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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待高校学生偷窃书报的行为,长期以来都是以惩罚为主。在强调文明建设和“以人为本”的今天,高校图书馆也应该实行“以生为本”,宽容偶尔偷窃书报的学生,让他们经受文明的洗礼。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以生为本宽容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12-0058-02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as for book and newspaper stealing by students at higher school, they have to be punished heavily. While emphasizing civilization building and human-based doctrine, the student-based doctrine should be in place. We shall deal with book and newspaper stealing rightly, occasionally spare those students stealing acts, and wash their souls with civilized treatments.
【Key words】Higher SchoolLibraryStudent-based DoctrineBook and Newspaper Stealing
读者偷窃书报,是一般图书馆都会遇到的现象。社会上的图书馆,部分藏书的价值较高,服务对象复杂,因而出现偷窃书报的原因也相对复杂。而在高校,图书馆面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教师和学生。相对而言,高校教师在学校中社会地位较高,而且借书又相当的便利,一次借书的数量多,借书的时间也较长,即使有些稀缺图书借不到,也可以通过课题费甚至自己筹钱购买的办法解决。所以,高校教师偷窃书报的情况较少发生。很多偷窃书报的行为主要是发生在大学生身上。
一、高校学生偷窃书报的主要表现
大学生偷窃书报常见的主要表现为:在报刊阅览室看到自己喜欢或适合自己需要的报纸杂志或漂亮的插图,就或整张报纸偷掉,或将杂志中的有关部分切割拿走,或直接从图书中撕下来。在开架借书处,则将看中的书籍藏在身上隐秘处带出,如被图书管理员发现,则辩称是不小心误拿;更有甚者是内外勾结,集团作案。如在报刊阅览室,以一个或数个学生,借询问事情为由,分散管理员的注意力,挡住其视线,其他人即趁机携带偷窃的报纸离开。一些细心观察过图书馆布局的读者,则在图书馆找一个比较少人的隐秘窗口,在晚上人们较少注意、难以发现的时候,将挑选好的书从窗口丢出去,外面则安排有其他同学接应,把书偷走;有的读者由于了解图书防盗的措施,乘人少或管理员不注意时,躲在僻静处,把书中磁条撕掉,然后将书藏在衣服里带出馆;还有的读者通过正常手续将书借出后,把书的封面和粘有条码的书页撕下来,粘到一本没用的书上还回,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段将书据为己有;更有一些读者将捡来的甚至可能是偷来的图书证,借上几本价格昂贵、馆藏较少的图书占为己有。曾有一位既将退休的老教授,图书证丢失后被某学生捡到,该学生即利用此证借了一批英语考试书籍及婚育知识书,并且长期不还。当图书馆向该教授催还书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二、高校学生偷窃书报的原因
笔者根据几年来平时在工作中的观察与思考,以及和同事们的探讨交流中,对于大学生偷窃书报行为的种种原因,认为首先是由于我们现在正遇上社会转型期,社会道德水平大规模滑坡,从而也影响了大学生的道德水准,不以偷窃书报为耻,反以占到便宜为荣。其次,图书馆对于大学生借书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借期较短,借书的数量较少,制约了学生对资料的使用;不能满足大学生追求知识、进行科研和撰写毕业论文的需要。三是由于近几年扩招的缘故,学校不可避免招进一些素质不够高的学生,其中会混有一些喜欢贪小便宜或有偷窃劣习的学生。四是由于物价普遍提高,学生学习期间的费用也随着提高,一些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得不缩减学习一些开支如购买图书等费用,遇到这些学生急需或喜爱的书籍,就会出此下策;五是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受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窃书不算偷”说法的影响,认为图书馆有那么多的书报,自己为了追求知识拿走一些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思想上没有认识到偷窃书也是一种偷窃行为,是违法的。最后,也不排除一些老生把偷窃书报的经验传授给一些追求剌激的新生,引诱他们偷窃书报。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认为:高校图书馆的藏书多是一般的图书,大部分没有收藏和再次出售的价值,因此,图书主要是知识的载体,而非财富的载体。大学生偷窃书报,不同于一般的偷窃行为,不是为了追求不义之财,即使是怀着最卑下的目的如看中其中的裸体画或个别品位不高的书籍,也掺杂有追求知识的因素,是由于追求知识过程犯下的不道德行为。所以,偷窃书报的大学生只有少部分是从满足自己的私欲出发,大部分则是从学习或科研的需要出发,并没有谋利的目的,一旦取得这方面的知识后,当事人并不想长期据有这些偷窃得到的书报,只是不知道最后如何处理罢了。
