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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一个腿部残疾、人到中年的农村妇女在被工厂解雇后,靠自学以及专业人士的帮助,竟在法庭上和厂方聘请的专业律师“斗法”,而且屡屡获胜。更令人钦佩的是,两年间,她共为工友们讨回经济补偿金30多万元,成了连专业人士也自愧弗如的“维权大律师”……
被“老赖”工厂扫地出门,
残疾女工靠法律讨回补偿金
陈宜1969年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上塘镇,她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且因家庭贫困,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虽然身有残疾,但她生性好强,遇事爱较真儿,而且胆子大。21岁那年,陈宜和邻村青年赵正前结婚。赵正前心地善良,对她十分疼爱。第二年,他们的女儿来到人世,虽然日子清贫,但家里并不缺少欢乐。
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2005年春节后,陈宜随丈夫来到南京打工。稳定后,他们把女儿接到南京上学。2007年8月,女儿考入南京一所中专学校读书。陈宜和丈夫在同一家食品厂工作,他们的收入除了供女儿上学外,还有一些剩余,陈宜很看重这份工作。
然而,正当陈宜憧憬着以后的美好生活时,2010年10月21日,她接到了厂方下发的劳动终止通知书。厂方解聘她的理由是:合同到期,不再续聘。一夜之间,陈宜成了无业人员,她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和她一样被解聘的还有11名工友。陈宜把工友们召集起来商量对策,她说:“我从报纸上看到过,工厂辞退工人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我们没有一个人提前接到过厂方的通知,厂方这样做是不人道的,也是违法的,我们不能任他们欺负!”听了陈宜的话,有的工友赞同,有的却情绪低落地说:“厂方明摆着就是欺负咱们,可咱们凭什么和工厂大老板去斗?还是认命吧!”陈宜对工友的这种态度很生气,掷地有声地说:“你们认命,我不认命!我就不相信这世上没有说理的地方。”
随后的一天,陈宜带着几个工友找到了工厂负责人,就工厂无故解聘她们讨说法。工厂负责人根本没把她们几个女工放在眼里,冷冷地说:“用不用你们是厂里的决定,我也没有办法!”说完,就把她们赶了出来。
从工厂出来,几个工友默然无语,有的还哭了起来。陈宜鼓励她们:“哭有什么用?不是还有法律吗?我们用法律讨回公道!”一个工友附和道:“对,咱们无权无势,但还有法律。陈姐,你就带着我们讨公道吧!”陈宜坚定地说:“好,人多力量大,咱们谁都不要退缩!”
之后,陈宜买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本小册子,认真研读起来。她文化不高,有些条文看不懂,就跑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很快,她不但弄清了维权的途径,还知道厂方应该支付给她和工友们一笔经济补偿金。
有法律撑腰,陈宜和几个工友再次来到厂里,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文,向厂里讨要经济补偿金。没想到工厂负责人不屑地说:“厂里聘有专业律师,你们想打官司,我们奉陪。看谁能耗过谁!”那位负责人的话彻底激发了陈宜的斗志。
2010年11月28日,陈宜和几个工友一起来到江苏省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肯定了她们敢于维权的精神,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建议她们到南京市或江宁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了写好投诉材料,准确地反映自己的诉求,在好心人的指点下,陈宜来到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志愿者王瑞海老师接待了她。听了陈宜的情况,王瑞海对她说:“那家食品厂可以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要多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厂方还要每干满一年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你在工厂干了5年,至少可以得到将近1万元的经济补偿。”王瑞海的话让陈宜心里亮堂了许多,很快,她代表工友们向南京市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递交了投诉材料。
陈宜等人的举动,终于让厂方坐不住了。厂方派人悄悄找到陈宜,承诺给她9000元补偿,让她不要再带头告状了。9000元足够女儿一年的学费了!说陈宜不动心是假的,但她转念一想,自己得到了好处,其他工友怎么办?最终,她拒绝了厂方的请求。
