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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把”字句是现代汉语中最常见、同时也是最具特点的句式之一。历来受到各位学者专家的青睐和研究,其成果也可谓是相当丰富。以往的研究多是从“把”字句的宾语及“把”字句在语用、对外教学等方面研究,对“把”字句法结构的研究并不多见。基于此,本文拟从生成语法角度,通过对比“被”字句和“把”字句异同点,探讨“把”字句的词性及句法结构特征,以期推动“把”字研究新进程。
【关键词】: 生成语法 “把”字句 “被”字句 词性 句法结构
一、“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
长久以来,很多人都把“被”字当做“把”字句的互逆句式,来探讨它们句式的相似和不同,讨论它们的转换关系。从句式角度来看,两者的确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然而深其结构,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一)相似点
首先,两种句式都是SVO结构语序的变体。“被”字句的主语一般对应着“把”字句的宾语。“被”句式表达“O被S VP了”,“把”句式表达“S把O VP了”。
第二,“把”和“被”为句子提供额外的论元位置。“被”的主语和“把”的宾语通常可容纳一个在常规句子中因位置不够而无法出现的论元。然而,句子新论元的论元角色却是由“把”或“被”之后的复杂谓语给予。
第三,非影响义的静态词汇不被允许出现在“把”字句及“被”字句中。无论是“把”字句,还是“被”字句,都具有“强受事性”和“弱施动性”特点(张伯江 2001)。强受事性要求事物完全被影响,受事一定要经历明顯的状态变化,而动作性强的及物动词则具有影响受事的能力,而一些非影响意义的动词,例如“认识、喜爱、记忆”等心理认知活动的“静态”类词汇,不会对受事产生影响,因而不可用在“把”字句或者“被”字句中。例如,
*这个小猫被我爱
*我把这个小猫爱。
第四,两种句式的谓语动词不能是光杆形式。“把”和“被”谓语部分要包含某种终结点或结果,而“光杆动词”本身没有结果意义,所以后面需要补足成分提供终结性(杨素英,1998),也就是说“光杆动词”本身往往表示一种“无界行为”,它不会产生某种结果影响,不被允许单独出现在句中。但也有例外,比如短被动句中可以出现“光杆动词”,“被”与“光杆”动词组成一个韵律单位(冯胜利,1995)。同样,当“光杆动词”多于一个音节且具有动作行为及结果时(娜吉达.啊合买提汗,2015),或者该光杆动词是动补类或者状中类的词时(张鑫,2018),比如说“把花屏打碎”、“为了考个好成绩,把书看的很透彻”,也可以出现在“把”字句中。
(二)不同点
第一,常规的“把”字句可以有两种解读方式,而“被”字句只有一层含义。“把”字句的结果补足语的主语或者领属者既可以是句子的施事,又可以是“受影响者” 而在“被”字句中只能是“受影响者”。句式结构可表达为:“把”字句:或无论长被动还是短被动,都涉及空算子的移位和控制。因而,只能跟“被”字句的主语相关,表达为:
第二,在补语指向的“把”字句中,当“把”后名词不是动词的宾语时,不能转换成“被”字句(张鑫 2018)。
例(1)这本书把我看的眼晕。
例(2)*我被这本书看的眼晕。
在这类致使“把”字句中,句子主语(“这本书”)是“致使者”,“把”后的“我”是受影响者,“这本书”使“我”处于眼晕的状态,表达一种“致使”的主动句式。而“被”字句中,无生命事物“这本书”不满足做“致使者”或“施事者”的要求。
第三,“把”字句和“被字句”在直接受影响与间接受影响、直接使因与间接使因存在差异。首先,“把”字句要求其后名词短语直接受到动作的影响,而“被”字句则可以表达动作的非直接的影响,真正受影响的论元可以未在句中出现。比如说,当“被”的主语是“非生命体”或者“动物”时,句子就可被理解为一个对该非生命体或动物的所有者的不幸事件,这时所有者是非直接受影响的“外部受影响者”。其次,“把”字句允许“直接受动者”,“直接使因成分”或“间接使因成分”,而“被”动句允许只能允许“间接受动者”和“直接使因成分”。用公式可表达为:NP直接/间接使因成分+ 把NP直接受动者+VP NP直接/间接受动者+ 被NP直接使因成分+VP。
