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协同发展路径研究

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jue41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性制度安排,为提高企业长期效率提供产权基础。然而,国有企业作为国资监管体制的载体和实现形式,其自身改革也推动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之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理论阐释发现,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有利于推动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改善企业治理结构,降低政策性负担以及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从而不断增强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了实现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协同发展,应着力从四个方面推动改革,即在加强顶层设计过程中
其他文献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方金银器通过多种途径传入中国。从文化系统上看,这些金银器大体可分为萨珊、中亚、罗马—拜占廷三类。在输入过程中,一些西方金银器的造型、纹样、制作工艺也开始为当地工匠有选择地加以吸收和改造,由此形成了这一时期金银器发展的重要特点。西方金银器传入中国是历史上中西文化交流发展的体现,同时又进一步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关于身份权的研究成果,其与独立成编的人格权保持着体系上的一致性.认识身份权,首先应当从"身份"一词的含义开始.身份权的法律地位属性决定了其权利义务的总括性.将身份权置于人身关系和身份关系当中,可以发现身份权具有平等性、与人身不可分性、非让与性、相对性、伦理性等多方面的特征.在身份权与人格权的比较过程中,应当明确现代身份权中权利义务的同质性和双向性.目前,身份权的内容仅限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范畴,民法典为其提供了全面充分的保护及救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