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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支7.65mm口径的转轮手枪,枪身带有“SF”商标,握把上有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兵工署署徽和44兵工厂的标识。根据国内公开的资料,中国革命军事历史博物馆收藏的“名人名枪”中有多支SF转轮手枪,上海公安博物馆也收藏了一支,但是对枪的原产地和生产时间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说产自比利时,也有的说产自西班牙,并且对枪械名称中的“SF”都没有作进一步介绍。遍查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比较权威的枪械典籍,也没有查到有关SF转轮手枪的详细资料。
为了搞清这支枪的来历,首先对枪做了仔细观察,发现在枪管、转轮弹膛等主体部件上有比利时的枪支验证标记,包括膛线枪管验证标记(皇冠-R)、无烟火药验证标记(PV与变体狮子)、监察员代码(星与字母)、最终接收标记(皇冠与字母“ELG”),以及由以上标记组成的验证标记组合。这支拥有比利时验证机构验讫的转轮手枪无疑产自比利时。
随后,着力考证“SF”标志。根据常识,字母“SF”应是枪的商标,一般是生产商名称的缩写。比利时使用的官方语言为法语,“SF”应该是一大串法文的缩写。基于这种判断,重点在外文网站中围绕“SF”这两个字母展开大规模的搜索,搜索时断时续,坚持了一年之久,终于有了斩获。一家英文网站刊载的《施罗德家族》(The Family Schroeder)一文,详细介绍了斯罗德家族的历史和“SF”商标的来历。原来,“SF”是法语“SCHROEDER FR?RES ”的缩写,中文译为施罗德兄弟公司。1883年,爱德华-施罗德 (Edouard Schroeder)在比利时列日雷诺兹大街4号创建了施罗德武器制造工厂,于1903年和1905年分别注册了“REGINA”和“E.S”商标,其经销的产品包括博查特手枪、卢格手枪、毛瑟C96自动手枪以及毛瑟猎枪和林肯转轮手枪等各种类型的武器。1919年以后,查尔斯-爱德华和麦克斯兄弟两人子承父业,将工厂迁至列日西蒙尼大街8号,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1928年注册了“ALBATROSS”与“FOX”两个商标,1938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施罗德兄弟有限公司(SCHROEDER FR?RES S.P.R.L.),同时还在布鲁塞尔埃克托大街26号开了一家分部。施罗德兄弟公司除了生产各类枪支外,还作为FN等多家武器制造商的销售总代理,从事武器出口和批发销售业务。在二战以前和二战期间,比利时武器制造商同中国和日本间的武器交易很多是通过施罗德兄弟公司进行的。这篇文章同时刊载了许多图片,其中营销广告上的“SF”商标与转轮手枪上的商标完全一致,由此揭开了“SF”之谜。
这支转轮手枪握把上为什么带有国民政府兵工署的署徽和兵工署第44工厂的标志,这个问题通过研究44厂的历史也有了答案。据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记载,兵工署第44工厂的前身为中央修械所,成立于1936年7月,位于南京龙蟠里。1937年12月南京沦陷之际,修械所协助守军抗战,最后时刻撤离到湖南衡阳,在那里接受了第三路军修械所之机器,修理复工。1938年冬,日军逼近武汉,修械所又迁往贵阳,接收贵州修械厂,成为军械检修中心,附设游动修理队及随军检修班,分任各战区军械修理保养之职。1940年扩编为中央修械厂,建立了新厂房,一方面承担枪械维修任务,另一方面开始筹措生产手榴弹和转轮手枪。1942年春,他们派员赴昆明接运53厂机器30余台,同年秋季手榴弹和转轮手枪已开始批量生产。1943年7月,奉令更换番号为第44工厂。抗战胜利后,第44工厂于1946年迁至青岛,1948年撤离至台湾。自1942年开始到1945年抗战胜利,中央修械所及更名后的第44工厂生产了一批转轮手枪。虽然目前尚没有查到有关这些转轮手枪型号、数量及进口枪支零部件等方面的原始资料,但大连警察老枪中的这支带有兵工署署徽和44厂标识的SF转轮手枪,无疑是其中的一种,该枪要么是由44厂组装的,要么是维修后安装了44厂的握把,其生产年份应在1943~1945年之间。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收藏的相同型号的SF转轮手枪,握把上虽然没有兵工署和44厂的标识,但应属于SF公司生产的同时期的产品,其生产年份应在1938~1945年之间,因为SF公司的名称和“SF”标识的使用始于1938年。
