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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机构协商民主的基本模式包括直接互动型、体制中介型与社会中介型。这三种模式体现了改革模式开放、改革思路渐近、改革路径成型等特点。这些模式在运作中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行政主导较明显、协商民主层级低、民间社会不发达等不足。因此,改革需要把握好三个平衡:第一,社会组织与政治秩序相平衡;第二,政策试点与政策扩散相平衡;第三,行政主导与平等协商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