三、应对高校学生偷窃书报行为的对策
现在,党和国家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在制定政策时要“以人为本”。这一精神贯彻到我们高校即是“以生为本”。这就要求我们把学生看做是高校的根本,高校离开了学生就什么也没有了,图书馆是高校众多机构之一,也应该以此精神来对待大学生包括偷窃书报的学生。
但是,过去高校图书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度强调对学生的防备,有些高校图书馆曾出现过对于有怀疑的学生进行搜查甚至搜身的做法。并制定详尽的处罚条款来对待被当场抓获的偷窃书报的学生,如照书价给予多少倍的罚款,登记名字,通知所在班级处理等,意在警醒这些大学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这些学生除了在经济上因要赔偿被窃书报十倍以上的罚款而遭受损失外,还要承担人格和名誉等方面的损失,从而给这些学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激化了图书馆和这些学生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不久前,我校图书馆的负责人到外国当访问学者,回来后介绍了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图书馆的工作情况,强调的是其服务读者的功能,因而办借书证的手续简单,只要持有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在外地甚至在外国也可以很方便地办到借书证;借阅图书方便,除亲自借书外,也可以通过电话和网络借书,图书馆则将读者需要的图书邮寄给读者,读者如还书困难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还书;而且借书的数量和时间都比较宽松,尽量满足读者的各方面要求。由于服务周到,加之外国人比较讲信用,所以偷窃书报的现象少有发生;即使偶然有这种情况出现,也没什么惩罚措施,反而是采取多种办法鼓励读者将“忘记交还”的图书交还给图书馆,表示了宽容的态度,以致曾出现某位学生的后裔将忘记归还的某种藏书在经过几百年后仍然归还的佳话。
随着“以生为本”思想的深入学习,我们觉得以往惩罚偷窃书报的办法并不妥当,特别是通过普法学习,知道图书馆并没有执法权,不能自定规则处罚学生,因此主张宽容对待偷窃书报的大学生。为此,图书馆宣布彻底取消以往惩罚偷窃书报学生的所有规定,任何图书管理员都没有从经济上、人格上和名誉上损害犯错误的大学生的权力,从而扫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紧张关系的基础。
为了防止出现偷窃书报的现象,馆里强调要从加强图书管理员水平的基本功做起,将人的主动性和先进的电子管理设备更有效的结合起来,完善图书馆内安装的电子监测仪和电子监控系统,安排工作人员熟悉仪器的使用技术,按时打开系统对图书馆的情况进行监控,通过电子监控方式科学地、全面地管理图书,及时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章行为。并科学分析可能出现偷窃书报现象的原因、表现形式和爆发时期,在偷窃书报现象集中爆发的时期,要发动群众,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引入大学生参与图书馆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在发现偷窃书报现象时及时举报,以有效减少和杜绝大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偷窃书报的现象制止在萌芽时期。其次,即使发现了个别偷窃书报的现象,如在借书处出口处的电子仪器提醒有偷窃书报现象,管理员也只是友善地提醒对方交出偷窃的书报就算了,不作进一步的追问和纠缠,使对方在“体面”退身的同时,感受一次现代文明的教育,对提高其思想品质有一定的帮助。
经过这样的改革,图书馆“以生为本”的气氛变得浓厚了,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前来借书的大学生之间的关系变得融洽了,少了图书管理员严肃检查学生、质询和扭送“偷窃书报”的学生,以及“偷窃书报”学生的多方辩解,旁边围着看热闹及起哄的学生等剑拔弩张的紧张场面,原来存在于双方之间的互相提防戒备的心理压力得到减缓,大学生因学习和科研的需要对于书报的借阅提出的一些特殊要求,也可以适当给予解决。这样,大学生偷窃书报的现象可得到有效的制止,为治理偷窃书报的痼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造成了图书馆的读者双赢的局面。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以生为本宽容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12-0058-02
【Abstract】For a long time, as for book and newspaper stealing by students at higher school, they have to be punished heavily. While emphasizing civilization building and human-based doctrine, the student-based doctrine should be in place. We shall deal with book and newspaper stealing rightly, occasionally spare those students stealing acts, and wash their souls with civilized treatments.
