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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的最终根源,也是实际生活中最普遍的社会现象。要展开对利益冲突的研究,必须首先从对利益冲突的实质和构成的探究开始。
一、利益冲突的实质
马克思曾经指出:“世界并不是某一独特利益的天下,而是许许多多利益的天下。” 因此,人们在争取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社会现象之一,是一切社会冲突的最终根源。
所谓利益冲突就是“利益双方基于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过程,是利益双方的利益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所产生的一种激烈对抗的态势。”可见,利益矛盾是利益冲突的起点。而利益矛盾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矛盾,即是指利益能否实现的矛盾。前面提到,利益反映了需要主体与需要客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理解事实上已经指明利益本身就蕴含着矛盾;二是“利益的矛盾”,即是指以“利益”为主体的矛盾。人类的利益体现为各种各样的具体利益,如眼前利益、长远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具体利益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矛盾,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间的矛盾等;三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如个人、集团与国家之间的矛盾。由于人的利益的最终实现必须依赖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才能完成,所以前两种矛盾归根结底都将通过第三种矛盾——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表现出来。
由此,本文所探讨的利益冲突,主要是指不同的利益主体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矛盾趋于激化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抗性互动态势。当然,正是因为人们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彼此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事实上已经涵盖了利益的内在冲突与利益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冲突,因此,我们在重点探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冲突的同时,也会兼顾对利益的内在冲突以及不同形式之间冲突的分析。
表面看来,利益冲突的双方所争夺的似乎就是利益对象或者劳动对象本身。要揭示出利益冲突的实质,必须从人的利益实现方式入手。任何人的利益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并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的。但是对于现实的个体而言,自己的劳动产品不可能满足全部现实需要,个人利益最终必须依赖社会分配才能实现。而人类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有机整体,分工使得不同的人占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就能获得较多的利益,而社会地位较低的人自然也就获得较少的利益。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同一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一个人所获得的利益,在产品分配之前,早已由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分配体制中所占的地位预先决定了。
因此,利益冲突的实质决不仅仅是对利益对象或者劳动对象本身的占有和争夺,更为主要的是对利益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争夺,是对有利于自身利益实现的社会地位的争夺。
二、利益冲突的构成
研究利益冲突,必然要考察利益冲突的构成。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从利益对象的角度来考察利益冲突,如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这样看来,似乎利益本身就能相互冲突。显然,利益本身并不具有能动性,不能自己发生冲突,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彼此之间发生的冲突。正如前面所说,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事实上已经涵盖了利益的内在冲突与利益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冲突,所以我们这里考察的利益构成,就是指利益主体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彼此之间所存在的利益冲突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冲突是在各种各样的利益主体间所形成的复杂的利益冲突网络,我们主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对利益冲突的构成进行分类。
一个层面是利益冲突的纵向构成。现实社会中的利益主体多种多样,包括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两大部类。利益冲突的纵向构成就是指这两大部类的主体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彼此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即是指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由于群体利益的多样性,利益冲突的纵向网络呈现出许多具体的形式。其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利益与阶级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是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在这复杂的利益冲突中,应该承认,各种群体利益都是个人在不同层次上的共同利益。因此,利益冲突的纵向构成可以概括为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冲突。
另一层面是利益冲突的横向构成,亦即相同部类的不同利益主体在实现各自利益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彼此之间的冲突。首先是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是横向利益冲突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其次是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三个方面。
以上纵向构成与横向构成两个层面都属于利益冲突网络的静态表现。此外,由于利益主体所处位置的不同引起的冲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既得利益者与争取利益者之间的冲突,属于利益冲突网络的动态表现。
作者简介:杨晓敏,山东行政学院讲师,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制度与社会发展理论。
一、利益冲突的实质
马克思曾经指出:“世界并不是某一独特利益的天下,而是许许多多利益的天下。” 因此,人们在争取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社会现象之一,是一切社会冲突的最终根源。
所谓利益冲突就是“利益双方基于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过程,是利益双方的利益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所产生的一种激烈对抗的态势。”可见,利益矛盾是利益冲突的起点。而利益矛盾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矛盾,即是指利益能否实现的矛盾。前面提到,利益反映了需要主体与需要客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理解事实上已经指明利益本身就蕴含着矛盾;二是“利益的矛盾”,即是指以“利益”为主体的矛盾。人类的利益体现为各种各样的具体利益,如眼前利益、长远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具体利益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矛盾,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间的矛盾等;三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如个人、集团与国家之间的矛盾。由于人的利益的最终实现必须依赖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才能完成,所以前两种矛盾归根结底都将通过第三种矛盾——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表现出来。
由此,本文所探讨的利益冲突,主要是指不同的利益主体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矛盾趋于激化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抗性互动态势。当然,正是因为人们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彼此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事实上已经涵盖了利益的内在冲突与利益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冲突,因此,我们在重点探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冲突的同时,也会兼顾对利益的内在冲突以及不同形式之间冲突的分析。
表面看来,利益冲突的双方所争夺的似乎就是利益对象或者劳动对象本身。要揭示出利益冲突的实质,必须从人的利益实现方式入手。任何人的利益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并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的。但是对于现实的个体而言,自己的劳动产品不可能满足全部现实需要,个人利益最终必须依赖社会分配才能实现。而人类社会是一个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有机整体,分工使得不同的人占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就能获得较多的利益,而社会地位较低的人自然也就获得较少的利益。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同一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一个人所获得的利益,在产品分配之前,早已由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分配体制中所占的地位预先决定了。
因此,利益冲突的实质决不仅仅是对利益对象或者劳动对象本身的占有和争夺,更为主要的是对利益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争夺,是对有利于自身利益实现的社会地位的争夺。
二、利益冲突的构成
研究利益冲突,必然要考察利益冲突的构成。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从利益对象的角度来考察利益冲突,如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这样看来,似乎利益本身就能相互冲突。显然,利益本身并不具有能动性,不能自己发生冲突,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彼此之间发生的冲突。正如前面所说,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事实上已经涵盖了利益的内在冲突与利益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冲突,所以我们这里考察的利益构成,就是指利益主体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彼此之间所存在的利益冲突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冲突是在各种各样的利益主体间所形成的复杂的利益冲突网络,我们主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对利益冲突的构成进行分类。
一个层面是利益冲突的纵向构成。现实社会中的利益主体多种多样,包括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两大部类。利益冲突的纵向构成就是指这两大部类的主体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彼此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即是指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由于群体利益的多样性,利益冲突的纵向网络呈现出许多具体的形式。其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利益与阶级利益之间的冲突、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是其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在这复杂的利益冲突中,应该承认,各种群体利益都是个人在不同层次上的共同利益。因此,利益冲突的纵向构成可以概括为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冲突。
另一层面是利益冲突的横向构成,亦即相同部类的不同利益主体在实现各自利益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彼此之间的冲突。首先是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是横向利益冲突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其次是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三个方面。
以上纵向构成与横向构成两个层面都属于利益冲突网络的静态表现。此外,由于利益主体所处位置的不同引起的冲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既得利益者与争取利益者之间的冲突,属于利益冲突网络的动态表现。
作者简介:杨晓敏,山东行政学院讲师,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制度与社会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