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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都8家社会餐饮企业排放的PM2.5和VOCs监测分析,结果表明,餐饮企业排放的PM2.5平均质量浓度为(1.32±O.84)mg/m^3,VOCs平均质量浓度为(0.37±O.45)mg/m^3,VOCs的主要成分是48%的苯系物,22%的烷烯烃以及20%的酮类。根据餐饮企业的活动水平和实际监测结果,以就餐人数为基准得到的PM2.5和VOCs的排放因子分别为0.80g/(人·次)和0.11g/(人·次),以用油量为基准得到的PM2.5和VOCs的排放因子分别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