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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特许人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特许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须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综合考虑涉及的信息是否与核心经营资源有关、与真实情况的背离程度、是否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等因素。若因特许人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致使被特许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合同。案号一审:(2014)浦民三(知)初字第663号二审:(2015)沪知民终字第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