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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所谓土地投资补偿,实质上是级差收益Ⅱ潜在形态的预先支付。也就是说,在承包期结束或转包土地时,由于原土地承包者进行了连续投资,因而使得下一个承包者相对来说能够获得额外的纯收入,这个还没有实现但已有条件获得的额外纯收入,由出包集体或接包者预先支付(一般来说,接包者到原承包期满后还能从出包集体领回预先支付的部分。)就是对土地的投资给予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