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土壤污染作为一种公害,其污染过程具有隐蔽性、持久性和不可逆性等特性,因此土壤污染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有其特殊性.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的有关精神,土壤污染犯罪的危害结果可区分为危险结果和实害结果,在判断土壤污染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时,应坚持科学因果关系理论,并结合特定的生态学等非法律专门知识对土壤污染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要把握测试方法的科学性、实施主体的专业性和统计结果的全面性;土壤污染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既包括故意的情形又包括过失的情形,为了更好地处置土壤污染犯罪行为,有效避
【机 构】
:
西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出 处】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壤污染作为一种公害,其污染过程具有隐蔽性、持久性和不可逆性等特性,因此土壤污染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有其特殊性.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的有关精神,土壤污染犯罪的危害结果可区分为危险结果和实害结果,在判断土壤污染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时,应坚持科学因果关系理论,并结合特定的生态学等非法律专门知识对土壤污染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要把握测试方法的科学性、实施主体的专业性和统计结果的全面性;土壤污染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既包括故意的情形又包括过失的情形,为了更好地处置土壤污染犯罪行为,有效避免在适用污染环境罪时的争议,我国应单独增设污染土壤罪,将故意和过失类型在刑法中分别予以规定.基于土壤污染犯罪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风险,在适用刑事责任的方式上更应具有针对性,要充分借助土壤修复等辅助刑罚措施,以更好地实现土壤保护之目的.
其他文献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立法体制机制最显著的优势.一百年来,党领导的法治建设不断取得历史性成就,党领导的立法工作也实现突破性发展.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对于百年历程中党领导立法的发展逻辑、发展特色和发展成就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和阐释,对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具有重要的政治、法治、理论和实践意义.
近年来,有部分学者认为吉林西团山文化的源头是辽东马城子文化,并认为“马城子人”在西周初年整体迁徙到了松花江流域.然而揆诸事实可知,马城子文化与西团山文化各有独立的土著文化源头,两者有不尽相同的主体文化内涵,且有着不同的流向传承.马城子文化与西团山文化实为各具特色、各自独立发展且族系不同的土著文化.
在语言的本质方面,霍布斯是一个唯名论者;但在语言的功能方面,他却看到了语言的推理能力、自我代表能力、联合能力对于拓展人的自然心智的革命性影响,并由此出发建构起他的整个政治哲学理论.在语言被发明前,人类的欲望相对而言有着更少的冲突,这时的人尚未与动物相分离.而在语言发明后,语言对人类心智的影响如此之大,以致人难以驾驭,从而进入所谓的自然状态的困境.只有走出自然状态,进入在一个主权者之下联合的国家状态(秩序化语词的国家)才是人类的真正出路,即通过语言将主权者的意志确立为理性的法律,并以法律的形式对每个社会成员
编纂对外文化教材是塑造“中国形象”的有效路径,在中国文化跨文化传播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外文化教材应把塑造全新的“中国形象”作为叙述框架,围绕价值观念、文化内涵、外交政策等选择适合的文化内容,使得良好的“中国形象”深入到外国学习者的思想观念之中.新时代,对外文化教材塑造“中国形象”可以遵循热爱和平、亲仁善邻,开放包容、宽厚平和,格调高雅、气韵闲逸,与时俱进、富有活力四个维度.通过对外文化教材塑造“中国形象”是一种既符合时代需求又能够产生预想效果的国家形象的建构方式,良好的“中国形象”对于其他国家制定对华政治、
“为艺术而艺术”与我国魏晋风度相似,是一种觉察到世间之不可追求、不可艳羡,转而追求“道”的表现,因此它是合乎“道”的.然而“大道废,有仁义”,世间之人并不都具备求道的能力与兴趣,建设美好人间、获得利益才是社会的要求.中华文化发展出道德仁义等概念,使得人们从世间生活之中也能体悟道理,故主张“文以载道”,“为艺术而艺术”不能成为主流.相反,西方文化中缺少“义”,为了追求“道”,只能全面彻底地否定世间实用要求,而提出“为艺术而艺术”.
相较于褒贬一端的后来者,与孔子同时代的“先秦时人”应是最能真切描绘孔子形象之人,这些人概有“小人”、贤者与弟子之分.在“小人”眼中,孔子是博学多能的圣者、通达礼乐的君子、未卜先知的圣人.于贤者而言,孔子或是“栖栖者”,游历列国,累累如“丧家狗”;或是孜孜以求的弘道者,“知其不可而为之”;或担负着教化的天命,为化成天下之“木铎”;或是聪明倨傲,有待“去欲、去骄”的年轻人.在孔门弟子看来,孔子则是“循循善诱”的师长、不可逾越的贤者以及出类拔萃的圣人.以上形象的形成和迁衍,均与其内在逻辑和价值取舍有关,而客观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对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力量、领导核心和坚强政治保证.党领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首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贯彻权力分工制约与国家法治原则、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职责、尊重和落实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高度的目的一致性和深刻的价值通融性,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需要在观念层面达到辩证统一、在制度层面达到融会贯通.
随着“生态文明”理念下生态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生活空间愈发受到重视.生活质量涉及社会生活中的广泛领域,建立生活质量指标体系有助于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加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控.本研究以湖南省长沙市中心城区为例,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分析、ArcGis空间分析技术、对长沙市中心城区生活质量进行研究,选取中心城区的78个街道为基本空间统计单位,以“生态城市建设”中“以人为本”以及“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两项原则选取人的基本物质生活、人的基本社会保障、人的基本生存环境三个一级指标,采用熵值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是基于人与自然之间交互及对立关系的产生与消解的伟大创造.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科学内涵以及西方生态社会主义哲学思潮对现代生态问题的回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从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协同、人的全面发展等辩证关系出发,开创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形态.从理论维度上看,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的创新发展;从实践维度上看,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体系化发展,探索构建美好生活的现实路径;从时代价值维度看,是我国对全球生态问题和发展责任的积极关切和自觉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全
环境宪法是指在宪法位阶上以环境保护、经济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规范体系.我国环境宪法主要是宪法或宪法修正案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条文.宪法序言中“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为国家任务的宣示,符合环境保护的宪法目的,要求通过建设符合美好生活需要的生存空间,保护人民健康的生存环境以及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在宪法总纲中,可以得出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环境保护应在宪法现有的基本权利保护的体系内涵基础上加以充实或重构,通过宪法体系的客观规范内容以及价值决定的方式,成为国家任务的一部分,而非宪法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