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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为商品,有其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自然属性。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作为商品的粮食,被人为地升格为“特殊商品”,随之而来其自身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也受到扭曲,成为畸形价格。而导致这种扭曲畸形价格形成的原因,就是粮食购销价格行政化,即粮食购销价格不以其自身的价值确定,而是由行政管理部门从非商品的角度去硬性地加以规定。这样,就使粮食购销价格与社会生活构成很不正常,却又密不可分的特殊联系,成为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的“超价格”。粮食购销价格行政化的结果,使得国家一方面要化费大量的资金补贴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