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代以来,社会建构是从抽象的个人出发的,或者说,“原子化”的个人是社会建构的原点。在对人的界定中,由于发现了人的自利追求而使近代早期关于人权的模糊认识变得更加实在,也因此而使社会治理方面的安排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在人的自利设定中,把人本来应当具有的道德因素从人身上剥离了,使人成为理性经济人。结果,人的社会生活和活动也都被简化为利益追求,社会建构也就完全从属于为了人的利益追求提供实现路径和保障的目的。在社会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特征后,这一社会建构逻辑中的问题暴露了出来,以至于我们必须去重新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