SF转轮手枪实际上是美国史密斯-韦森0.32英寸警用转轮手枪的仿制型号,发射0.32英寸史密斯-韦森转轮手枪短弹,转轮弹膛容弹量6发,与使用0.38英寸史密斯-韦森特种弹的军警用转轮手枪相比,威力略显不足。(待续)
为了搞清这支枪的来历,首先对枪做了仔细观察,发现在枪管、转轮弹膛等主体部件上有比利时的枪支验证标记,包括膛线枪管验证标记(皇冠-R)、无烟火药验证标记(PV与变体狮子)、监察员代码(星与字母)、最终接收标记(皇冠与字母“ELG”),以及由以上标记组成的验证标记组合。这支拥有比利时验证机构验讫的转轮手枪无疑产自比利时。
随后,着力考证“SF”标志。根据常识,字母“SF”应是枪的商标,一般是生产商名称的缩写。比利时使用的官方语言为法语,“SF”应该是一大串法文的缩写。基于这种判断,重点在外文网站中围绕“SF”这两个字母展开大规模的搜索,搜索时断时续,坚持了一年之久,终于有了斩获。一家英文网站刊载的《施罗德家族》(The Family Schroeder)一文,详细介绍了斯罗德家族的历史和“SF”商标的来历。原来,“SF”是法语“SCHROEDER FR?RES ”的缩写,中文译为施罗德兄弟公司。1883年,爱德华-施罗德 (Edouard Schroeder)在比利时列日雷诺兹大街4号创建了施罗德武器制造工厂,于1903年和1905年分别注册了“REGINA”和“E.S”商标,其经销的产品包括博查特手枪、卢格手枪、毛瑟C96自动手枪以及毛瑟猎枪和林肯转轮手枪等各种类型的武器。1919年以后,查尔斯-爱德华和麦克斯兄弟两人子承父业,将工厂迁至列日西蒙尼大街8号,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1928年注册了“ALBATROSS”与“FOX”两个商标,1938年公司名称变更为施罗德兄弟有限公司(SCHROEDER FR?RES S.P.R.L.),同时还在布鲁塞尔埃克托大街26号开了一家分部。施罗德兄弟公司除了生产各类枪支外,还作为FN等多家武器制造商的销售总代理,从事武器出口和批发销售业务。在二战以前和二战期间,比利时武器制造商同中国和日本间的武器交易很多是通过施罗德兄弟公司进行的。这篇文章同时刊载了许多图片,其中营销广告上的“SF”商标与转轮手枪上的商标完全一致,由此揭开了“SF”之谜。
这支转轮手枪握把上为什么带有国民政府兵工署的署徽和兵工署第44工厂的标志,这个问题通过研究44厂的历史也有了答案。据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记载,兵工署第44工厂的前身为中央修械所,成立于1936年7月,位于南京龙蟠里。1937年12月南京沦陷之际,修械所协助守军抗战,最后时刻撤离到湖南衡阳,在那里接受了第三路军修械所之机器,修理复工。1938年冬,日军逼近武汉,修械所又迁往贵阳,接收贵州修械厂,成为军械检修中心,附设游动修理队及随军检修班,分任各战区军械修理保养之职。1940年扩编为中央修械厂,建立了新厂房,一方面承担枪械维修任务,另一方面开始筹措生产手榴弹和转轮手枪。1942年春,他们派员赴昆明接运53厂机器30余台,同年秋季手榴弹和转轮手枪已开始批量生产。1943年7月,奉令更换番号为第44工厂。抗战胜利后,第44工厂于1946年迁至青岛,1948年撤离至台湾。自1942年开始到1945年抗战胜利,中央修械所及更名后的第44工厂生产了一批转轮手枪。虽然目前尚没有查到有关这些转轮手枪型号、数量及进口枪支零部件等方面的原始资料,但大连警察老枪中的这支带有兵工署署徽和44厂标识的SF转轮手枪,无疑是其中的一种,该枪要么是由44厂组装的,要么是维修后安装了44厂的握把,其生产年份应在1943~1945年之间。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收藏的相同型号的SF转轮手枪,握把上虽然没有兵工署和44厂的标识,但应属于SF公司生产的同时期的产品,其生产年份应在1938~1945年之间,因为SF公司的名称和“SF”标识的使用始于1938年。
SF转轮手枪实际上是美国史密斯-韦森0.32英寸警用转轮手枪的仿制型号,发射0.32英寸史密斯-韦森转轮手枪短弹,转轮弹膛容弹量6发,与使用0.38英寸史密斯-韦森特种弹的军警用转轮手枪相比,威力略显不足。(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