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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包括戏曲传承者的表演技艺传承、戏曲剧目的整旧与创新和戏曲观众的回归,这是对整个戏曲生态的恢复和重建。以师徒和科班传习为主的个体表演技艺传承、以剧团演出为主的戏曲剧目传承、以剧演空间的社会场域中的观演互动为主的戏曲集体记忆传承机制构成了整个戏曲生态,戏曲“非遗”的活态保护是对个体经验、院团剧演组织和社会集体记忆三个层面传承机制的复活和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