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湿地是我国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湿地水环境保护多年来一直是湿地治理的重点,从当前湿地水环境的情况来看,航运、灌溉、水产等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湿地的水环境问题,同时土地贫瘠以及水土流失也不利于城市湿地环境发展。本文首先对湿地水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对应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引言
发展湿地水环境的基础是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建立完善的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能够指导环保工作的落实与开展。但是实际上我国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标准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滞后问题严重,这不仅影响了湿地水环境与修复技术的发展,而且也不流于湿地开发产业的规范化、现代化。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要尽快出台切实有效的湿地水环境保准,强化技术指导,实现湿地治理与湿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进行。
一、湿地水环境概述
水环境不是单一的只与水有关的水体,从环境水利学科看,它是与水、水生生物和污染等有关的综合体。水环境是传输、储存和提供水资源的水体;是水生生物生存、繁衍的栖息地;是纳入的水、陆、大气污染物组成的系统,具有易破坏、易污染的特点。湿地的定义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定义通常把湿地视为生态交错带,是陆地和水域之间的过渡区域。广义的定义是《湿地公约》中提出的,即:不论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水域,同时,还包括邻接湿地河湖沿岸、沿海区域以及位于湿地范围内的岛屿或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海水水体,这也是在国际上比较公认、我国也广泛接受的定义。按此定义,河流、水库、湖泊都是湿地。因此,从事水利的工作者在湿地保护方面的义务是责无旁贷的。
二、现阶段湿地水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由于人为因素和一些自然因素,湿地面临着种种问题,严重的威胁着湿地生态系统。
(一)河流一方面在航运、灌溉、发电、行洪、水产养殖和旅游等国民经济各方面给人类带来好处,而另一方面也时常发生洪水灾害给人类造成严重灾难。中国洪水灾害频繁,有100多万km2土地遭受洪涝威胁,其中暴雨洪灾占第一位。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大江大河的中下游地区,以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中下游最为严重。1998年长江、松花江發生了大洪水。其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洪水灾害严重。洪水灾害不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且还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因暴雨洪水造成的水土流失都会引起大量土壤及其养分的流失,导致土地贫瘠和水流中泥沙含量的增加,还导致河流功能衰减、湖泊萎缩、耕地沙化等严重后果。此外,洪涝灾害还会加剧土壤盐碱化的发展。
(二)水污染是一种人为制造的水患,受污染的水通过多种方式作用于人体和环境,其造成的灾害影响范围大、历时长,而其危害往往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后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水污染已成为不亚于洪灾、旱灾甚至更为严重的灾害。
三、解决当前湿地水环境污染的对策
(一)加强标准前期研究,建立标准与科研、生产相协调机制
跟踪湿地水环境保护技术迅速发展的现状,加强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化前期基础研究,掌握技术发展趋势,做好前期技术准备,为提高标准的制修订效率和适用性打下良好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标准化机构的作用。增强标准与科研、生产的协调和配套,明确标准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责权利,优化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促进标准与科研的协调发展,提高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使标准成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加强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适应我国加入W T O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需要,在稳定原有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同时,大力培养具有很好的外语表达能力、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具备国际标准化知识的标准化专门人才。在主要依靠标准化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发挥专家和生产技术骨干的作用。对计划安排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要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保障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调动全社会投资标准化的积极性,为标准体系实施提供经费保证。
(三)有重点地建立湿地保护区
湿地保护工程是保护湿地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证,要从我国湿地的实际出发,根据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保护和恢复并举、全面保护和示范优先等原则,在全面规划全国湿地保护、恢复、合理利用、社区建设、生态旅游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等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湿地,尤其是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及其湿地功能区进行重点保护建设,在一些典型和急需的湿地区域优先安排保护、治理和恢复示范项目,特别是要加强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恢复。加快《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如期完成。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抢救性保护,在湿地生态脆弱地区抢救性地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抓好一批重点示范工程,以指导全面的湿地保护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把湿地保护纳入本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湿地保护,创造优美的水生态环境。
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湿地水环境治理需要管理部分、当地政府以及基础技术人员的团结协作,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必须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治理内容繁多,技术难度大。因此管理人员要灵活运用管理模式,积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真正将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下去。政府与人民群众也需要积极配合湿地水环境治理工作,将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实现我国湿地保护的法制化、规划化。
参考文献:
[1]李晓华,马吉明,李贵宝,詹卫华.湿地水环境存在问题及其保护措施研究[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9,04:50-53.
[2]詹卫华,李晓华,李贵宝,王学东.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究[J].湿地科学与管理,2008,02:14-19.