在劳动部门的督促下,食品厂最终同意对陈宜等被解聘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偿,但他们提出:经济补偿金不按实发工资算,而是要除掉缴纳的保险金后再算。陈宜不同意这个算法,搬出相关法律条文据理力争。面对这个强硬而又有理有据的女人,厂方只得同意根据陈宜的算法进行补偿。2011年春节前,在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陈宜和工友们终于战胜了傲慢的厂方,拿到了补偿金。
农家女变身“法律控”,
为工友勇当“维权先锋”
一个乡下来的残疾妇女,靠坚韧和智慧打败了财大气粗的老赖工厂,这个消息很快在当地传开了。南京市江宁区私营企业很多,一些黑心工厂欺负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平时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工人工资,恶意辞退怀孕女工等。一些不愿受气的农民工听说陈宜讨回公道的事情后,纷纷找上门来,恳求陈宜帮他们讨公道。为了不辜负工友们的信任,陈宜变成了“法律控”,每天都如饥似渴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懂的地方就找律师求教。
2011年6月23日,一位神情憔悴的年轻男子陪着挺着大肚子的妻子找到陈宜,说他妻子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已有7个月身孕。春节前,他妻子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耽搁了两天,厂方便以违反规定为由,把他妻子辞退了。其实厂方的真实目的是怕他妻子生育后耽误工作,还要多付工资。对于厂方的做法,陈宜非常气愤,《劳动法》明文规定:女工怀孕、哺乳期间,不得任意辞退或变相辞退。这家工厂这样做既不人道,又侵犯了女工的合法权益。她不能袖手旁观。
第二天,陈宜带着那对夫妻到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看到陈宜,疑惑地问:“你的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陈宜笑着说:“我的事情是解决了,可工友受了欺负,我想帮帮他们!”看了陈宜递上来的材料,又听怀孕女工讲了事情的经过,工作人员很是气愤:“这是一桩典型的践踏劳动法的恶性事件,我们一定得管!”
随后,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向那家服装厂下达了整改通知。厂方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心知肚明,只好乖乖赔付了那位怀孕女工的经济补偿金。再次成功维权,陈宜深感法律力量的强大,学习法律的劲头更足了。很快,她就拜南京市协作者发展中心资深律师王瑞海为师。在王老师的指导下,陈宜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1年10月18日,陈宜家里来了10多位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在一家塑胶厂上班,厂里不仅经常要求工人加班,还不给加班费,更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一位叫李东强的农民工带着十几位工友和厂里交涉,没想到厂方态度蛮横,根本不予理睬。为了杀鸡给猴看,厂方采取种种手段强迫李东强等人辞职。“被辞职”后,李东强咽不下这口气,他听说江宁区有位农民工大姐不但自己维权成功,还帮农民工维权,于是就带着工友上门求助。
李东强等人的遭遇,让陈宜想到了自己被工厂解雇的经历,她爽快地接受了李东强等人的求助,并带着他们到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厂方同意补缴李东强等人的社会保险,补发带薪休假补助金,但双方在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方面有很大争议。劳动监察部门建议李东强等人申请劳动仲裁。
为了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陈宜找到王瑞海老师求教,王老师和志愿者们帮助她制订了应对策略,手把手地教她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接下来,陈宜带着李东强等人向江宁区劳动仲裁处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2011年11月中旬,他们却接到了劳动仲裁部门的通知:对于李东强等人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讨公道受挫,李东强等人非常沮丧,陈宜安慰他们:“别怕,还有法律为我们撑腰呢!”李东强等人又燃起了希望,决定把这家工厂告上法庭。打官司要有起诉书,在王瑞海老师的帮助下,陈宜又开始学写起诉书。她把起诉书格式、用语、法律术语都搞清楚后,花了三天时间,终于写出了一份正式的起诉书。
2011年11月25日,陈宜和李东强等人来到江宁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受理了该案,定好了具体开庭日期。没想到起诉书递交后的第三天,陈宜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对方用阴冷的语调恐吓她多为读书的女儿考虑考虑,不要多管闲事。明白了对方的意图,陈宜不卑不亢地说:“我知道你打电话的目的,请你转告厂方,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对付几个可怜的农民工,你们亏不亏心!告诉你们,这件事我不但要管,还要管到底!”对方想不到陈宜这么强硬,威胁了她几句就把电话挂了。
