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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不是装饰品。”
“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这些话实在而意义深远,一语中的,道出了大家的心声。相关表述有很多,是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两个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的。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两个重要讲话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艘巨轮指明了航向。其中多处表述,笔者理解,强调了两个字:落实。
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重在落实,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是一个新的、伟大的历史起点。各项工作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定力和成效暖了人心,全面深化改革真刀真枪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蹄疾步稳。重要的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冲破思想观念障碍、与时俱进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必将有力引领中国政治制度坚持、完善和发展。因此,人大制度的落实必将上一个新台阶,人大工作必将全面向形式主义宣战,进入“新常态”。换句话说,人大开会“吃馒头、举拳头”,人大工作“多做没意思,不做不好意思,做做意思意思”,诸如此类被有些人认为“正常”的现象,终将不再“正常”,“人大是橡皮图章”之说终将销声匿迹。
人大工作“新常态”,首要的是更重视问题导向,按照党的要求、人民要求、法定职责要求、时代要求,对照查找不足,大力改进工作。笔者认为“新常态”至少有如下特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一是按照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人大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担负起宪法监督责任。二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党员代表贯彻党的主张的制度,向党委反映民意、提意见建议的制度,党委对人大意见建议处理、反馈的制度将更完善。人大不仅在党委决策机制中,而且会在“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中更好发挥作用。按照“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求,党和人大的关系将更规范,人大积极主动性、独立责任性等将提高。三是人大将围绕“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加强研究,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增强说服力等。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由此,在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人大将更致力于通过依法履职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打造“关权力的笼子”,推进法治反腐。至少在一定时期内,立法方面,立法修正案程序启动、法规草案退回修改、搁置审议等可能更多被“激活”。监督方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撤销下级人大和本级政府不适当决定等可能更多被“唤醒”;有可能推动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公开机制,代表联名提出预算草案修正案的做法可能推广,预算监督可能走向日常化,更多借助专业力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会明显增加,重大事项范围界定将更为明确。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将更突出公平竞争,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更加制度化,“官场逆向淘汰”现象被“逆袭”为“正向淘汰”。
衡量人大工作实效标准体系将建立,形式主义“水分”将被“拧干”,审议辩论机制将建立,“辩论得面红耳赤”将不是新闻。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将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公民对人大和代表的批评权和建议权,以及选民或选举单位对自己选出的代表依法罢免权会得到充分、有效、及时行使。
公开的“阳光”将照进法定例外的每个角落,国家的主人翁可以轻松便捷地了解公仆们包括人大和代表是怎么代表自己的。
总之,人大实至名归,通过依法履职更为公平公正地调整利益关系,让人民从受益中培养、增强法治信仰,感受到自己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从而真正以主人翁心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类文明作贡献。
“大家一起努力吧!”
“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这些话实在而意义深远,一语中的,道出了大家的心声。相关表述有很多,是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两个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的。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两个重要讲话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艘巨轮指明了航向。其中多处表述,笔者理解,强调了两个字:落实。
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重在落实,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是一个新的、伟大的历史起点。各项工作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定力和成效暖了人心,全面深化改革真刀真枪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蹄疾步稳。重要的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冲破思想观念障碍、与时俱进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必将有力引领中国政治制度坚持、完善和发展。因此,人大制度的落实必将上一个新台阶,人大工作必将全面向形式主义宣战,进入“新常态”。换句话说,人大开会“吃馒头、举拳头”,人大工作“多做没意思,不做不好意思,做做意思意思”,诸如此类被有些人认为“正常”的现象,终将不再“正常”,“人大是橡皮图章”之说终将销声匿迹。
人大工作“新常态”,首要的是更重视问题导向,按照党的要求、人民要求、法定职责要求、时代要求,对照查找不足,大力改进工作。笔者认为“新常态”至少有如下特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一是按照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人大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担负起宪法监督责任。二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党员代表贯彻党的主张的制度,向党委反映民意、提意见建议的制度,党委对人大意见建议处理、反馈的制度将更完善。人大不仅在党委决策机制中,而且会在“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中更好发挥作用。按照“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求,党和人大的关系将更规范,人大积极主动性、独立责任性等将提高。三是人大将围绕“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加强研究,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增强说服力等。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由此,在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人大将更致力于通过依法履职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打造“关权力的笼子”,推进法治反腐。至少在一定时期内,立法方面,立法修正案程序启动、法规草案退回修改、搁置审议等可能更多被“激活”。监督方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撤销下级人大和本级政府不适当决定等可能更多被“唤醒”;有可能推动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公开机制,代表联名提出预算草案修正案的做法可能推广,预算监督可能走向日常化,更多借助专业力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会明显增加,重大事项范围界定将更为明确。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将更突出公平竞争,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更加制度化,“官场逆向淘汰”现象被“逆袭”为“正向淘汰”。
衡量人大工作实效标准体系将建立,形式主义“水分”将被“拧干”,审议辩论机制将建立,“辩论得面红耳赤”将不是新闻。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将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公民对人大和代表的批评权和建议权,以及选民或选举单位对自己选出的代表依法罢免权会得到充分、有效、及时行使。
公开的“阳光”将照进法定例外的每个角落,国家的主人翁可以轻松便捷地了解公仆们包括人大和代表是怎么代表自己的。
总之,人大实至名归,通过依法履职更为公平公正地调整利益关系,让人民从受益中培养、增强法治信仰,感受到自己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从而真正以主人翁心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类文明作贡献。
“大家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