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8年广州市开始实施科研机构改革,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推动科研机构企业化、市场化、民营化。但由于市属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未能全面推进,改革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并有些未能落实,产生了一些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梳理,并与当时全国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另两个试点省区宁夏、沈阳制定实施的改革政策进行比较,得出相关的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