两年为民工讨薪30万,
农家女成了“维权大律师”
放下电话,陈宜还是为女儿的安全担心。李东强等工友得知陈宜的担忧后,和工友轮流在其女儿放学的路上保护她。工友们的举动让陈宜很感动,决定以最大的努力帮他们讨回公道。
就在这时,赵正前对妻子有了不满。陈宜自从离开那家工厂后,一直靠打零工贴补家用,她当过洗碗工,干过保洁员,还看过公厕。但这些工作也因工友们求助太多,干了没多长时间就辞职了。这样,一家人仅靠丈夫每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生活,这让赵正前的压力很大,他劝妻子还是面对现实,多为家里想想。对丈夫的难处以及家里的状况,陈宜当然清楚,她内疚地对丈夫说:“家里的事情辛苦你了,面对这么多求助的工友,我怎能拒绝他们呢?我以后会为家里多做些事情,减轻你的负担。”让陈宜欣慰的是,此时女儿坚定地站在她这边,利用空闲时间发传单、跑推销,到饭店当服务员,每月收入1000多元,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2012年2月7日,是法院开庭的日子,陈宜和李东强等十多位委托人一大早就赶到了法院。陈宜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识过法庭的威严,一想到自己作为公民代理人即将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她既激动又忐忑。为了给陈宜打气,王瑞海老师陪同她出庭。
上午9点,庭审开始,审判长明确法庭纪律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由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法庭的威严、肃穆,让陈宜既激动又紧张,王瑞海笑着向她示意,她才镇静下来。轮到陈宜陈述时,她有条不紊,叙事清楚,逻辑性强,连对方律师都暗暗佩服这个对手不一般。
进行到法庭举证阶段,审判长询问陈宜:“委托人自己辞职,为什么要向公司索取补偿金?”陈宜回答道:“因为委托人有过举报公司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公司对他们打击报复,采取了任意延长加班时间、克扣工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手段,逼迫委托人辞职。”审判长接着问:“代理人,你说公司对委托人采取了种种逼迫手段,有何证据?”对此,陈宜早有准备,她把李东强等人保留的工资条、加班通知等证据递交法庭,并请李东强以前的工友到庭作证。由于准备充分,陈宜一方占据了上风。
庭审进行到最后阶段,在宣判前,审判长征询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厂方最后同意按李东强等人的要求进行补偿,并签了补偿协议。
第一次上法庭就胜诉,走出法院大门,李东强等人兴奋地将陈宜抬了起来。王瑞海对陈宜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你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女人,在法庭上打败了厂方高薪聘请的专业律师,你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这是法律的胜利,希望你能坚持下去!”王老师的一席话说得陈宜热泪盈眶。
再次帮工友打赢维权官司,陈宜的名字在当地务工人员中口口相传。此后,每天向她求助的电话响个不停:“大姐,我每天加班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老板不给我工资还不准我请假,你说我该怎么办?”“大姐,我实在待不下去了……”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陈宜总会耐心地给予回复。
2012年6月中旬,一对神情凄苦的老年夫妇找到陈宜哭诉,说他们的女儿被厂方强行辞退,没给一分钱的补偿不说,还羞辱了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一时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他们想请陈宜想想办法,为他们的女儿讨个公道……
送走那对老夫妇后,陈宜非常难过,让她感到羞愧的是,她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对一些事情爱莫能助。只有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才能帮助更多的农民工。在王瑞海老师的鼓励下,陈宜到南京市协作者发展中心,成了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她和王瑞海老师等志愿者一起定期为农民工举办维权讲座,向农民工普及劳动法知识。截至2012年10月底,陈宜一共受理了90多名民工10余起劳动纠纷案件,共为他们讨回3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虽然未能通过司法考试,陈宜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上法庭为农民工维权,但她在南京当地许多农民工心中,早已是大家信赖的“维权大律师”。接受采访时陈宜坦言,她会在帮助民工维权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编辑:刘波〕
