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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办发[2007]80号2007年7月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