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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确权和“三权分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农地“三权分置”在农村要素市场、经营规模化以及金融项目发展方面起到的推进作用不可忽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前社会环境中还存在所有权管理方面的不足,如组织成员的资格条件确立与法人地位方面定义不够清晰等。农地集体所有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治理工作上的表现,阐明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地产权管理与交易秩序维护等职责定位。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实施需要根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目标与管理方向。
关键词 土地确权;三权分置;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305(2020)08–0–02
Abstrac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land right confirmation and “separation of the three rights”, but the role of “separation of the three rights” in promoting the rural factor market, scale of oper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projects cannot be ignored. In the current social environment,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still have deficiencies in ownership management, such a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qualifications of organization members and the definition of legal person status is not clear. Collective ownership of farmland and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through the performance of village governance work to clarify the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in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trade order and other responsibiliti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needs to set goals and management directions according to the reform of rural land system and village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system.
Key words Land rights confirmation; Three rights separ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DOI:10.19383/j.cnki.nyzhyj.2020.08.077
为使传统农业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中和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实现较好的衔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要素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需要从农村土地产权方面进行精确划分。由于当前农业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相关理论研究工作中,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方面的研究开始得到社会关注。
1 農村集体经济中确定土地产权的实施意义
1.1 改善农村要素的市场交易环境
城乡之间的社会生产与经济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农村在发展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流动途径较少,国内在此方面提供了政策上的扶持,如“以工代农和以城带乡”等,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政府政策相较于市场运转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使得农村要素流出主要以单向的形式为主。农村土地在性质上体现出经济性与社会性,集体成员在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能够给农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够形成农户的保障公共品。
1.2 产权结构调整能够使农业经营规模获得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工作主要通过法律规定内容阐明了农户的土地权,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能够较好地协调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可以获得较好的法律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户的经济性收入。国内发展现状为人数与土地占有比例存在较大的失衡情况,在改革开放的后续工作中,“分田到户”以及根据土地优劣性质分配等措施,导致农户获得的土地分散程度较大,使得大型农业生产机械设备无法得到较好运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建设。随着城市产业的发展完善与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的发展,农村年轻人口存在较大一部分的转移,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得到了一定的增加,再加上部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不高,一定程度上为农地流转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土地确权与三权分置的作用下,农业经营规模的发展得到了较好的环境支持。
1.3 产权结构分化可以改善农村金融的发展情况
从资源性质角度上看,土地属于较为重要的资源与生产资料,在获得相关权益保障后,可以发挥资产中的金融属性。金融作为当前经济环境中的模拟部分与组成要素之一,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提供多方面的辅助。农村经济在产权方面的分化,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使其环境中的金融条件得到较好发挥与应用。例如,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抵押担保物的形式,为农户获得短期内的贷款资格,进而在较大程度上缓解农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资金短缺情况,对于解放农村经济活跃性具有较大帮助。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权分置中的作用
2.1 起到产权细分的操作作用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村经济体制获得了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上的改革,较为显著的项目体现在农业税与三提五统等管理项目的取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效力得到弱化,村民在村集体的认可度上也呈现出下降趋势[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细分的工作实施过程中,属于主要的工作主体,在土地面积登记与土地私自确定等方面需要执行相应的工作措施。另外,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对象的管理工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具有工作管理上的义务,以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中获得较为稳定的发展条件。
2.2 起到产权交易秩序维护的作用
产权在进一步细分的过程中,处在市场交易环节时,往往需要交易流程上的维护与协调组织。即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履行该方面的义务与職责[2]。农村土地在确权的工作上,应结合当前情况构建农村生产要素的交易平台,通过平台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农村要素在市场中的交易可以得到较好保障。此外,产权细分后的主要工作项目之一为产权的市场交易维护工作,村集体持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在有关产权的交易项目中,最终还需通过村集体进行产权交易的管理工作。村集体在此流程中能够与外部市场进行沟通与衔接,如产业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产业设置等方面的商谈。土地确权使农户的贷款获得了抵押担保物,受信用衡量影响,若部分农户无法通过贷款机构的信用衡量,则金融机构为避免出现金融风险,会提高农户的贷款门槛。对此,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村集体组织进行统一担保,以维护交易秩序。
2.3 起到产权利益再分配的维护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属于重点实施管理项目之一,主要发展目标在于集体内部的经济互助,通过该方面的工作实施,使农村集体成员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得到较好保障[3]。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土地生产资料的户间调整与维护,保障了农村集体内部成员的基本权益。由于农村土地调整分配制度的取消且承包经营权长期没有进行调整,造成农村土地形成固定的权利模式,无法在农村成员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转变,同时新增成员的权利问题也需要制定专项的保障工作。基于此,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上的介入,以体现村民权益保障的公平性。
3 结论
农村土地在处置工作中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特性,使得农村土地的产权问题较为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的市场化交易,具备的资本化条件也难以得到较好地体现。党中央与国务院在当前政策内容制定与工作实施过程中,针对农村要素单向流动较强的问题进行了管理与实践,通过农地确权、确权证书管理以及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等形式,使农村集体经济的效用得到了较好地发挥。
参考文献
[1] 赵晶晶.从改造小农经济的视角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11):38–42.
