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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生产过程复杂,社会影响面大。做好新闻出版工作,使其很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肩负起把握正确导向、引领社会思潮、宣传教育受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意识形态责任,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促进作用。然而在现实中,新闻出版业也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新闻出版的诚信问题,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新闻界的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新闻、失实报道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新闻出版诚信的广泛关注与思考。因此,诚信成为新闻出版活动的内在道德要求。
在新闻出版业中,诚信包含新闻采编报道中的诚实性(表现在记者在采访中的真实性和编辑在组稿中的原则性)和信用性(出版、发行、广告中尊重读者、信守合同)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所谓诚,就是真实无妄,表里如一,不自欺欺人,客观公正;所谓信,就是出版时间、质量、要求上重承诺、守信用,言行一致,不食所言。从行业调控范围上说,诚实和信用主要是用来调节和处理读者与记者、采编人员与受众、采访与被采访者、媒体与客户之间的道德关系。从基本功能上说,诚信是保證宣传导向正确、客观公正报道事实、反映社会真实现状的一种道德手段。
新闻诚信体系的构建,与社会其他诚信规范一样,由职业道德原则和若干职业道德规范组成。新闻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作为新闻职业诚信的最根本规范,是新闻诚信制度中的核心,是新闻从业人员在调整新闻职业活动各种利益关系时必须遵守的第一把、也是最重要的尺子。新闻诚信体系的确立,是新闻职业道德的社会本质和经济利益的最集中反映,在新闻职业道德发展方向及整个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在新闻职业道德的理论体系中是其性质的核心内容。同时,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处理新闻职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最基本的准绳,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各个具体规范起着制约、指导作用。
要将为人民服务这项新闻出版业诚信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就要求新闻出版业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而这一致性的根本所在,就是维护新闻出版的真实性,注重报道的客观公正,信守新闻出版活动中的规则。这也正是新闻出版业诚信的最终归结点。的确,真实和诚信是新闻出版活动的内在道德要求,是新闻传媒立足受众、引领客户、扩大品牌知名度、提升影响力的最基本的元素。实现新闻出版诚信需要道德提升与制度保障并重。
新闻出版工作,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事业,对于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与政策法律意识,较之一般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在一个高速发展、不断出现新事物的社会大环境里,新闻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都必须不断升级,以保证与时俱进,否则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近年来新闻出版队伍中发生的违背职业道德的典型案例,虽然看上去都是各不相干,然而却有着共同的背景,都成因于新闻法规的不完备,以及从业人员对新闻职业道德或新闻出版相关政策法律的有章不依,甚至以身试法。其根本症结,在于没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缺失诚实守信原则,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制意识与规章意识。因此,完善法规是实现新闻出版业信守诚信的根本制度保障。
要依据新闻出版的性质任务,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为尺度,依法对出版物进行管理,确保新闻出版业整体运行有序,出版物方向正确、内容健康、质量上乘、吸引受众。要坚持科学管理,遵循新闻出版业的规律,细化管理,分层管理,严格管理,做到管理要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
新闻出版业的制度建设,对于诚信的构筑有基础性的作用,但要形成整个新闻出版业讲诚信的局面,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加强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的建设。有人认为,在诚信出版的问题上,道德教育是治本之策。笔者认为这个“本”,应该是制度,是法律,特别是新闻出版业的法律法规。当前制约、影响我区新闻出版业发展的问题很多,最关键的是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是促进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根本。
当然,从根本性质与终极目的来看,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与社会主义的出版法律法规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法制建设、制度设计,来保障出版市场的规范有序、保障出版诚信的落实到位,依然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在出版法律法规方面,我们过去有“一法三条例”,现在扩展到“一法五条例”。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于《新闻法》,呼吁尽快出台并颁布实施,使之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为主干,法规、规章、政策相互配套、协调统一的出版法制管理体系,从而实现新闻出版的诸多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作者单位:阿拉善日报社)
责任编辑:邰山虎
在新闻出版业中,诚信包含新闻采编报道中的诚实性(表现在记者在采访中的真实性和编辑在组稿中的原则性)和信用性(出版、发行、广告中尊重读者、信守合同)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所谓诚,就是真实无妄,表里如一,不自欺欺人,客观公正;所谓信,就是出版时间、质量、要求上重承诺、守信用,言行一致,不食所言。从行业调控范围上说,诚实和信用主要是用来调节和处理读者与记者、采编人员与受众、采访与被采访者、媒体与客户之间的道德关系。从基本功能上说,诚信是保證宣传导向正确、客观公正报道事实、反映社会真实现状的一种道德手段。
新闻诚信体系的构建,与社会其他诚信规范一样,由职业道德原则和若干职业道德规范组成。新闻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作为新闻职业诚信的最根本规范,是新闻诚信制度中的核心,是新闻从业人员在调整新闻职业活动各种利益关系时必须遵守的第一把、也是最重要的尺子。新闻诚信体系的确立,是新闻职业道德的社会本质和经济利益的最集中反映,在新闻职业道德发展方向及整个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在新闻职业道德的理论体系中是其性质的核心内容。同时,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处理新闻职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最基本的准绳,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各个具体规范起着制约、指导作用。
要将为人民服务这项新闻出版业诚信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就要求新闻出版业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而这一致性的根本所在,就是维护新闻出版的真实性,注重报道的客观公正,信守新闻出版活动中的规则。这也正是新闻出版业诚信的最终归结点。的确,真实和诚信是新闻出版活动的内在道德要求,是新闻传媒立足受众、引领客户、扩大品牌知名度、提升影响力的最基本的元素。实现新闻出版诚信需要道德提升与制度保障并重。
新闻出版工作,是面向社会大众的事业,对于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与政策法律意识,较之一般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在一个高速发展、不断出现新事物的社会大环境里,新闻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都必须不断升级,以保证与时俱进,否则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近年来新闻出版队伍中发生的违背职业道德的典型案例,虽然看上去都是各不相干,然而却有着共同的背景,都成因于新闻法规的不完备,以及从业人员对新闻职业道德或新闻出版相关政策法律的有章不依,甚至以身试法。其根本症结,在于没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缺失诚实守信原则,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制意识与规章意识。因此,完善法规是实现新闻出版业信守诚信的根本制度保障。
要依据新闻出版的性质任务,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为尺度,依法对出版物进行管理,确保新闻出版业整体运行有序,出版物方向正确、内容健康、质量上乘、吸引受众。要坚持科学管理,遵循新闻出版业的规律,细化管理,分层管理,严格管理,做到管理要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
新闻出版业的制度建设,对于诚信的构筑有基础性的作用,但要形成整个新闻出版业讲诚信的局面,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加强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的建设。有人认为,在诚信出版的问题上,道德教育是治本之策。笔者认为这个“本”,应该是制度,是法律,特别是新闻出版业的法律法规。当前制约、影响我区新闻出版业发展的问题很多,最关键的是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是促进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根本。
当然,从根本性质与终极目的来看,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与社会主义的出版法律法规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法制建设、制度设计,来保障出版市场的规范有序、保障出版诚信的落实到位,依然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在出版法律法规方面,我们过去有“一法三条例”,现在扩展到“一法五条例”。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于《新闻法》,呼吁尽快出台并颁布实施,使之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为主干,法规、规章、政策相互配套、协调统一的出版法制管理体系,从而实现新闻出版的诸多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作者单位:阿拉善日报社)
责任编辑:邰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