第四,与“被”字句不同,“把”字句不与“所”共现,并且“把”后的名词短语解释为动词的宾语时,也不允许在动词宾语位置上出现“接应代词”。
例如,他们把这些苹果(*所)吃了
张三把李四踩了(*他)一下。
第五,“被”字句中,“被”给其主语“受事”的论元角色,而“把”则没有给予论元角色的能力。
上述事实表明,“把”字结构和“被”字结构,尽管负载特殊意义和提供额外论元等方面非常相似,但他们在指派论元角色、句法派生等方面却有很大的不同。因而,使用“被”子句的理解方式解读“把”字句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为了更好的了解“把”字句,我们首先看一下它的句法词性。
二、“把”字句法特性
关于“把”的句法词性,历来有学者将其分析为介词,动词,致使短语的中心语或者轻动词等。我们看一下“把”字语法词类的演化过程。“把”最早的词性是动词,具有“执、握”的意思,可与宾语直接结合。
例,“无把铫推耨之劳,而有积粟之实。”《战国策·秦策四》
唐五代开始,“把”逐渐虚化为介词。用来引进凭借的工具、材料、方法等,相当于“拿”、“用”等。
例,生来不读半行书,只把黄金买身贵。—唐·李贺《嘲少年》
现代汉语中,“把”作为介词的用法也广而使用。“把”作为介词可以表示“处置、致使”或者“动作行为的结果”。
例,她把头一扭,就再也不说话了。
把她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把我的心都伤透了。
Sybesma(1992,1999)提出“把”字是个“致使”词,这已经被包含在介词所表达的含义之中,因而不能归为新的一类词性。然而,“把”并不完全像其他介词一样,具有介词的所有属性。例如,致使“把”字句中,“把”就不能作为介词与其后的名词短语构成一个成分前置。
例,这瓶酒把张三醉倒了。
*把张三,这瓶酒醉倒了。
这说明“把”字“介词说”不能覆盖所有事实。基于此,黄正德(1997)提出应该将“把”归为轻动词,“把”类似于实意动词之上的轻动词,这种解说似乎提供了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接下来,我们会探讨下生成语法角度下对“把”字句结构的分析
三、生成语法下“把”句法结构分析
黄正德(1997)将“把”分析为轻动词,其句法結构也类似于他的vP-壳,但又有些许不同。主要通过“方式副词”在“把”字句及非“把”字句测试所知,“把”字句法位置高于轻动词,方式副词修饰轻动词。“把”字句中,“把”后的“受影响”的名词短语位于“把”后,并从“把”得到宾格 非“把”字句中,“受影响”名词短语位于轻动词之后,由轻动词赋予其格。句法结构表示为:
“把”字句:[baP[DP1[ba’[ba[vP[DP2[v’[v[VP[VXP]]]]]]]]]]
非“把”字句:[IP[DP1[I’[I[vP[v[VP[DP2[V’[VXP]]]]]]]]]]
结论:“把”字句和“被”字句都负载“致使”含义和提供特殊论元的能力,但两者在生成句法派生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被”字句涉及空算子移动,其本身可被分析为动词,并能够给主语论元角色 而“把”字句语法化后失去了动词词性,也失去了指派论元的能力,只能予格,这完全符合“轻动词”类的要求,因此,将其分析为“轻动词”不失为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
【参考文献】:
【1】Huang,C.-T.James. On lexical structure and syntactic projection.Chinese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 3:45-89
【2】Sybesma, Rint (1992) Causatives and Accomplishments:The Case of Chinese ba, PhD Dissertation, Leiden University.
【3】冯胜利. “管约”理论与汉语的被动句[J].中国语言学论丛, 1995(1):1-28
【4】娜吉达·啊合买提汗.现代汉语“把”字句的特点[J].学周刊,2015(36):24-25.
【5】杨素英.从情状类型来看“把”字句(上)[J].汉语学习,1998(02):10-13.
【6】张伯江.“被”字句和“把”字句的对称与不对称[J].中国语文,2001,(6).
