宁县进行了调查,选取部分林场,每个林场发放问卷2份,共收回问卷15份,其中有效问卷13份,问卷有效率为86.7%。调查涉及国营邓栅子林场、隆化县国营林场管理局、富贵山国有林场、丰宁满族自治县国营林场、隆化县旧屯林场、隆化县徐入屋林场、隆化县茅荆坝林场、隆化县苏木营林场、隆化县十八里汰林场等国有林场。调查的内容包括国有林场的建立时间、经营面积、林场性质、经营收入及来源、净利润、职工基本情况、职工收入及社会保障情况、林场管理状况、存在问题、被调查者对林场管理的态度、林场改革措施及效果以及被调查者对改革的态度和建议等等。
3.1 改革情况及效果 被调查的13个林场在最近3a内实施改革的有6个林场,占被调查林场数量的46%,说明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涉及的范围和林场数量还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见图1)。
3.2 改革意愿及需求 从收回的问卷看,被调查的13个林场均认为国有林场现有的管理方式需要改革,说明目前河北省国有林场的管理方式比较落后,不能满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职工对国有林场提供的待遇比较不满,所以改革的呼声比较大。具体来看,林场管理人员希望在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和采伐利用等方面进行改革,此外,对于管理人员、资金、上下级的管理方式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及分工等方面国有林场也应当进行相应改革(见图3)。
3.3 改革建议调查 在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方面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也是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针对此问题,大多数国有林场的管理者认为应该采用事业单位的岗位考核制进行林场管理,以提高林场的管理效率。此外,还有1位国有林场的管理者认为应该明确权责利,按照权责利大小设定考核方式,1位管理者认为应采用企业化的绩效考核方式对林场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从而提高林场的管理效率(见图4)。
在管理方式上,12名被调查者认为国有林场应该由省级政府管理,1名被调查者认为国有林场应由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共同管理。目前河北省大多数的国有林场是由县级政府管理,这一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因此在改革时应调整相关政策,改变国有林场的管理方式(见图5)。
国有林场的管理目标包括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增长、森林生态系统的完备、持续地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林产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等,为了实现这些管理目标,国有林场应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方面进行改革。经调查,有5名被调查者认为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可以实现管理目标,4名被调查者认为可以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实现国有林场的管理目标,还有4名被调查者认为林场可以通过清晰明确的上下级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来实现国有林场的管理目标。 4 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缺乏财政资金的支持 1985年河北省部分国有林场下放市县管理后,多数林场变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无力为林场建设投入,国有林场得不到相应的财政差额补贴和管理费用,享受不到国家支持的道路建设、电网改造、网络通讯、人畜饮水等优惠政策。
4.2 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低 在国家林业建设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战略新形势下,国家出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国有林场管理的生态公益林给予了一些政策性资金补助,但由于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每667m2每年只有5元,公益林采伐上受到严格控制,使一些公益林面积较大的林场处于基础建设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经费、职工工资无来源的“三无”状态和生产难、生活难、还债更难的“三难”处境。
4.3 产权主体不明,林场权益受损 一些地方政府未经批准随意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随意征占、划拨国有林场林地,使国有森林资源遭受损失。一些林场周边的农民以种种借口蚕食、侵占林场土地、蓄意制造林权争议。一些部门和经营单位无偿利用国有林场旅游资源组织开展旅游。国有林场资源产权管理混乱的现状造成了国有林场不稳定,影响了国有林场的正常经营和改革发展。
5 相关建议
针对河北省国有林场的现状与被调查对象的相关意见,对国有林场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对林场的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同时化解林场历史债务。对国有林场因营造生态公益林所欠金融部门的债务,建议比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工企业经营几个债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计发[(2003)65号])等文件规定,实行豁免或挂账处理的优惠政策。
(2)公益性林场要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及资源的采伐利用,提高公益性补偿标准,由现在的每年每667m25元改为每667m2每年20元。
(3)将国有林场统一归省级政府管理,建立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将林场的性质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职工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方式上应用事业单位的岗位考核制度,同时提高管理人员的级别,加强林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增强林业的后备力量。
参考文献
[1]李金兰.河北省国有林场特征、问题与改革策略研究[J].河北农业大学,2009:5.
[2]杜书翰,管长岭.关于加快贫困国有林场脱贫步伐的建议[J]林业经济,2010(1):42-45.
[3]李立新,黄春明,陈广.论我国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J].吉林林业科技,2002,31(5):26-30.
(责编:陶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