[3]杨冬琴,刘燕,刘波.大山包湿地水环境问题探索[J].思想战线,2010,S1:247-249.
关键词: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引言
发展湿地水环境的基础是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建立完善的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能够指导环保工作的落实与开展。但是实际上我国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标准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滞后问题严重,这不仅影响了湿地水环境与修复技术的发展,而且也不流于湿地开发产业的规范化、现代化。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要尽快出台切实有效的湿地水环境保准,强化技术指导,实现湿地治理与湿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进行。
一、湿地水环境概述
水环境不是单一的只与水有关的水体,从环境水利学科看,它是与水、水生生物和污染等有关的综合体。水环境是传输、储存和提供水资源的水体;是水生生物生存、繁衍的栖息地;是纳入的水、陆、大气污染物组成的系统,具有易破坏、易污染的特点。湿地的定义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定义通常把湿地视为生态交错带,是陆地和水域之间的过渡区域。广义的定义是《湿地公约》中提出的,即:不论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水域,同时,还包括邻接湿地河湖沿岸、沿海区域以及位于湿地范围内的岛屿或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海水水体,这也是在国际上比较公认、我国也广泛接受的定义。按此定义,河流、水库、湖泊都是湿地。因此,从事水利的工作者在湿地保护方面的义务是责无旁贷的。
二、现阶段湿地水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由于人为因素和一些自然因素,湿地面临着种种问题,严重的威胁着湿地生态系统。
(一)河流一方面在航运、灌溉、发电、行洪、水产养殖和旅游等国民经济各方面给人类带来好处,而另一方面也时常发生洪水灾害给人类造成严重灾难。中国洪水灾害频繁,有100多万km2土地遭受洪涝威胁,其中暴雨洪灾占第一位。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大江大河的中下游地区,以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中下游最为严重。1998年长江、松花江發生了大洪水。其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洪水灾害严重。洪水灾害不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且还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因暴雨洪水造成的水土流失都会引起大量土壤及其养分的流失,导致土地贫瘠和水流中泥沙含量的增加,还导致河流功能衰减、湖泊萎缩、耕地沙化等严重后果。此外,洪涝灾害还会加剧土壤盐碱化的发展。
(二)水污染是一种人为制造的水患,受污染的水通过多种方式作用于人体和环境,其造成的灾害影响范围大、历时长,而其危害往往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后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水污染已成为不亚于洪灾、旱灾甚至更为严重的灾害。
三、解决当前湿地水环境污染的对策
(一)加强标准前期研究,建立标准与科研、生产相协调机制
跟踪湿地水环境保护技术迅速发展的现状,加强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化前期基础研究,掌握技术发展趋势,做好前期技术准备,为提高标准的制修订效率和适用性打下良好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标准化机构的作用。增强标准与科研、生产的协调和配套,明确标准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责权利,优化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促进标准与科研的协调发展,提高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使标准成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加强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适应我国加入W T O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需要,在稳定原有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同时,大力培养具有很好的外语表达能力、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具备国际标准化知识的标准化专门人才。在主要依靠标准化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发挥专家和生产技术骨干的作用。对计划安排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要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保障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调动全社会投资标准化的积极性,为标准体系实施提供经费保证。
(三)有重点地建立湿地保护区
湿地保护工程是保护湿地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证,要从我国湿地的实际出发,根据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保护和恢复并举、全面保护和示范优先等原则,在全面规划全国湿地保护、恢复、合理利用、社区建设、生态旅游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等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湿地,尤其是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及其湿地功能区进行重点保护建设,在一些典型和急需的湿地区域优先安排保护、治理和恢复示范项目,特别是要加强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恢复。加快《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如期完成。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抢救性保护,在湿地生态脆弱地区抢救性地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抓好一批重点示范工程,以指导全面的湿地保护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把湿地保护纳入本地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湿地保护,创造优美的水生态环境。
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湿地水环境治理需要管理部分、当地政府以及基础技术人员的团结协作,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必须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治理内容繁多,技术难度大。因此管理人员要灵活运用管理模式,积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真正将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下去。政府与人民群众也需要积极配合湿地水环境治理工作,将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实现我国湿地保护的法制化、规划化。
参考文献:
[1]李晓华,马吉明,李贵宝,詹卫华.湿地水环境存在问题及其保护措施研究[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9,04:50-53.
[2]詹卫华,李晓华,李贵宝,王学东.湿地水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究[J].湿地科学与管理,2008,02:14-19.
[3]杨冬琴,刘燕,刘波.大山包湿地水环境问题探索[J].思想战线,2010,S1:24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