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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6日,中国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的全面转型.据业内人士透露,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给企业减轻税负约1233亿元人民币.纵观增值税在中国从无到有直至全面转型的整个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今次增值税全面转型远远未至中国增值税改革的终点,这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