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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马克思生态观从实践出发,通过对生态问题的分析与批判,揭示了生态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路径。因此,马克思生态观对于“一带一路”建设中边境各国生态文化建设,缓解生态环境冲突,具有现实的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化;马克思生态观;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9-0058-02
“一带一路”是党和国家基于世界格局,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是“一带一路”的宗旨和内涵,目标是带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繁荣。沿线各国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务实合作,各国关系也健康稳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问题成为各国合作过程中不可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马克思生态观以实践为出发点,形成了唯物主义人化自然观,它的理论基础是异化劳动和唯物史观,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揭示了生态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路径。因此,马克思生态观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文化建设,缓解生态环境冲突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生态观基本梳理
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论述“人与自然”思想,但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历史学笔记》等著作中不乏其生态思想的论述。
(一)人化自然观
首先,马克思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因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自然的存在是人与社会所有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人不能离开自然而生存与发展,自然是人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基石。其次,人对生态自然具有能动性,具有能动的改造作用,这种改造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有活动方式。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却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因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1](P.580)因此,人类的活动,在保证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下,是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的,否则就会出现生态危机。再次,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
(二)合理支配自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多次使用了“对自然的支配”概念。这里的“对自然的支配”不是肆意的控制,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的合理控制。马克思指出“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2](P.100-101)这里“对自然界的支配”体现出两个必要条件,即“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这充分体现了人在能动支配自然界的过程中,对自然规律的完全尊重和合理把握。马克思还指出“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从而节约地利用自然力。”[3](P.587)也充分体现了人在尊重自然规律限制的前提下,能动调节自身改造自然界的方式。
伴随经济飞速发展产生的生态危机,就是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最明显的体现。所以,人类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保护好的生态自然环境。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与经济发展冲突分析
“绿色丝绸之路”是我国提出的创新性发展思路,这就意味着在“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对生态环境负责,适度、合理开发自然环境,在应对环境威胁时采取有效的科技手段,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一)“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生态安全问题
目前来看,“一带一路”许多沿线国家生态环境脆弱,缺乏环境治理的经验和技术,一旦发生破坏,就会出现破坏力强,影响范围广的局面。我国正是顺应了全球生态演化的趋势和潮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倡导对生态环境加以保护,这是我国在参与全球合作过程中,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充分体现,是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关怀。
“一带一路”建设所要面临的环境问题还很突出,例如,草原荒漠化会阻碍野生动物迁徙,垃圾的大量产生和积累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工农业建设项目,会造成土地破坏,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等。盲目开垦土地和森林都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二)生态安全问题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制约
自然环境的恶劣,也会大大限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合作效果。首先,生态环境的破坏,会严重影响人类活动的承载力,直接影响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否适应庞大的发展规模和建设效果。其次,以“一带一路”为依托,在开展多层次和多领域合作的进程中,我国与沿线国家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环境的好坏也会直接制约经济的发展水平,要时刻警惕污染产业的转移,要避免走以前的粗放式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在合作过程中也要防止其他国家对我国的污染输入。再次,“一带一路”所构建的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是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的意愿表达,不仅拓展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经贸合作的领域,而且扩大相互开放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优势互补。但是,沿线各国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又不得不设置各种层次的贸易壁垒,并以此为由进行抵制和排斥。这些都会大大影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自由开展与合作效果。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文化建设路径分析
由于沿线各国对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目标是一致的。所以,绿色“一带一路”才是有效维系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紧密合作的桥梁,有了这座桥梁,才能弥合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而产生分歧,才能抛开发展水平差异的限制,进行平等地合作与交流。因此,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良好的生态文化建设合作路徑,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用马克思生态观引领“一带一路”生态文化建设
