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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农业发展的关键,小型水利体制建设更是保证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本文在结合了淮安市金湖县涂沟镇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举措。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 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7-0154-01
一、绪论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努力拼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建了水库、坝塘等蓄水工程,并建成了一批输引水沟渠和农村供水工程。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理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夯实农村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淮安市专门制定了《淮安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下面将以淮安市的涂沟镇为例来提出几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二、涂沟镇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利概况。
截止到2013年,涂沟镇的村数已经发展到9个,社区数3个,村民小组和农业组数共计81个,村民总人数达到24292,整个镇占地8084公顷。2012年涂沟镇村(社区)概况如下表所示。
涂沟镇位于入江水道东部,东临高邮湖、宝应湖,属宝应湖圩区,全镇共有7个防洪圩口,64.9公里(分别为德兴圩18.15KM、振兴圩19.7KM、华付圩11.6KM、夹荡圩6.5KM、涂沟圩5.1KM、宝洪西圩1.8KM、金宝圩2.05KM),共有圩口建筑物72座,其中涵闸32座(不含新坝洞、涂沟闸、涂沟南闸),排涝泵站40座(不含异地重建未拆泵站),63台套,排涝动力3524千瓦。
涂沟镇防汛圩堤属宝应湖水系,圩堤达标标准为:顶高9.5米,顶宽4米,内外坡比为1:2,而现有的圩堤标准顶高只有7.8—9.0米,顶宽为2—4米,内外坡比1:1.5—1:2,德兴圩、振兴圩、付兴圩、金宝圩等圩段在往年洪涝灾害时曾暴露出一些隐患,如振兴圩堤沈礼坝头至唐港窑厂段,长1200米,该段堤身矮小,堤顶高程目前在8.0米左右,与防汛圩堤堤顶高程要求9.5米相差1.5米,遇高水位时随时有漫堤危险。除此之外,涂沟镇全镇共有防洪涵闸32座,其中有4座运转不正常或漏水,需维修或加固。这包括唐港村的崔沟洞、五星村的直港洞、桂花二组洞、三河村的新渔涵洞:无挡洪闸门。
以上这些情况表明,加快农村小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只有提高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管水平,确保了工程效益的长久发挥,才能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广大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淮安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1、改革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继承、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第二,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广泛征询农民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使改革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好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和经营者积极性的关系。第三,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县级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2、改革的具體工作步骤
淮安市要结合实际,分类选择不同的区域和工程项目进行改革,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在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程序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淮安市相关部门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本着简便易行、合理评估的原则推进改革工作。淮安市金湖县要在县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报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清产核资,明晰工程产权。
①以受益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国家补助资金等所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小水窖、小水塘等,其产权属受益 农户所有,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②受益农户较多的非经营工程,包括国家补助、村组集体投资、投劳等所形成的资产,按照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其产权属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③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可按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确定工程产权。
3)确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所采取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拍卖和转让等多种形式,应由乡镇、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班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一个水利工程一策的办法,认真确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
4)发证建档,统计信息。改革完成后,要及时登记发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或经营管理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权证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统一监制,由各县(市)水利局代表各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核发工程产权证,并及时汇总整理建档。同时,各乡镇要认真及时总结改革工作,准确统计相关进展信息,逐级整理汇总到各县(市)水利局,再由各县(市)水利局整理汇总报市水利局。
3、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
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规章,服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利发展规划和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严格履行改革协议合同,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4、逐步建立完善服务化体系
按照水利部提出的“三驾马车”的要求,建立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积极探索建设水利服务“110”,大力推广服务承诺制,逐步形成咨询服务方便化、应急服务快速化、政务信息公开化的服务新机制。
参考文献
[1] 《淮安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 向立云,姜付仁.水资源与水资源化刍议[J].中国水科院学报,2000(1).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 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7-0154-01
一、绪论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努力拼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建了水库、坝塘等蓄水工程,并建成了一批输引水沟渠和农村供水工程。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理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夯实农村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淮安市专门制定了《淮安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下面将以淮安市的涂沟镇为例来提出几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二、涂沟镇各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利概况。
截止到2013年,涂沟镇的村数已经发展到9个,社区数3个,村民小组和农业组数共计81个,村民总人数达到24292,整个镇占地8084公顷。2012年涂沟镇村(社区)概况如下表所示。
涂沟镇位于入江水道东部,东临高邮湖、宝应湖,属宝应湖圩区,全镇共有7个防洪圩口,64.9公里(分别为德兴圩18.15KM、振兴圩19.7KM、华付圩11.6KM、夹荡圩6.5KM、涂沟圩5.1KM、宝洪西圩1.8KM、金宝圩2.05KM),共有圩口建筑物72座,其中涵闸32座(不含新坝洞、涂沟闸、涂沟南闸),排涝泵站40座(不含异地重建未拆泵站),63台套,排涝动力3524千瓦。
涂沟镇防汛圩堤属宝应湖水系,圩堤达标标准为:顶高9.5米,顶宽4米,内外坡比为1:2,而现有的圩堤标准顶高只有7.8—9.0米,顶宽为2—4米,内外坡比1:1.5—1:2,德兴圩、振兴圩、付兴圩、金宝圩等圩段在往年洪涝灾害时曾暴露出一些隐患,如振兴圩堤沈礼坝头至唐港窑厂段,长1200米,该段堤身矮小,堤顶高程目前在8.0米左右,与防汛圩堤堤顶高程要求9.5米相差1.5米,遇高水位时随时有漫堤危险。除此之外,涂沟镇全镇共有防洪涵闸32座,其中有4座运转不正常或漏水,需维修或加固。这包括唐港村的崔沟洞、五星村的直港洞、桂花二组洞、三河村的新渔涵洞:无挡洪闸门。
以上这些情况表明,加快农村小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只有提高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管水平,确保了工程效益的长久发挥,才能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广大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淮安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1、改革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原则。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继承、谁受益、谁负担”。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第二,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广泛征询农民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使改革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好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和经营者积极性的关系。第三,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县级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2、改革的具體工作步骤
淮安市要结合实际,分类选择不同的区域和工程项目进行改革,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在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程序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淮安市相关部门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本着简便易行、合理评估的原则推进改革工作。淮安市金湖县要在县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报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清产核资,明晰工程产权。
①以受益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国家补助资金等所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小水窖、小水塘等,其产权属受益 农户所有,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
②受益农户较多的非经营工程,包括国家补助、村组集体投资、投劳等所形成的资产,按照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其产权属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③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可按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确定工程产权。
3)确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所采取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拍卖和转让等多种形式,应由乡镇、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班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一个水利工程一策的办法,认真确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
4)发证建档,统计信息。改革完成后,要及时登记发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或经营管理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权证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统一监制,由各县(市)水利局代表各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核发工程产权证,并及时汇总整理建档。同时,各乡镇要认真及时总结改革工作,准确统计相关进展信息,逐级整理汇总到各县(市)水利局,再由各县(市)水利局整理汇总报市水利局。
3、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
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规章,服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利发展规划和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要求,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严格履行改革协议合同,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4、逐步建立完善服务化体系
按照水利部提出的“三驾马车”的要求,建立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队伍,积极探索建设水利服务“110”,大力推广服务承诺制,逐步形成咨询服务方便化、应急服务快速化、政务信息公开化的服务新机制。
参考文献
[1] 《淮安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 向立云,姜付仁.水资源与水资源化刍议[J].中国水科院学报,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