【7】张鑫.“把”的话题标记性考察[J].学术交流,2018,(10)
作者简介:邢雪(1993-),女,汉族,河北石家庄市人,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语障儿童语言习得。
【关键词】: 生成语法 “把”字句 “被”字句 词性 句法结构
一、“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
长久以来,很多人都把“被”字当做“把”字句的互逆句式,来探讨它们句式的相似和不同,讨论它们的转换关系。从句式角度来看,两者的确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然而深其结构,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一)相似点
首先,两种句式都是SVO结构语序的变体。“被”字句的主语一般对应着“把”字句的宾语。“被”句式表达“O被S VP了”,“把”句式表达“S把O VP了”。
第二,“把”和“被”为句子提供额外的论元位置。“被”的主语和“把”的宾语通常可容纳一个在常规句子中因位置不够而无法出现的论元。然而,句子新论元的论元角色却是由“把”或“被”之后的复杂谓语给予。
第三,非影响义的静态词汇不被允许出现在“把”字句及“被”字句中。无论是“把”字句,还是“被”字句,都具有“强受事性”和“弱施动性”特点(张伯江 2001)。强受事性要求事物完全被影响,受事一定要经历明顯的状态变化,而动作性强的及物动词则具有影响受事的能力,而一些非影响意义的动词,例如“认识、喜爱、记忆”等心理认知活动的“静态”类词汇,不会对受事产生影响,因而不可用在“把”字句或者“被”字句中。例如,
*这个小猫被我爱
*我把这个小猫爱。
第四,两种句式的谓语动词不能是光杆形式。“把”和“被”谓语部分要包含某种终结点或结果,而“光杆动词”本身没有结果意义,所以后面需要补足成分提供终结性(杨素英,1998),也就是说“光杆动词”本身往往表示一种“无界行为”,它不会产生某种结果影响,不被允许单独出现在句中。但也有例外,比如短被动句中可以出现“光杆动词”,“被”与“光杆”动词组成一个韵律单位(冯胜利,1995)。同样,当“光杆动词”多于一个音节且具有动作行为及结果时(娜吉达.啊合买提汗,2015),或者该光杆动词是动补类或者状中类的词时(张鑫,2018),比如说“把花屏打碎”、“为了考个好成绩,把书看的很透彻”,也可以出现在“把”字句中。
(二)不同点
第一,常规的“把”字句可以有两种解读方式,而“被”字句只有一层含义。“把”字句的结果补足语的主语或者领属者既可以是句子的施事,又可以是“受影响者” 而在“被”字句中只能是“受影响者”。句式结构可表达为:“把”字句:或无论长被动还是短被动,都涉及空算子的移位和控制。因而,只能跟“被”字句的主语相关,表达为:
第二,在补语指向的“把”字句中,当“把”后名词不是动词的宾语时,不能转换成“被”字句(张鑫 2018)。
例(1)这本书把我看的眼晕。
例(2)*我被这本书看的眼晕。
在这类致使“把”字句中,句子主语(“这本书”)是“致使者”,“把”后的“我”是受影响者,“这本书”使“我”处于眼晕的状态,表达一种“致使”的主动句式。而“被”字句中,无生命事物“这本书”不满足做“致使者”或“施事者”的要求。
第三,“把”字句和“被字句”在直接受影响与间接受影响、直接使因与间接使因存在差异。首先,“把”字句要求其后名词短语直接受到动作的影响,而“被”字句则可以表达动作的非直接的影响,真正受影响的论元可以未在句中出现。比如说,当“被”的主语是“非生命体”或者“动物”时,句子就可被理解为一个对该非生命体或动物的所有者的不幸事件,这时所有者是非直接受影响的“外部受影响者”。其次,“把”字句允许“直接受动者”,“直接使因成分”或“间接使因成分”,而“被”动句允许只能允许“间接受动者”和“直接使因成分”。用公式可表达为:NP直接/间接使因成分+ 把NP直接受动者+VP NP直接/间接受动者+ 被NP直接使因成分+VP。
第四,与“被”字句不同,“把”字句不与“所”共现,并且“把”后的名词短语解释为动词的宾语时,也不允许在动词宾语位置上出现“接应代词”。
例如,他们把这些苹果(*所)吃了
张三把李四踩了(*他)一下。
第五,“被”字句中,“被”给其主语“受事”的论元角色,而“把”则没有给予论元角色的能力。
