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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非法治思维和非法治方式在我国医疗纠纷处理中盛行。原因主要有政府未能及时回应医疗纠纷立法的价值取向冲突、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途径不畅、打击"医闹"软弱乏力、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较晚、未能对医疗卫生提供适当的经费投入、未能合理规划医疗资源和全面推行分级诊疗、患方信闹不信法、医方推诿不守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强。建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医疗纠纷,政府要全面加强和推进医疗纠纷处理的职责履行,医患双方要依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司法机关要强化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