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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一般规律
农业产业结构是指农业中各产业的构成比例,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生产结构,主要表现为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二是产品结构,主要表现为同一生产部门中不同产品之间的结构;三是品种结构,主要表现为某一产品中不同品种之间的比例。
农业发展史表明,农业产业结构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传统农业阶段,种植业是各国农业的主导产业,而畜牧业则是“副业”;发达国家大都用了一两百年的时间,从种植业为主转向农牧业并重。自20世纪中期起,发达国家进入现代农业阶段,畜牧业成为其主导产业(见图)。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过程中,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能满足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对粗粮、薯类的消费减少,而对于肉类、奶类、优质水果和蔬菜的需求增加。通过发展设施园艺业和集约型畜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能满足不断升级的需求。
(二)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被不断释放并被农外产业(工业、服务业)吸收
更多的劳动分工意味着更多农外产业的深度参与,加工业的发展、营销部门服务种类和数量的增加,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向农外产业转移,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
(三)资金和现代技术的投入增加
在人们减少对大自然依赖的同时,“非传统资源”(智力、技术、信息、资金)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上升了,农业从传统产业向知识密集产业转化。
(四)农民素质的提高
农业对大自然依赖程度的降低,但对劳动者的智力、技能、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更深的分工、更细的专业化,都要求农民成为本行业的专家。
(五)“农工商综合体”是农业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形式
这种组织结构把农业的产前部门和产后部门与产中部门有机地联结了起来,从而实现农业系统的一体化。这既有利于发挥专业化产生的优势,又可以有效地规避专业化引起的风险。其发育程度反映着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也是增强农业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二、闽台农业合作为优化福建农业产业结构提供条件
(一)福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要素分析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见下表),畜牧业不断发展,种植面积逐年减少;科技在农业农业中的地位日益凸现,无论是在品种的优化还是生产技术或营销方面;技术进步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增强农业竞争力,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是其发展的必然之路。而且在WTO环境下,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进一步优化福建的农业产业结构是增强福建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但福建发展现代农业方面还有许多条件有待完善。
1.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落后。农民合作组织是代表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增强农业抵御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的能力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福建的农民合作组织不仅数量落后,在规范农民合作组织、形成有效的产权结构、农民帮助成为更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科技创新动力不足。2007中央1号文件提出“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但福建在科技含量、品牌培植、市场意识等方面还比较落后。农业科技开发投入少,自主研发能力比较弱,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意识差,从而导致其产品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
3.资金投入不足。当前福建农业发展正处在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农业资本深化的重要时期,通过加大资本投入,可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但福建的投入不足,直到近一两年才略有改善,2008年中央财政对福建的农业转移支付比2007年增长101%。
(二)闽台农业合作为福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条件
闽台农业合作20多年的实践证明,闽台农业合作是促进福建农业发展最具特色和最有效的途径。闽台农业合作从最初的“狭义的大田农业”开始,逐渐扩展到包括农林牧副渔在内的“广义农业”,又进一步发展到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龙头、带动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的更广泛的合作,即闽台农业合作已从产中发展到产后。在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新时期,应该把闽台农业合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到“大农业”,即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与产后三大部门的农业产业。而且,2007年中央1号文件也提出“要发展新型农用工业”,即大农业的产前部门。闽台农业合作虽然在产中和产后合作已有一定的基础,但产前的合作几乎还是空白。
从闽台农业交流和合作的发展历程看,在“狭义的大田农业”合作时,动植物优良品种的引进是主要的合作内容;而在“广义农业”合作时,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与福建土地、劳动力资源的整合是合作的重点。而在“大农业”时期,综合闽台的资源,加强产前、产中与产后的联系,延伸闽台农业合作的产业链,实现“农工商综合体”,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有效途径。
双赢是闽台农业合作的目标,闽台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资源禀赋的差异是闽台农业合作的基础。台湾农业已经达到现代化水平,台湾的土地、劳动力成本比较高,而福建的农业还处于较低阶段,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从而成为台湾农业转移的目的地;台湾先进的农业技术及丰富的将其转化生产力的经验,为福建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台湾的农民合作组织也为福建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而且可以通过引进台湾农民来推动福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而提供农产品的竞争力、保护农民的权益;而且在WTO环境下,闽台面临一样的激烈竞争,通过合作增强双方的实力,在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利用台湾农产品国际市场营销资源,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三、优化福建产业结构的总体思路
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福建科学地定位了“政府指导、民间推动、科技先行、企业运作、法律保障、优化服务、宣传推进”的闽台农业合作运行机制,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农村自然资源和农产品市场的优势互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按照比较优势自主进行的原则。
(一)强化政府服务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个特殊的产业。农业受到自然条件影响比较大,农业生产有很长的滞后期,而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比较弱。所以,要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应强化政府服务,着力消除资源畅通流动的壁垒和障碍,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并提供必要的扶持,形成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运行机制。
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协调配合和大力扶持。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农业、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内外贸、科技、证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保证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顺利推进。