[2] 刘涛.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对乡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7(31):158.
[3] 李锡强.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发展[J].协商论坛,2017(10):28.
责任编辑:黄艳飞
关键词 土地确权;三权分置;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305(2020)08–0–02
Abstrac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land right confirmation and “separation of the three rights”, but the role of “separation of the three rights” in promoting the rural factor market, scale of oper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projects cannot be ignored. In the current social environment,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still have deficiencies in ownership management, such a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qualifications of organization members and the definition of legal person status is not clear. Collective ownership of farmland and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through the performance of village governance work to clarify the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in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trade order and other responsibiliti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needs to set goals and management directions according to the reform of rural land system and village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system.
Key words Land rights confirmation; Three rights separ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DOI:10.19383/j.cnki.nyzhyj.2020.08.077
为使传统农业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中和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实现较好的衔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要素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需要从农村土地产权方面进行精确划分。由于当前农业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相关理论研究工作中,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方面的研究开始得到社会关注。
1 農村集体经济中确定土地产权的实施意义
1.1 改善农村要素的市场交易环境
城乡之间的社会生产与经济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农村在发展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流动途径较少,国内在此方面提供了政策上的扶持,如“以工代农和以城带乡”等,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政府政策相较于市场运转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使得农村要素流出主要以单向的形式为主。农村土地在性质上体现出经济性与社会性,集体成员在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能够给农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够形成农户的保障公共品。
1.2 产权结构调整能够使农业经营规模获得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工作主要通过法律规定内容阐明了农户的土地权,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能够较好地协调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可以获得较好的法律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户的经济性收入。国内发展现状为人数与土地占有比例存在较大的失衡情况,在改革开放的后续工作中,“分田到户”以及根据土地优劣性质分配等措施,导致农户获得的土地分散程度较大,使得大型农业生产机械设备无法得到较好运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建设。随着城市产业的发展完善与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的发展,农村年轻人口存在较大一部分的转移,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得到了一定的增加,再加上部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不高,一定程度上为农地流转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土地确权与三权分置的作用下,农业经营规模的发展得到了较好的环境支持。
1.3 产权结构分化可以改善农村金融的发展情况
从资源性质角度上看,土地属于较为重要的资源与生产资料,在获得相关权益保障后,可以发挥资产中的金融属性。金融作为当前经济环境中的模拟部分与组成要素之一,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提供多方面的辅助。农村经济在产权方面的分化,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使其环境中的金融条件得到较好发挥与应用。例如,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抵押担保物的形式,为农户获得短期内的贷款资格,进而在较大程度上缓解农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资金短缺情况,对于解放农村经济活跃性具有较大帮助。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三权分置中的作用
2.1 起到产权细分的操作作用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农村经济体制获得了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上的改革,较为显著的项目体现在农业税与三提五统等管理项目的取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效力得到弱化,村民在村集体的认可度上也呈现出下降趋势[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细分的工作实施过程中,属于主要的工作主体,在土地面积登记与土地私自确定等方面需要执行相应的工作措施。另外,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对象的管理工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具有工作管理上的义务,以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中获得较为稳定的发展条件。
2.2 起到产权交易秩序维护的作用
产权在进一步细分的过程中,处在市场交易环节时,往往需要交易流程上的维护与协调组织。即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履行该方面的义务与職责[2]。农村土地在确权的工作上,应结合当前情况构建农村生产要素的交易平台,通过平台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农村要素在市场中的交易可以得到较好保障。此外,产权细分后的主要工作项目之一为产权的市场交易维护工作,村集体持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在有关产权的交易项目中,最终还需通过村集体进行产权交易的管理工作。村集体在此流程中能够与外部市场进行沟通与衔接,如产业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产业设置等方面的商谈。土地确权使农户的贷款获得了抵押担保物,受信用衡量影响,若部分农户无法通过贷款机构的信用衡量,则金融机构为避免出现金融风险,会提高农户的贷款门槛。对此,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村集体组织进行统一担保,以维护交易秩序。
2.3 起到产权利益再分配的维护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属于重点实施管理项目之一,主要发展目标在于集体内部的经济互助,通过该方面的工作实施,使农村集体成员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得到较好保障[3]。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土地生产资料的户间调整与维护,保障了农村集体内部成员的基本权益。由于农村土地调整分配制度的取消且承包经营权长期没有进行调整,造成农村土地形成固定的权利模式,无法在农村成员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转变,同时新增成员的权利问题也需要制定专项的保障工作。基于此,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上的介入,以体现村民权益保障的公平性。
3 结论
农村土地在处置工作中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特性,使得农村土地的产权问题较为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的市场化交易,具备的资本化条件也难以得到较好地体现。党中央与国务院在当前政策内容制定与工作实施过程中,针对农村要素单向流动较强的问题进行了管理与实践,通过农地确权、确权证书管理以及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等形式,使农村集体经济的效用得到了较好地发挥。
参考文献
[1] 赵晶晶.从改造小农经济的视角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11):38–42.
[2] 刘涛.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对乡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7(31):158.
[3] 李锡强.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发展[J].协商论坛,2017(10):28.
责任编辑:黄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