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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就是对费用扣除进行时机的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产生的效应是不同的。利用excel强大的函数计算功能,可以更方便地计算不同方法下的折旧额,为企业税收筹划做出更理智的选择。
[关键字]固定资产折旧 excel 税收筹划
一、折旧与税收筹划
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因此它有着“税收挡板”或“税盾”的作用,因为每个纳税期的折旧额的大小,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对于折旧年限,除因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一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希望通过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来加快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以着眼于由于折旧方法的不同,而带来的折旧额分摊在不同生产期间的成本数量上的不一致,进而使各期的成本和利润出现差异,利用这一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为合理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一般认为,尽可能在较短的折旧期间内收回投资,有利于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这存在着两条途径:一是在折旧期间既定的情况下先加速折旧,二是在折旧方法既定的情况下选择缩短折旧期限。
所以,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折旧方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也显得日益重要。我们可以借助excel的计算功能,编制excel电子工作表,灵活计算某项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额和累计折旧额。
二、利用excel进行折旧的计算
根据税收规定,试举例分析如下:
内地某企业,企业逐年盈利,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拟购进一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预计净残值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最低年限相同。根据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在折旧方面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假定按年复利利率10%计算。
以下excel表格列举了不同折旧方法计算所得值的比较。其中的每个数值均利用公式或函数生成,计算非常方便。如果固定资产原值或净残值或利率有变化,修改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即可。现将计算公式分析如下:
图2
在I2单元录入公式:
“=ROUND(IF(G2="直线法",SLN(B2,B2*F2,E2*12),IF(G2="年数总和法",SYD(B2,B2*F2,E2*12,H2 1),IF(H2/12 累计折旧公式的录入:
在k2单元录入公式:
“=ROUND(IF(G2="直线法",IF(H2>=E2*12,D2*(1-F2),SLN(B2,B2*F2,E2*12)*H2),
IF(G2="年数总和法",(D2-D2*F2)/E2/(E2 1)*INT(H2/12)*(2*E2-INT(H2/12) 1)
SYD(D2,D2*F2,E2,IF(H2=E2*12,E2,INT(H2/12) 1)/12*MOD(H2,12)),
IF(G2="双倍余额递减法",IF(INT(H2/12)<=E2-2,VDB(D2,D2*F2,E2*12,0,H2),
VDB(D2,D2*F2,E2*12,0,E2*12-24) VDB(D2,D2*F2,E2*12,E2*12-24,H2))))),2)”
向下填充即可。
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设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所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定相同,对此,企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会计核算计提的折旧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进行纳税调整,并据此选择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
另外,如果考虑到税收减免等政策的存在(尤其是期间减免政策),减免期间折旧的大小最终对税收负担的影响是无关的,即在减免期间,并不存在折旧抵税效应,那么对企业有利的处理方法是减少减免期间的折旧额,从而在减免期满之后,使折旧抵税作用最大。这种方法的思路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延长折旧期,而并非一味缩短折旧期。由于税法一般只规定了折旧的最低年限,该筹划方法还是可行的。由于税法中大量存在着减免税等政策,在特定情况下延长折旧期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还是可行的。
[关键字]固定资产折旧 excel 税收筹划
一、折旧与税收筹划
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因此它有着“税收挡板”或“税盾”的作用,因为每个纳税期的折旧额的大小,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对于折旧年限,除因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一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希望通过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来加快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以着眼于由于折旧方法的不同,而带来的折旧额分摊在不同生产期间的成本数量上的不一致,进而使各期的成本和利润出现差异,利用这一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为合理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一般认为,尽可能在较短的折旧期间内收回投资,有利于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这存在着两条途径:一是在折旧期间既定的情况下先加速折旧,二是在折旧方法既定的情况下选择缩短折旧期限。
所以,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折旧方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也显得日益重要。我们可以借助excel的计算功能,编制excel电子工作表,灵活计算某项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额和累计折旧额。
二、利用excel进行折旧的计算
根据税收规定,试举例分析如下:
内地某企业,企业逐年盈利,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拟购进一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预计净残值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最低年限相同。根据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在折旧方面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假定按年复利利率10%计算。
以下excel表格列举了不同折旧方法计算所得值的比较。其中的每个数值均利用公式或函数生成,计算非常方便。如果固定资产原值或净残值或利率有变化,修改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即可。现将计算公式分析如下:
图2
在I2单元录入公式:
“=ROUND(IF(G2="直线法",SLN(B2,B2*F2,E2*12),IF(G2="年数总和法",SYD(B2,B2*F2,E2*12,H2 1),IF(H2/12
在k2单元录入公式:
“=ROUND(IF(G2="直线法",IF(H2>=E2*12,D2*(1-F2),SLN(B2,B2*F2,E2*12)*H2),
IF(G2="年数总和法",(D2-D2*F2)/E2/(E2 1)*INT(H2/12)*(2*E2-INT(H2/12) 1)
SYD(D2,D2*F2,E2,IF(H2=E2*12,E2,INT(H2/12) 1)/12*MOD(H2,12)),
IF(G2="双倍余额递减法",IF(INT(H2/12)<=E2-2,VDB(D2,D2*F2,E2*12,0,H2),
VDB(D2,D2*F2,E2*12,0,E2*12-24) VDB(D2,D2*F2,E2*12,E2*12-24,H2))))),2)”
向下填充即可。
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设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所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定相同,对此,企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会计核算计提的折旧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进行纳税调整,并据此选择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
另外,如果考虑到税收减免等政策的存在(尤其是期间减免政策),减免期间折旧的大小最终对税收负担的影响是无关的,即在减免期间,并不存在折旧抵税效应,那么对企业有利的处理方法是减少减免期间的折旧额,从而在减免期满之后,使折旧抵税作用最大。这种方法的思路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延长折旧期,而并非一味缩短折旧期。由于税法一般只规定了折旧的最低年限,该筹划方法还是可行的。由于税法中大量存在着减免税等政策,在特定情况下延长折旧期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还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