马克思生态观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认识其发展的合理方向提供了契机,是我国解决生态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基础。因此,马克思生态观具有指导生态文化建设,实现化解生态问题的理论支撑功能,为当前针对“一带一路”生态文化的建设问题提供有力思想依据,为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世界范围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马克思生态观倡导人与自然的真正统一,将生态放置于现实性的角度去分析,使人们全面、合理的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展开能动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体现生态观中自然的内在价值。以马克思生态观为思想指导,才能辩证的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理解和把握生态观对于人类发展的真正意义。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自然环境的过度破坏成为人类发展的现实桎梏。自然资源短缺促使人与自然供求关系矛盾激化,人类想要发展就必须学会合理的运用自然资源。对自然以敬畏的态度,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以重视,不忽视自然界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不肆意破坏生态环境,人类才可能正常的生活和生存下去。人类应该意识到,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就是为人类自身谋福利,也就是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是自然价值的现实表现,同时也体现了人的价值。人与自然界中各种要素相互依赖,共同生存在自然界这样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中,因此人与自然界中各种要素一样,具有平等的地位,应该彼此尊重。
(二)建立统一的环境协调和利益共享机制
生态文化建设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的使命,并非单方面就能完成的。因此,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沿线各国建立一致的目标,共同行动,适时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边境自然生态文化建设。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沿线各国的紧密联系的环境利益网已经形成,并朝着良好的趋势发展,要加强各国的环境合作首先要协调好利益的分配与平衡。虽然在合作过程中,各国担负着不同的责任,但加强对资源可持续管理与保护的义务是相同的。建议从资源开发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此外,要确保环境利益面前“国国平等”,两国共同约定 ,如果有哪一方不履行相应地责任,另一国家可以在国际贸易、投资等方面进行相应地惩罚,从而形成良好的自觉维护机制。通过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共享,共同推动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推动环境治理技术和制度创新
清洁生产模式,是环境治理技术创新的主要体现,在生产中,不断创新环境治理技术,通过对新技术的应用,从生产源头把住生态关口。应尽可能掌握清洁生产的相关信息,在把控清洁生产环节的前提下,坚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生态原则。努力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应紧紧抓住环保产业发展的机遇,寻找环保产业的竞争优势与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应帮助企业家提高生态环保意识,拓宽新生态经济的发展空间。
重视生态环保合作支撑平台建设是重要手段。生态环保方面的交流是开展合作的基础和媒介,这会大大地促进各国环保方面的“政策沟通”。以“政策沟通”推动形成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国家共识,支撑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同時,加快各国的生态环保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在条件充分的地区加快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创新和转移基地等的建设工作,加快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项目推进。此外,通过统筹协调,加强各国相关区域对接,为开展重点领域的生态环保合作提供路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 版社,1998.
[3]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马雅兰]
【关键词】生态文化;马克思生态观;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9-0058-02
“一带一路”是党和国家基于世界格局,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是“一带一路”的宗旨和内涵,目标是带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繁荣。沿线各国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务实合作,各国关系也健康稳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问题成为各国合作过程中不可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马克思生态观以实践为出发点,形成了唯物主义人化自然观,它的理论基础是异化劳动和唯物史观,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揭示了生态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路径。因此,马克思生态观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文化建设,缓解生态环境冲突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生态观基本梳理
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论述“人与自然”思想,但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历史学笔记》等著作中不乏其生态思想的论述。
(一)人化自然观
首先,马克思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因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自然的存在是人与社会所有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人不能离开自然而生存与发展,自然是人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基石。其次,人对生态自然具有能动性,具有能动的改造作用,这种改造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有活动方式。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却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因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1](P.580)因此,人类的活动,在保证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下,是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的,否则就会出现生态危机。再次,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
(二)合理支配自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资本论》等著作中多次使用了“对自然的支配”概念。这里的“对自然的支配”不是肆意的控制,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的合理控制。马克思指出“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2](P.100-101)这里“对自然界的支配”体现出两个必要条件,即“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这充分体现了人在能动支配自然界的过程中,对自然规律的完全尊重和合理把握。马克思还指出“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从而节约地利用自然力。”[3](P.587)也充分体现了人在尊重自然规律限制的前提下,能动调节自身改造自然界的方式。
伴随经济飞速发展产生的生态危机,就是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最明显的体现。所以,人类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保护好的生态自然环境。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与经济发展冲突分析