2.建设标准化体系。农业发展的目标在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所以,政府应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促使福建农业走出国门。从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到产中技术环节,再到产后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运等,都必须按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操作,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虽然政府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对于优化产业结构这个系统工程来说还远远不够。鉴于政府财力有限,政府不要成为投入的主角,而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逐步增加农业专项扶持资金规模,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税务部门降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优先兑现出口退税等,继续优化农业发展环境。
4.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市场需求千变万化,农业生产又有一个较长的滞后期,农民难以判断结构调整的方向。政府不需要直接干预生产,主要为农民及时提供信息,并且通过国家指导性计划(预测)就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提出导向性的意见。
5.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而且农牧结构的调整也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所以,政府应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原种良种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延伸农业产业链
推进现代畜牧业和园艺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畜牧业的发展是符合福建比较优势,它需要的劳动投入较多,适合福建劳动力丰富的省情;有利于合理利用丘陵,不需要很多优良的耕地。畜牧业的加工链条比较长,使许多种植业产品得到“第一次加工”;有利于吸纳很大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发展园艺业也有同样的理由。而畜牧业和园艺业都是台湾的强项,又是福建的薄弱环节,所以闽台农业在这一领域的合作空间很大。引进台湾先进技术发展产前部门,重视产后环节,推动农工商一体化。而且产业链的延长,可以吸收的劳动力。实践证明,产前和产后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是产中部门的近十倍。延长农业产业链,不仅拓展闽台农业合作的空间,也增加了农民收入,从而扩大国内市场需求。
(三)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农民合作组织是克服农业弱势,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制度创新,也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环节。台湾的农民合作组织比较发达,如台湾的农民产销班、农会等,在引导农民生产、促进规模经济发展、保护农民权益等方面都有许多借鉴的经验。借鉴台湾经验,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经验,逐步加以推广。
(四)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
针对闽台农业合作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加大科技合作力度,引进台湾的先进技术,特别是农业高新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福建传统农业,提高福建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农业合作试验区这个更具实质性的合作平台为依托,通过办展会这种最直接方面的交流方式,透过直接为台湾农民量身定做的创业园,引进台湾的先进技术,借鉴台湾将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经验,注重引进具有先进生产技术和丰富经验的高素质台湾农民。同时,通过合作办法,建设两岸职业教育和培训基地,提高农民素质,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合格建设者。
(五)加大资金投入
依靠农业自身的积累难以满足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所需的资金,在加大政府投入以及加强政策扶持的基础上,要使企业、农民成为主要的资金投入者。通过改善环境、突显优势来吸引投资,通过政策的引导促使现有生产者增资扩能,从存量和增量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农户投入为主体,财政、金融、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入体系。
(作者单位:漳州师范学院经济学系)
农业产业结构是指农业中各产业的构成比例,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生产结构,主要表现为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二是产品结构,主要表现为同一生产部门中不同产品之间的结构;三是品种结构,主要表现为某一产品中不同品种之间的比例。
农业发展史表明,农业产业结构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传统农业阶段,种植业是各国农业的主导产业,而畜牧业则是“副业”;发达国家大都用了一两百年的时间,从种植业为主转向农牧业并重。自20世纪中期起,发达国家进入现代农业阶段,畜牧业成为其主导产业(见图)。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过程中,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能满足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对粗粮、薯类的消费减少,而对于肉类、奶类、优质水果和蔬菜的需求增加。通过发展设施园艺业和集约型畜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能满足不断升级的需求。
(二)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被不断释放并被农外产业(工业、服务业)吸收
更多的劳动分工意味着更多农外产业的深度参与,加工业的发展、营销部门服务种类和数量的增加,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向农外产业转移,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
(三)资金和现代技术的投入增加
在人们减少对大自然依赖的同时,“非传统资源”(智力、技术、信息、资金)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上升了,农业从传统产业向知识密集产业转化。
(四)农民素质的提高
农业对大自然依赖程度的降低,但对劳动者的智力、技能、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更深的分工、更细的专业化,都要求农民成为本行业的专家。
(五)“农工商综合体”是农业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形式
这种组织结构把农业的产前部门和产后部门与产中部门有机地联结了起来,从而实现农业系统的一体化。这既有利于发挥专业化产生的优势,又可以有效地规避专业化引起的风险。其发育程度反映着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也是增强农业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二、闽台农业合作为优化福建农业产业结构提供条件
(一)福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要素分析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见下表),畜牧业不断发展,种植面积逐年减少;科技在农业农业中的地位日益凸现,无论是在品种的优化还是生产技术或营销方面;技术进步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增强农业竞争力,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是其发展的必然之路。而且在WTO环境下,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进一步优化福建的农业产业结构是增强福建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但福建发展现代农业方面还有许多条件有待完善。
1.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落后。农民合作组织是代表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增强农业抵御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的能力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福建的农民合作组织不仅数量落后,在规范农民合作组织、形成有效的产权结构、农民帮助成为更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科技创新动力不足。2007中央1号文件提出“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但福建在科技含量、品牌培植、市场意识等方面还比较落后。农业科技开发投入少,自主研发能力比较弱,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意识差,从而导致其产品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
