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权成为新型国家权力,监察调查程序也成为一种新的法律程序.职务犯罪调查程序运行的科学性有待强化.其中,被调查人权利保障的规范化是关键.对此,在现有法律规范基础上,应当立足人权保障原则、比例原则和参照原则,从明确权利内涵、丰富权利救济方式、防范“调查中心主义”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