“绿色丝绸之路”是我国提出的创新性发展思路,这就意味着在“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对生态环境负责,适度、合理开发自然环境,在应对环境威胁时采取有效的科技手段,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一)“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生态安全问题
目前来看,“一带一路”许多沿线国家生态环境脆弱,缺乏环境治理的经验和技术,一旦发生破坏,就会出现破坏力强,影响范围广的局面。我国正是顺应了全球生态演化的趋势和潮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倡导对生态环境加以保护,这是我国在参与全球合作过程中,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充分体现,是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关怀。
“一带一路”建设所要面临的环境问题还很突出,例如,草原荒漠化会阻碍野生动物迁徙,垃圾的大量产生和积累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工农业建设项目,会造成土地破坏,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等。盲目开垦土地和森林都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二)生态安全问题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制约
自然环境的恶劣,也会大大限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合作效果。首先,生态环境的破坏,会严重影响人类活动的承载力,直接影响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否适应庞大的发展规模和建设效果。其次,以“一带一路”为依托,在开展多层次和多领域合作的进程中,我国与沿线国家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环境的好坏也会直接制约经济的发展水平,要时刻警惕污染产业的转移,要避免走以前的粗放式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在合作过程中也要防止其他国家对我国的污染输入。再次,“一带一路”所构建的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是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的意愿表达,不仅拓展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经贸合作的领域,而且扩大相互开放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优势互补。但是,沿线各国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又不得不设置各种层次的贸易壁垒,并以此为由进行抵制和排斥。这些都会大大影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自由开展与合作效果。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文化建设路径分析
由于沿线各国对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目标是一致的。所以,绿色“一带一路”才是有效维系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紧密合作的桥梁,有了这座桥梁,才能弥合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而产生分歧,才能抛开发展水平差异的限制,进行平等地合作与交流。因此,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良好的生态文化建设合作路徑,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用马克思生态观引领“一带一路”生态文化建设
马克思生态观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认识其发展的合理方向提供了契机,是我国解决生态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基础。因此,马克思生态观具有指导生态文化建设,实现化解生态问题的理论支撑功能,为当前针对“一带一路”生态文化的建设问题提供有力思想依据,为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世界范围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马克思生态观倡导人与自然的真正统一,将生态放置于现实性的角度去分析,使人们全面、合理的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展开能动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体现生态观中自然的内在价值。以马克思生态观为思想指导,才能辩证的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理解和把握生态观对于人类发展的真正意义。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自然环境的过度破坏成为人类发展的现实桎梏。自然资源短缺促使人与自然供求关系矛盾激化,人类想要发展就必须学会合理的运用自然资源。对自然以敬畏的态度,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以重视,不忽视自然界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不肆意破坏生态环境,人类才可能正常的生活和生存下去。人类应该意识到,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就是为人类自身谋福利,也就是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是自然价值的现实表现,同时也体现了人的价值。人与自然界中各种要素相互依赖,共同生存在自然界这样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中,因此人与自然界中各种要素一样,具有平等的地位,应该彼此尊重。
(二)建立统一的环境协调和利益共享机制
生态文化建设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的使命,并非单方面就能完成的。因此,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沿线各国建立一致的目标,共同行动,适时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边境自然生态文化建设。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沿线各国的紧密联系的环境利益网已经形成,并朝着良好的趋势发展,要加强各国的环境合作首先要协调好利益的分配与平衡。虽然在合作过程中,各国担负着不同的责任,但加强对资源可持续管理与保护的义务是相同的。建议从资源开发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此外,要确保环境利益面前“国国平等”,两国共同约定 ,如果有哪一方不履行相应地责任,另一国家可以在国际贸易、投资等方面进行相应地惩罚,从而形成良好的自觉维护机制。通过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共享,共同推动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推动环境治理技术和制度创新
清洁生产模式,是环境治理技术创新的主要体现,在生产中,不断创新环境治理技术,通过对新技术的应用,从生产源头把住生态关口。应尽可能掌握清洁生产的相关信息,在把控清洁生产环节的前提下,坚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生态原则。努力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应紧紧抓住环保产业发展的机遇,寻找环保产业的竞争优势与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应帮助企业家提高生态环保意识,拓宽新生态经济的发展空间。
重视生态环保合作支撑平台建设是重要手段。生态环保方面的交流是开展合作的基础和媒介,这会大大地促进各国环保方面的“政策沟通”。以“政策沟通”推动形成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国家共识,支撑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同時,加快各国的生态环保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在条件充分的地区加快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创新和转移基地等的建设工作,加快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项目推进。此外,通过统筹协调,加强各国相关区域对接,为开展重点领域的生态环保合作提供路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 版社,1998.
[3]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马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