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法哲学之维——以和谐社会中的法律发展为视角

来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ai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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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法律发展的价值核心,其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语境下再被赋予新的内涵,应从一般层面与具体层面对'以人为本'的内涵进行法哲学解读;同时,和谐社会中'以人为本'的法律发展应以'观念培育+制度构筑+实践贯彻'作为其实现的路径。从法哲学的角度阐释'以人为本',其意义就在于尝试廓清'以人为本'在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含义,以确立科学的法律发展观,推动我国的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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