上述事实表明,“把”字结构和“被”字结构,尽管负载特殊意义和提供额外论元等方面非常相似,但他们在指派论元角色、句法派生等方面却有很大的不同。因而,使用“被”子句的理解方式解读“把”字句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为了更好的了解“把”字句,我们首先看一下它的句法词性。
二、“把”字句法特性
关于“把”的句法词性,历来有学者将其分析为介词,动词,致使短语的中心语或者轻动词等。我们看一下“把”字语法词类的演化过程。“把”最早的词性是动词,具有“执、握”的意思,可与宾语直接结合。
例,“无把铫推耨之劳,而有积粟之实。”《战国策·秦策四》
唐五代开始,“把”逐渐虚化为介词。用来引进凭借的工具、材料、方法等,相当于“拿”、“用”等。
例,生来不读半行书,只把黄金买身贵。—唐·李贺《嘲少年》
现代汉语中,“把”作为介词的用法也广而使用。“把”作为介词可以表示“处置、致使”或者“动作行为的结果”。
例,她把头一扭,就再也不说话了。
把她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把我的心都伤透了。
Sybesma(1992,1999)提出“把”字是个“致使”词,这已经被包含在介词所表达的含义之中,因而不能归为新的一类词性。然而,“把”并不完全像其他介词一样,具有介词的所有属性。例如,致使“把”字句中,“把”就不能作为介词与其后的名词短语构成一个成分前置。
例,这瓶酒把张三醉倒了。
*把张三,这瓶酒醉倒了。
这说明“把”字“介词说”不能覆盖所有事实。基于此,黄正德(1997)提出应该将“把”归为轻动词,“把”类似于实意动词之上的轻动词,这种解说似乎提供了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接下来,我们会探讨下生成语法角度下对“把”字句结构的分析
三、生成语法下“把”句法结构分析
黄正德(1997)将“把”分析为轻动词,其句法結构也类似于他的vP-壳,但又有些许不同。主要通过“方式副词”在“把”字句及非“把”字句测试所知,“把”字句法位置高于轻动词,方式副词修饰轻动词。“把”字句中,“把”后的“受影响”的名词短语位于“把”后,并从“把”得到宾格 非“把”字句中,“受影响”名词短语位于轻动词之后,由轻动词赋予其格。句法结构表示为:
“把”字句:[baP[DP1[ba’[ba[vP[DP2[v’[v[VP[VXP]]]]]]]]]]
非“把”字句:[IP[DP1[I’[I[vP[v[VP[DP2[V’[VXP]]]]]]]]]]
结论:“把”字句和“被”字句都负载“致使”含义和提供特殊论元的能力,但两者在生成句法派生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被”字句涉及空算子移动,其本身可被分析为动词,并能够给主语论元角色 而“把”字句语法化后失去了动词词性,也失去了指派论元的能力,只能予格,这完全符合“轻动词”类的要求,因此,将其分析为“轻动词”不失为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
【参考文献】:
【1】Huang,C.-T.James. On lexical structure and syntactic projection.Chinese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 3:45-89
【2】Sybesma, Rint (1992) Causatives and Accomplishments:The Case of Chinese ba, PhD Dissertation, Leiden University.
【3】冯胜利. “管约”理论与汉语的被动句[J].中国语言学论丛, 1995(1):1-28
【4】娜吉达·啊合买提汗.现代汉语“把”字句的特点[J].学周刊,2015(36):24-25.
【5】杨素英.从情状类型来看“把”字句(上)[J].汉语学习,1998(02):10-13.
【6】张伯江.“被”字句和“把”字句的对称与不对称[J].中国语文,2001,(6).
【7】张鑫.“把”的话题标记性考察[J].学术交流,2018,(10)
作者简介:邢雪(1993-),女,汉族,河北石家庄市人,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语障儿童语言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