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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山东省烟台市自2001年4月份开始,将原由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失业保险费征缴纳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一起实行集中、统一征缴,做到各项保险费"一个基数、一个窗口、一张支票、一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