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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府伦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德建设的实用价值在于实现制度化。从组织理论的视角进行考察,其内涵应包含两个层面:首先要明晰官德建设的现实背景,即官僚组织的特性及其面临的困境;其次需重新调整官德建设的组织基础,其要旨则在于政府责任体系的重构。在当前,作为官德建设制度化的基本路径,政府责任体系的内容至少应包含政府伦理责任、政府法律责任与政府绩效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