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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校园欺凌行为呈现日趋严重化和低龄化趋势,是否需要通过刑事立法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来规制校园欺凌犯罪行为需要综合考量。从维护刑法体系的稳定性和刑法正当性理论角度来看,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不应降低,就遏制校园欺凌犯罪行为来说,可以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适当设置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来避免校园欺凌犯罪行为继续低龄化、恶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