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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2年6月,一位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个体户在外村以1200元的价格收购活立木45棵,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即进行了采伐,被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树木255株、罚款3600元。执法人员向该个体户告知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时,该个体户表示接受罚款,但没有地方栽树,希望免除补种树木的处罚,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