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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就现阶段而言,我国林业建设的步伐已经有所加快,它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往往深受人们的重视,通过加强林业建设,不仅仅有助于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同时还有助于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此,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林场的经营与管理。而森林分类经营是目前林业生产的主要方式,但是在其林业森林分类经营的过程中,还是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极不利于我国林业经济的建设与发展,这就有必要进行认真分析。
关键词:林场;分类经营;措施
在我国林场经营建设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积极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根据以往的情况而言,通常都是采用统一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有助于简化管理手段,然而,在如今新經济的发展背景下,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实际经营管理的要求,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此,这就需要有关林场的管理者能够积极的转变经营理念,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方式的应用,以促进林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 森林分类经营简介
在林场森林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经营方法往往起着关键的作用,只有保证经营方法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才能更好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满足林场经济建设的要求,取得良好的经营效果。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方式就得以诞生,与以往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不同,它主要强调的重点就是分类,主要是按照树种进行分类,并且划分出不同的管理区域,针对不同树种的生长特点以及习性等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以使得树种的经济效益有所增加,还有助于促进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就该类方式本身而言,它主要是讲求多效益主导与利用的经营方式,往往最终能够使得综合效益有所提升。在未来阶段,这种方式必然会成为主要的发展趋势,因此,有关林业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对此加以重视,并且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的进行应用。
2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意义
事实上,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与以往的经营方式,这类经营方式有很大的特点与优势,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其具体意义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方式,能够更好的促进商品林走向市场,因为林业的建设不仅仅是为了加强环境的保护,还要更好的满足经济建设的需求,而商品林的建设常常是人们考虑的重点,但是长期以来,林业的生产周期较长,而且投入产出比例较低,这就很难实现经济效益的增加,而通过采取这种方式,能够解决部分问题,使得各个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证。其次,这种方式的实行,还有助于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使得生态防护效益有所提升。最后,森林分类经营方式的实行,还能进一步实现林场林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其资源结构的调整,以更好的促进我国林场的发展。
3 当前林场森林分类经营中的问题
3.1 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林业在森林分类经营方面,就缺乏完善的分类经营机制,甚至连对森林的分类标准都没有完全统一,这就为森林的分类经营管理带来很大不利。例如林场受传统经营思想的影响,无法分清商品林和公益林,也不能对其具备的价值和应有的效益有很好的掌控。再例如林场领导者不能分清每个树种的经济属性,也就无法采取更合理的方式进行营林。若在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下进行营林生产,所采用的经营体制、经营模式、经营方法都一样,那么就很有可能带来以下问题:首先,天然林源很有可能被人工林取代,带来一定的生态危机。其次,无法进行有效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林场经营将面临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3.2 受林木资源供需矛盾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并不平衡,并且普遍存在着对天然林砍伐过量的现象,若现在就全面实施分类经营管理模式,则所划分的商品林是很难满足市场需求的。供需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会对林场的经济效益带来一定影响。尤其是在一些以林业经济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地区,全面采取分类经营会对其持续发展产生一定冲击,可能会给林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瓶颈。
4 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4.1 林场划类经营
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我区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4.2 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对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是补偿额。
5 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的思想认识也有所提升,近几年,森林环境保护意识就比较深入人心,因为这关系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同时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为此,在未来发展阶段,这就更需要加强林场森林的经营管理,做好分类经营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应该正确对待其中的问题,针对其中的不足之处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等,以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真正提高林场分类经营水平,进而更好的促进我国林业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程政军.试分析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J].中国科技投资,2018(11).
[2]李涛.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经营的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8(3):168-168.
[3]崔红文.浅谈林业系统林场的森林分类经营[J].现代园艺,2017(24).
[4]刘小军,何健.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的几点思考[J].花卉,2017(18):136-137.
关键词:林场;分类经营;措施
在我国林场经营建设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积极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根据以往的情况而言,通常都是采用统一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有助于简化管理手段,然而,在如今新經济的发展背景下,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实际经营管理的要求,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此,这就需要有关林场的管理者能够积极的转变经营理念,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方式的应用,以促进林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 森林分类经营简介
在林场森林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经营方法往往起着关键的作用,只有保证经营方法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才能更好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满足林场经济建设的要求,取得良好的经营效果。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方式就得以诞生,与以往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不同,它主要强调的重点就是分类,主要是按照树种进行分类,并且划分出不同的管理区域,针对不同树种的生长特点以及习性等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以使得树种的经济效益有所增加,还有助于促进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就该类方式本身而言,它主要是讲求多效益主导与利用的经营方式,往往最终能够使得综合效益有所提升。在未来阶段,这种方式必然会成为主要的发展趋势,因此,有关林业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对此加以重视,并且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的进行应用。
2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的意义
事实上,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与以往的经营方式,这类经营方式有很大的特点与优势,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其具体意义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方式,能够更好的促进商品林走向市场,因为林业的建设不仅仅是为了加强环境的保护,还要更好的满足经济建设的需求,而商品林的建设常常是人们考虑的重点,但是长期以来,林业的生产周期较长,而且投入产出比例较低,这就很难实现经济效益的增加,而通过采取这种方式,能够解决部分问题,使得各个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证。其次,这种方式的实行,还有助于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使得生态防护效益有所提升。最后,森林分类经营方式的实行,还能进一步实现林场林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其资源结构的调整,以更好的促进我国林场的发展。
3 当前林场森林分类经营中的问题
3.1 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林业在森林分类经营方面,就缺乏完善的分类经营机制,甚至连对森林的分类标准都没有完全统一,这就为森林的分类经营管理带来很大不利。例如林场受传统经营思想的影响,无法分清商品林和公益林,也不能对其具备的价值和应有的效益有很好的掌控。再例如林场领导者不能分清每个树种的经济属性,也就无法采取更合理的方式进行营林。若在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下进行营林生产,所采用的经营体制、经营模式、经营方法都一样,那么就很有可能带来以下问题:首先,天然林源很有可能被人工林取代,带来一定的生态危机。其次,无法进行有效的价值利益投入补偿,林场经营将面临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3.2 受林木资源供需矛盾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并不平衡,并且普遍存在着对天然林砍伐过量的现象,若现在就全面实施分类经营管理模式,则所划分的商品林是很难满足市场需求的。供需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会对林场的经济效益带来一定影响。尤其是在一些以林业经济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地区,全面采取分类经营会对其持续发展产生一定冲击,可能会给林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瓶颈。
4 林场分类经营措施探讨
4.1 林场划类经营
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我区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4.2 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对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是补偿额。
5 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的思想认识也有所提升,近几年,森林环境保护意识就比较深入人心,因为这关系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同时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为此,在未来发展阶段,这就更需要加强林场森林的经营管理,做好分类经营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应该正确对待其中的问题,针对其中的不足之处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等,以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真正提高林场分类经营水平,进而更好的促进我国林业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程政军.试分析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J].中国科技投资,2018(11).
[2]李涛.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经营的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8(3):168-168.
[3]崔红文.浅谈林业系统林场的森林分类经营[J].现代园艺,2017(24).
[4]刘小军,何健.森林经营分类与森林培育的几点思考[J].花卉,2017(18):1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