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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以来,农电设施保护成为每个农电企业当下都要面临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对用电管辖区域广袤而且疏散的地区显得尤为重要。农电设施的破坏主要包括违章用电引起的火灾、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电力设备丢失、损毁以及自然灾害对杆塔和线路造成的破坏等。以往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此类恶性事件,无不给工农业生产、经济秩序、居民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和影响,同时也对供电企业的资产造成很大的破坏。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使企业的财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电力企业应未雨绸缪,及时建立电力设备冬季保护措施,上下动员,从思想、行动等各个层面开展农电设施冬季保护工作。
一、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电网设备安防
1.普及防火知识,杜绝火灾危害。冬季气候干燥,又多风少雨,火灾成为了威胁电力安全首当其冲的最大隐患,种种案例表明,由于火灾引起的电力设备损毁,归根结底都是由于电力用户缺乏防火意识所致。公司在工作中应时刻不忘防火常识的宣传工作,并仔细检查和走访所辖线路及杆塔有无放电现象,设施下方有无可燃物堆放现象,对违规或存在消防隐患的用户进行说服教育,对不听劝着或故意制造事故者进行严肃处理,防患于未然,使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2.提高责任心,自觉保护公司资产。法制宣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规制某些人的行为,不能有效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条件,事实表明,被偷盗和破坏的电力设施主要以电能计量装置和配电变压器为主。针对这种问题,公司应成立以供电所为基本单位的联防小组,逐项检查设备的自有缺陷,对由于年久而松动的设备进行加固,对丢失或损坏的计量箱锁应及时更换,对没有防盗锁的配电变压器应及时装设防盗锁,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设施更要做到不留死角,加强巡视频率和人员配备,不给违法犯罪行为可乘之机。
二、细化设备巡视检查、降低自然灾害损失
供电企业应结合当地地型条件和气候特点等因素,充分认识到一旦发生了大雪、大风和滑坡等自然灾害,就极有可能使线路和其它设备遭受影响,而恶劣的自然条件又可能给检修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为此,进行细致、周密且持续的设备巡视和检查工作是不可少的。公司应利用秋季安全大检查这个时机,充分强调巡线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巡线人员细致观察每段线路、每座配变以及每个杆塔上的金具是否完好。给地势险要、树害严重、交通不便的地区调配经验丰富的技术安全人员指导工作。
在线路设备的日常维护中,要细化工作,做到每段线路、每个杆塔,每台配变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使员工的工作有章可循,将工作中的失误和取得的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三、打击电力设备犯罪,保护电力设备安全
进入冬季,偷盗、破坏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活跃,此种违法活动作案时间短、取证难,但造成的损失破坏面广、恢复时间持久,无疑会给公司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这也是电力企业一直以来面临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但分析其特点,我们也并非无计可施。
1.进行普法教育,提升守法意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要想动员各种力量来保护电力设施,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配合电视传媒制作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题节目,制作展板、印制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彩页,利用爱电日、普法日等重大节日,向人民群众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常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干群用户,个个关心爱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震慑;其次,供电企业要加强与乡镇村组管电组织的沟通联系,与相关镇村组签订电力设施共管互保协议,让镇村组同时担起护电责任;再次,供电企业更应加强与地方公安司法部分和公司警务室的配合协作,及时召开相关护电工作会议,通报保护开展情况,拿出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案,充分依靠法律武器保护电力设施,严厉打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关加大普法力度,教育公民、震慑罪犯,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电力设施、人人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破坏电力设施的追究机制,对已经严重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绝不能手软,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财产严重损失的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造成电力设施严重破坏的,还要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責任,在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巨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降低违法犯罪发生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逐渐建立公、检、法、电部门配合执法,追究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诉讼相结合的追究模式,惩罚与威慑相互结合的双重效果,使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真正的降到最低。
诚然,电力设备的冬季保护措施有很多,但笔者以为:电力设施的保护与防范工作,关键还是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重在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贵在各级政府与供电企业的配合,供电企业与警民之间的联手,只有这样才能把冬季电力设施防盗防破坏工作做细做好。
(作者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尉氏县供电公司)
一、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电网设备安防
1.普及防火知识,杜绝火灾危害。冬季气候干燥,又多风少雨,火灾成为了威胁电力安全首当其冲的最大隐患,种种案例表明,由于火灾引起的电力设备损毁,归根结底都是由于电力用户缺乏防火意识所致。公司在工作中应时刻不忘防火常识的宣传工作,并仔细检查和走访所辖线路及杆塔有无放电现象,设施下方有无可燃物堆放现象,对违规或存在消防隐患的用户进行说服教育,对不听劝着或故意制造事故者进行严肃处理,防患于未然,使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2.提高责任心,自觉保护公司资产。法制宣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规制某些人的行为,不能有效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条件,事实表明,被偷盗和破坏的电力设施主要以电能计量装置和配电变压器为主。针对这种问题,公司应成立以供电所为基本单位的联防小组,逐项检查设备的自有缺陷,对由于年久而松动的设备进行加固,对丢失或损坏的计量箱锁应及时更换,对没有防盗锁的配电变压器应及时装设防盗锁,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设施更要做到不留死角,加强巡视频率和人员配备,不给违法犯罪行为可乘之机。
二、细化设备巡视检查、降低自然灾害损失
供电企业应结合当地地型条件和气候特点等因素,充分认识到一旦发生了大雪、大风和滑坡等自然灾害,就极有可能使线路和其它设备遭受影响,而恶劣的自然条件又可能给检修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为此,进行细致、周密且持续的设备巡视和检查工作是不可少的。公司应利用秋季安全大检查这个时机,充分强调巡线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巡线人员细致观察每段线路、每座配变以及每个杆塔上的金具是否完好。给地势险要、树害严重、交通不便的地区调配经验丰富的技术安全人员指导工作。
在线路设备的日常维护中,要细化工作,做到每段线路、每个杆塔,每台配变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使员工的工作有章可循,将工作中的失误和取得的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
三、打击电力设备犯罪,保护电力设备安全
进入冬季,偷盗、破坏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活跃,此种违法活动作案时间短、取证难,但造成的损失破坏面广、恢复时间持久,无疑会给公司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这也是电力企业一直以来面临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但分析其特点,我们也并非无计可施。
1.进行普法教育,提升守法意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要想动员各种力量来保护电力设施,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配合电视传媒制作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题节目,制作展板、印制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彩页,利用爱电日、普法日等重大节日,向人民群众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常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干群用户,个个关心爱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震慑;其次,供电企业要加强与乡镇村组管电组织的沟通联系,与相关镇村组签订电力设施共管互保协议,让镇村组同时担起护电责任;再次,供电企业更应加强与地方公安司法部分和公司警务室的配合协作,及时召开相关护电工作会议,通报保护开展情况,拿出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案,充分依靠法律武器保护电力设施,严厉打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关加大普法力度,教育公民、震慑罪犯,提高公民法制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电力设施、人人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破坏电力设施的追究机制,对已经严重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绝不能手软,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造成财产严重损失的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造成电力设施严重破坏的,还要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責任,在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巨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降低违法犯罪发生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逐渐建立公、检、法、电部门配合执法,追究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诉讼相结合的追究模式,惩罚与威慑相互结合的双重效果,使电力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真正的降到最低。
诚然,电力设备的冬季保护措施有很多,但笔者以为:电力设施的保护与防范工作,关键还是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重在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贵在各级政府与供电企业的配合,供电企业与警民之间的联手,只有这样才能把冬季电力设施防盗防破坏工作做细做好。
(作者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尉氏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