被“老赖”工厂扫地出门,
残疾女工靠法律讨回补偿金
陈宜1969年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上塘镇,她小时候患了小儿麻痹,且因家庭贫困,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虽然身有残疾,但她生性好强,遇事爱较真儿,而且胆子大。21岁那年,陈宜和邻村青年赵正前结婚。赵正前心地善良,对她十分疼爱。第二年,他们的女儿来到人世,虽然日子清贫,但家里并不缺少欢乐。
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2005年春节后,陈宜随丈夫来到南京打工。稳定后,他们把女儿接到南京上学。2007年8月,女儿考入南京一所中专学校读书。陈宜和丈夫在同一家食品厂工作,他们的收入除了供女儿上学外,还有一些剩余,陈宜很看重这份工作。
然而,正当陈宜憧憬着以后的美好生活时,2010年10月21日,她接到了厂方下发的劳动终止通知书。厂方解聘她的理由是:合同到期,不再续聘。一夜之间,陈宜成了无业人员,她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和她一样被解聘的还有11名工友。陈宜把工友们召集起来商量对策,她说:“我从报纸上看到过,工厂辞退工人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我们没有一个人提前接到过厂方的通知,厂方这样做是不人道的,也是违法的,我们不能任他们欺负!”听了陈宜的话,有的工友赞同,有的却情绪低落地说:“厂方明摆着就是欺负咱们,可咱们凭什么和工厂大老板去斗?还是认命吧!”陈宜对工友的这种态度很生气,掷地有声地说:“你们认命,我不认命!我就不相信这世上没有说理的地方。”
随后的一天,陈宜带着几个工友找到了工厂负责人,就工厂无故解聘她们讨说法。工厂负责人根本没把她们几个女工放在眼里,冷冷地说:“用不用你们是厂里的决定,我也没有办法!”说完,就把她们赶了出来。
从工厂出来,几个工友默然无语,有的还哭了起来。陈宜鼓励她们:“哭有什么用?不是还有法律吗?我们用法律讨回公道!”一个工友附和道:“对,咱们无权无势,但还有法律。陈姐,你就带着我们讨公道吧!”陈宜坚定地说:“好,人多力量大,咱们谁都不要退缩!”
之后,陈宜买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本小册子,认真研读起来。她文化不高,有些条文看不懂,就跑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很快,她不但弄清了维权的途径,还知道厂方应该支付给她和工友们一笔经济补偿金。
有法律撑腰,陈宜和几个工友再次来到厂里,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文,向厂里讨要经济补偿金。没想到工厂负责人不屑地说:“厂里聘有专业律师,你们想打官司,我们奉陪。看谁能耗过谁!”那位负责人的话彻底激发了陈宜的斗志。
2010年11月28日,陈宜和几个工友一起来到江苏省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肯定了她们敢于维权的精神,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建议她们到南京市或江宁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了写好投诉材料,准确地反映自己的诉求,在好心人的指点下,陈宜来到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志愿者王瑞海老师接待了她。听了陈宜的情况,王瑞海对她说:“那家食品厂可以和你们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要多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厂方还要每干满一年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你在工厂干了5年,至少可以得到将近1万元的经济补偿。”王瑞海的话让陈宜心里亮堂了许多,很快,她代表工友们向南京市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递交了投诉材料。
陈宜等人的举动,终于让厂方坐不住了。厂方派人悄悄找到陈宜,承诺给她9000元补偿,让她不要再带头告状了。9000元足够女儿一年的学费了!说陈宜不动心是假的,但她转念一想,自己得到了好处,其他工友怎么办?最终,她拒绝了厂方的请求。
在劳动部门的督促下,食品厂最终同意对陈宜等被解聘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偿,但他们提出:经济补偿金不按实发工资算,而是要除掉缴纳的保险金后再算。陈宜不同意这个算法,搬出相关法律条文据理力争。面对这个强硬而又有理有据的女人,厂方只得同意根据陈宜的算法进行补偿。2011年春节前,在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陈宜和工友们终于战胜了傲慢的厂方,拿到了补偿金。
农家女变身“法律控”,
为工友勇当“维权先锋”