【Key words】Higher SchoolLibraryStudent-based DoctrineBook and Newspaper Stealing
读者偷窃书报,是一般图书馆都会遇到的现象。社会上的图书馆,部分藏书的价值较高,服务对象复杂,因而出现偷窃书报的原因也相对复杂。而在高校,图书馆面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教师和学生。相对而言,高校教师在学校中社会地位较高,而且借书又相当的便利,一次借书的数量多,借书的时间也较长,即使有些稀缺图书借不到,也可以通过课题费甚至自己筹钱购买的办法解决。所以,高校教师偷窃书报的情况较少发生。很多偷窃书报的行为主要是发生在大学生身上。
一、高校学生偷窃书报的主要表现
大学生偷窃书报常见的主要表现为:在报刊阅览室看到自己喜欢或适合自己需要的报纸杂志或漂亮的插图,就或整张报纸偷掉,或将杂志中的有关部分切割拿走,或直接从图书中撕下来。在开架借书处,则将看中的书籍藏在身上隐秘处带出,如被图书管理员发现,则辩称是不小心误拿;更有甚者是内外勾结,集团作案。如在报刊阅览室,以一个或数个学生,借询问事情为由,分散管理员的注意力,挡住其视线,其他人即趁机携带偷窃的报纸离开。一些细心观察过图书馆布局的读者,则在图书馆找一个比较少人的隐秘窗口,在晚上人们较少注意、难以发现的时候,将挑选好的书从窗口丢出去,外面则安排有其他同学接应,把书偷走;有的读者由于了解图书防盗的措施,乘人少或管理员不注意时,躲在僻静处,把书中磁条撕掉,然后将书藏在衣服里带出馆;还有的读者通过正常手续将书借出后,把书的封面和粘有条码的书页撕下来,粘到一本没用的书上还回,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段将书据为己有;更有一些读者将捡来的甚至可能是偷来的图书证,借上几本价格昂贵、馆藏较少的图书占为己有。曾有一位既将退休的老教授,图书证丢失后被某学生捡到,该学生即利用此证借了一批英语考试书籍及婚育知识书,并且长期不还。当图书馆向该教授催还书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二、高校学生偷窃书报的原因
笔者根据几年来平时在工作中的观察与思考,以及和同事们的探讨交流中,对于大学生偷窃书报行为的种种原因,认为首先是由于我们现在正遇上社会转型期,社会道德水平大规模滑坡,从而也影响了大学生的道德水准,不以偷窃书报为耻,反以占到便宜为荣。其次,图书馆对于大学生借书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借期较短,借书的数量较少,制约了学生对资料的使用;不能满足大学生追求知识、进行科研和撰写毕业论文的需要。三是由于近几年扩招的缘故,学校不可避免招进一些素质不够高的学生,其中会混有一些喜欢贪小便宜或有偷窃劣习的学生。四是由于物价普遍提高,学生学习期间的费用也随着提高,一些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得不缩减学习一些开支如购买图书等费用,遇到这些学生急需或喜爱的书籍,就会出此下策;五是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受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窃书不算偷”说法的影响,认为图书馆有那么多的书报,自己为了追求知识拿走一些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思想上没有认识到偷窃书也是一种偷窃行为,是违法的。最后,也不排除一些老生把偷窃书报的经验传授给一些追求剌激的新生,引诱他们偷窃书报。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认为:高校图书馆的藏书多是一般的图书,大部分没有收藏和再次出售的价值,因此,图书主要是知识的载体,而非财富的载体。大学生偷窃书报,不同于一般的偷窃行为,不是为了追求不义之财,即使是怀着最卑下的目的如看中其中的裸体画或个别品位不高的书籍,也掺杂有追求知识的因素,是由于追求知识过程犯下的不道德行为。所以,偷窃书报的大学生只有少部分是从满足自己的私欲出发,大部分则是从学习或科研的需要出发,并没有谋利的目的,一旦取得这方面的知识后,当事人并不想长期据有这些偷窃得到的书报,只是不知道最后如何处理罢了。
三、应对高校学生偷窃书报行为的对策
现在,党和国家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在制定政策时要“以人为本”。这一精神贯彻到我们高校即是“以生为本”。这就要求我们把学生看做是高校的根本,高校离开了学生就什么也没有了,图书馆是高校众多机构之一,也应该以此精神来对待大学生包括偷窃书报的学生。
