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立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已成为刑事司法的国际准则 ,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纳。该原则有其独特的价值蕴涵、适用的具体条件及例外。我国因囿于传统理念而未确立该原则 ,反而规定了模糊的再审程序。为了顺应刑事诉讼国际化标准 ,我国应根据国情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 ,并据此彻底重构刑事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