一个乡下来的残疾妇女,靠坚韧和智慧打败了财大气粗的老赖工厂,这个消息很快在当地传开了。南京市江宁区私营企业很多,一些黑心工厂欺负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平时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工人工资,恶意辞退怀孕女工等。一些不愿受气的农民工听说陈宜讨回公道的事情后,纷纷找上门来,恳求陈宜帮他们讨公道。为了不辜负工友们的信任,陈宜变成了“法律控”,每天都如饥似渴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懂的地方就找律师求教。
2011年6月23日,一位神情憔悴的年轻男子陪着挺着大肚子的妻子找到陈宜,说他妻子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已有7个月身孕。春节前,他妻子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耽搁了两天,厂方便以违反规定为由,把他妻子辞退了。其实厂方的真实目的是怕他妻子生育后耽误工作,还要多付工资。对于厂方的做法,陈宜非常气愤,《劳动法》明文规定:女工怀孕、哺乳期间,不得任意辞退或变相辞退。这家工厂这样做既不人道,又侵犯了女工的合法权益。她不能袖手旁观。
第二天,陈宜带着那对夫妻到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看到陈宜,疑惑地问:“你的问题不是已经解决了吗?”陈宜笑着说:“我的事情是解决了,可工友受了欺负,我想帮帮他们!”看了陈宜递上来的材料,又听怀孕女工讲了事情的经过,工作人员很是气愤:“这是一桩典型的践踏劳动法的恶性事件,我们一定得管!”
随后,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向那家服装厂下达了整改通知。厂方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心知肚明,只好乖乖赔付了那位怀孕女工的经济补偿金。再次成功维权,陈宜深感法律力量的强大,学习法律的劲头更足了。很快,她就拜南京市协作者发展中心资深律师王瑞海为师。在王老师的指导下,陈宜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1年10月18日,陈宜家里来了10多位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在一家塑胶厂上班,厂里不仅经常要求工人加班,还不给加班费,更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一位叫李东强的农民工带着十几位工友和厂里交涉,没想到厂方态度蛮横,根本不予理睬。为了杀鸡给猴看,厂方采取种种手段强迫李东强等人辞职。“被辞职”后,李东强咽不下这口气,他听说江宁区有位农民工大姐不但自己维权成功,还帮农民工维权,于是就带着工友上门求助。
李东强等人的遭遇,让陈宜想到了自己被工厂解雇的经历,她爽快地接受了李东强等人的求助,并带着他们到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江宁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厂方同意补缴李东强等人的社会保险,补发带薪休假补助金,但双方在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方面有很大争议。劳动监察部门建议李东强等人申请劳动仲裁。
为了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陈宜找到王瑞海老师求教,王老师和志愿者们帮助她制订了应对策略,手把手地教她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接下来,陈宜带着李东强等人向江宁区劳动仲裁处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2011年11月中旬,他们却接到了劳动仲裁部门的通知:对于李东强等人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讨公道受挫,李东强等人非常沮丧,陈宜安慰他们:“别怕,还有法律为我们撑腰呢!”李东强等人又燃起了希望,决定把这家工厂告上法庭。打官司要有起诉书,在王瑞海老师的帮助下,陈宜又开始学写起诉书。她把起诉书格式、用语、法律术语都搞清楚后,花了三天时间,终于写出了一份正式的起诉书。
2011年11月25日,陈宜和李东强等人来到江宁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受理了该案,定好了具体开庭日期。没想到起诉书递交后的第三天,陈宜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对方用阴冷的语调恐吓她多为读书的女儿考虑考虑,不要多管闲事。明白了对方的意图,陈宜不卑不亢地说:“我知道你打电话的目的,请你转告厂方,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对付几个可怜的农民工,你们亏不亏心!告诉你们,这件事我不但要管,还要管到底!”对方想不到陈宜这么强硬,威胁了她几句就把电话挂了。
两年为民工讨薪30万,
农家女成了“维权大律师”
放下电话,陈宜还是为女儿的安全担心。李东强等工友得知陈宜的担忧后,和工友轮流在其女儿放学的路上保护她。工友们的举动让陈宜很感动,决定以最大的努力帮他们讨回公道。