但是,过去高校图书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度强调对学生的防备,有些高校图书馆曾出现过对于有怀疑的学生进行搜查甚至搜身的做法。并制定详尽的处罚条款来对待被当场抓获的偷窃书报的学生,如照书价给予多少倍的罚款,登记名字,通知所在班级处理等,意在警醒这些大学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这些学生除了在经济上因要赔偿被窃书报十倍以上的罚款而遭受损失外,还要承担人格和名誉等方面的损失,从而给这些学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激化了图书馆和这些学生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不久前,我校图书馆的负责人到外国当访问学者,回来后介绍了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图书馆的工作情况,强调的是其服务读者的功能,因而办借书证的手续简单,只要持有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在外地甚至在外国也可以很方便地办到借书证;借阅图书方便,除亲自借书外,也可以通过电话和网络借书,图书馆则将读者需要的图书邮寄给读者,读者如还书困难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还书;而且借书的数量和时间都比较宽松,尽量满足读者的各方面要求。由于服务周到,加之外国人比较讲信用,所以偷窃书报的现象少有发生;即使偶然有这种情况出现,也没什么惩罚措施,反而是采取多种办法鼓励读者将“忘记交还”的图书交还给图书馆,表示了宽容的态度,以致曾出现某位学生的后裔将忘记归还的某种藏书在经过几百年后仍然归还的佳话。
随着“以生为本”思想的深入学习,我们觉得以往惩罚偷窃书报的办法并不妥当,特别是通过普法学习,知道图书馆并没有执法权,不能自定规则处罚学生,因此主张宽容对待偷窃书报的大学生。为此,图书馆宣布彻底取消以往惩罚偷窃书报学生的所有规定,任何图书管理员都没有从经济上、人格上和名誉上损害犯错误的大学生的权力,从而扫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紧张关系的基础。
为了防止出现偷窃书报的现象,馆里强调要从加强图书管理员水平的基本功做起,将人的主动性和先进的电子管理设备更有效的结合起来,完善图书馆内安装的电子监测仪和电子监控系统,安排工作人员熟悉仪器的使用技术,按时打开系统对图书馆的情况进行监控,通过电子监控方式科学地、全面地管理图书,及时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章行为。并科学分析可能出现偷窃书报现象的原因、表现形式和爆发时期,在偷窃书报现象集中爆发的时期,要发动群众,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引入大学生参与图书馆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在发现偷窃书报现象时及时举报,以有效减少和杜绝大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偷窃书报的现象制止在萌芽时期。其次,即使发现了个别偷窃书报的现象,如在借书处出口处的电子仪器提醒有偷窃书报现象,管理员也只是友善地提醒对方交出偷窃的书报就算了,不作进一步的追问和纠缠,使对方在“体面”退身的同时,感受一次现代文明的教育,对提高其思想品质有一定的帮助。
经过这样的改革,图书馆“以生为本”的气氛变得浓厚了,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前来借书的大学生之间的关系变得融洽了,少了图书管理员严肃检查学生、质询和扭送“偷窃书报”的学生,以及“偷窃书报”学生的多方辩解,旁边围着看热闹及起哄的学生等剑拔弩张的紧张场面,原来存在于双方之间的互相提防戒备的心理压力得到减缓,大学生因学习和科研的需要对于书报的借阅提出的一些特殊要求,也可以适当给予解决。这样,大学生偷窃书报的现象可得到有效的制止,为治理偷窃书报的痼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造成了图书馆的读者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