3.资金投入不足。当前福建农业发展正处在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农业资本深化的重要时期,通过加大资本投入,可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但福建的投入不足,直到近一两年才略有改善,2008年中央财政对福建的农业转移支付比2007年增长101%。
(二)闽台农业合作为福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条件
闽台农业合作20多年的实践证明,闽台农业合作是促进福建农业发展最具特色和最有效的途径。闽台农业合作从最初的“狭义的大田农业”开始,逐渐扩展到包括农林牧副渔在内的“广义农业”,又进一步发展到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龙头、带动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的更广泛的合作,即闽台农业合作已从产中发展到产后。在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新时期,应该把闽台农业合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到“大农业”,即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与产后三大部门的农业产业。而且,2007年中央1号文件也提出“要发展新型农用工业”,即大农业的产前部门。闽台农业合作虽然在产中和产后合作已有一定的基础,但产前的合作几乎还是空白。
从闽台农业交流和合作的发展历程看,在“狭义的大田农业”合作时,动植物优良品种的引进是主要的合作内容;而在“广义农业”合作时,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与福建土地、劳动力资源的整合是合作的重点。而在“大农业”时期,综合闽台的资源,加强产前、产中与产后的联系,延伸闽台农业合作的产业链,实现“农工商综合体”,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有效途径。
双赢是闽台农业合作的目标,闽台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资源禀赋的差异是闽台农业合作的基础。台湾农业已经达到现代化水平,台湾的土地、劳动力成本比较高,而福建的农业还处于较低阶段,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从而成为台湾农业转移的目的地;台湾先进的农业技术及丰富的将其转化生产力的经验,为福建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台湾的农民合作组织也为福建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而且可以通过引进台湾农民来推动福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而提供农产品的竞争力、保护农民的权益;而且在WTO环境下,闽台面临一样的激烈竞争,通过合作增强双方的实力,在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利用台湾农产品国际市场营销资源,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三、优化福建产业结构的总体思路
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福建科学地定位了“政府指导、民间推动、科技先行、企业运作、法律保障、优化服务、宣传推进”的闽台农业合作运行机制,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农村自然资源和农产品市场的优势互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按照比较优势自主进行的原则。
(一)强化政府服务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个特殊的产业。农业受到自然条件影响比较大,农业生产有很长的滞后期,而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比较弱。所以,要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应强化政府服务,着力消除资源畅通流动的壁垒和障碍,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并提供必要的扶持,形成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运行机制。
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协调配合和大力扶持。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农业、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内外贸、科技、证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保证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顺利推进。
2.建设标准化体系。农业发展的目标在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所以,政府应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促使福建农业走出国门。从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到产中技术环节,再到产后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运等,都必须按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操作,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虽然政府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对于优化产业结构这个系统工程来说还远远不够。鉴于政府财力有限,政府不要成为投入的主角,而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逐步增加农业专项扶持资金规模,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税务部门降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优先兑现出口退税等,继续优化农业发展环境。
4.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市场需求千变万化,农业生产又有一个较长的滞后期,农民难以判断结构调整的方向。政府不需要直接干预生产,主要为农民及时提供信息,并且通过国家指导性计划(预测)就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提出导向性的意见。
5.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而且农牧结构的调整也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所以,政府应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原种良种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延伸农业产业链
推进现代畜牧业和园艺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畜牧业的发展是符合福建比较优势,它需要的劳动投入较多,适合福建劳动力丰富的省情;有利于合理利用丘陵,不需要很多优良的耕地。畜牧业的加工链条比较长,使许多种植业产品得到“第一次加工”;有利于吸纳很大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发展园艺业也有同样的理由。而畜牧业和园艺业都是台湾的强项,又是福建的薄弱环节,所以闽台农业在这一领域的合作空间很大。引进台湾先进技术发展产前部门,重视产后环节,推动农工商一体化。而且产业链的延长,可以吸收的劳动力。实践证明,产前和产后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是产中部门的近十倍。延长农业产业链,不仅拓展闽台农业合作的空间,也增加了农民收入,从而扩大国内市场需求。
(三)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农民合作组织是克服农业弱势,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制度创新,也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环节。台湾的农民合作组织比较发达,如台湾的农民产销班、农会等,在引导农民生产、促进规模经济发展、保护农民权益等方面都有许多借鉴的经验。借鉴台湾经验,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经验,逐步加以推广。
(四)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
针对闽台农业合作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加大科技合作力度,引进台湾的先进技术,特别是农业高新技术,用高新技术改造福建传统农业,提高福建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农业合作试验区这个更具实质性的合作平台为依托,通过办展会这种最直接方面的交流方式,透过直接为台湾农民量身定做的创业园,引进台湾的先进技术,借鉴台湾将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经验,注重引进具有先进生产技术和丰富经验的高素质台湾农民。同时,通过合作办法,建设两岸职业教育和培训基地,提高农民素质,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合格建设者。
(五)加大资金投入
依靠农业自身的积累难以满足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所需的资金,在加大政府投入以及加强政策扶持的基础上,要使企业、农民成为主要的资金投入者。通过改善环境、突显优势来吸引投资,通过政策的引导促使现有生产者增资扩能,从存量和增量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农户投入为主体,财政、金融、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入体系。
(作者单位:漳州师范学院经济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