就在这时,赵正前对妻子有了不满。陈宜自从离开那家工厂后,一直靠打零工贴补家用,她当过洗碗工,干过保洁员,还看过公厕。但这些工作也因工友们求助太多,干了没多长时间就辞职了。这样,一家人仅靠丈夫每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生活,这让赵正前的压力很大,他劝妻子还是面对现实,多为家里想想。对丈夫的难处以及家里的状况,陈宜当然清楚,她内疚地对丈夫说:“家里的事情辛苦你了,面对这么多求助的工友,我怎能拒绝他们呢?我以后会为家里多做些事情,减轻你的负担。”让陈宜欣慰的是,此时女儿坚定地站在她这边,利用空闲时间发传单、跑推销,到饭店当服务员,每月收入1000多元,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2012年2月7日,是法院开庭的日子,陈宜和李东强等十多位委托人一大早就赶到了法院。陈宜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识过法庭的威严,一想到自己作为公民代理人即将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她既激动又忐忑。为了给陈宜打气,王瑞海老师陪同她出庭。
上午9点,庭审开始,审判长明确法庭纪律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由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法庭的威严、肃穆,让陈宜既激动又紧张,王瑞海笑着向她示意,她才镇静下来。轮到陈宜陈述时,她有条不紊,叙事清楚,逻辑性强,连对方律师都暗暗佩服这个对手不一般。
进行到法庭举证阶段,审判长询问陈宜:“委托人自己辞职,为什么要向公司索取补偿金?”陈宜回答道:“因为委托人有过举报公司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公司对他们打击报复,采取了任意延长加班时间、克扣工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手段,逼迫委托人辞职。”审判长接着问:“代理人,你说公司对委托人采取了种种逼迫手段,有何证据?”对此,陈宜早有准备,她把李东强等人保留的工资条、加班通知等证据递交法庭,并请李东强以前的工友到庭作证。由于准备充分,陈宜一方占据了上风。
庭审进行到最后阶段,在宣判前,审判长征询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厂方最后同意按李东强等人的要求进行补偿,并签了补偿协议。
第一次上法庭就胜诉,走出法院大门,李东强等人兴奋地将陈宜抬了起来。王瑞海对陈宜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你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女人,在法庭上打败了厂方高薪聘请的专业律师,你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这是法律的胜利,希望你能坚持下去!”王老师的一席话说得陈宜热泪盈眶。
再次帮工友打赢维权官司,陈宜的名字在当地务工人员中口口相传。此后,每天向她求助的电话响个不停:“大姐,我每天加班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老板不给我工资还不准我请假,你说我该怎么办?”“大姐,我实在待不下去了……”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陈宜总会耐心地给予回复。
2012年6月中旬,一对神情凄苦的老年夫妇找到陈宜哭诉,说他们的女儿被厂方强行辞退,没给一分钱的补偿不说,还羞辱了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一时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他们想请陈宜想想办法,为他们的女儿讨个公道……
送走那对老夫妇后,陈宜非常难过,让她感到羞愧的是,她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对一些事情爱莫能助。只有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才能帮助更多的农民工。在王瑞海老师的鼓励下,陈宜到南京市协作者发展中心,成了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她和王瑞海老师等志愿者一起定期为农民工举办维权讲座,向农民工普及劳动法知识。截至2012年10月底,陈宜一共受理了90多名民工10余起劳动纠纷案件,共为他们讨回3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虽然未能通过司法考试,陈宜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上法庭为农民工维权,但她在南京当地许多农民工心中,早已是大家信赖的“维权大律师”。接受采访时陈宜坦言,她会在帮助民工维权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编辑: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