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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司马迁在《史记》中说:“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而“游侠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作《游侠列传》”。可见,司马迁认为封建社会出现侠,是对社会中普遍的不公正所表示的一种对抗。然而,侠既然是作为社会不公平的对抗者而出现的,那么,侠就难免要“以武犯禁”,用武力打破封建社会制度强加给人的种种清规戒律。在中国历史上,游侠们无恒产,无固定职业,浪迹江湖,依靠双拳单剑和一腔热血扶危济困,打抱不平,其行为完全超越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之上。这种超越使侠在本质上不可避免地具有两重性。当他们遵守侠义精神,恪守侠义准则,替天行道,急人之难,不顾身家时,他们是当之无愧的侠:当他们不遵守这一精神原则,为自己和他人的私利豪暴无耻,侵凌孤弱,恣欲自快时,他们就是盗了。
侠与盗,都是主流政治社会下的黑社会中的人物,都是随心所欲地行事,不受主流制度的约束,他们的行为方式、性格气质相仿,差别在于其行为的价值准则。荀悦在《汉纪》中说过:“游侠之本,生于武毅不挠,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见危授命,以救时难而济同类,以正行之者谓之武毅,其失之甚者至于为盗贼也。”由此看来,侠与盗实为一体之两面,侠、盗本就同源。
从历史上看,侠与盗不仅同源,而且相互结纳,交往频繁,并会相互转化。战国四大公子魏国信陵君、赵国平原君、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借王公之势,竟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汉代著名游侠朱家、郭解都喜欢“多藏亡命者”。朱家“所藏豪士数百,其余庸人不可胜言”。郭解家中更是“亡命者多归解”,“夜半过门常十余车,请得解客舍养之”。而且郭解“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又“藏命作奸,剿攻不休,及铸钱掘冢”。郭解到中年以后,才知“更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另一位侠士原涉,他的宾客屡次干犯法令,本人也是睚眦必报,因触犯他而死的人不在少数,他甚至派人去刺杀朝廷官吏,.然而他又“专以振施贫穷,赴人之急为务”。
侠、盗杂处,且相互转化,这种两重性在文学作品中也时有表现。汉张衡《西京赋》里描写侠的行为,便有这样几段:
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实繁有徒,其从如云。
茂陵之原,阳陵之朱。如虎如豸区。睚呲趸芥,死僵路隅。
“茂陵之原”,指游侠原涉;“阳陵之朱”,指游侠朱世安,他杀死了宰相父子;“走蚕悍琥豁,如虎如躯”,是说其性情狂暴,狠如虎狼;“睚呲趸芥,死僵路隅”,意指因小怨小忿便杀人。张衡抨击的是侠性格中的盗贼之气。
西晋张华的《博陵王宫侠曲二首》其一写道:
栖迟熊罴穴,
容与虎豹林。
身在法令外,
逸常不禁。
张华描写的侠是绿林豪侠,实际上就是盗侠。
鲍照《代结客少年场行》也写道:
骢马金络头,
锦带佩吴钩。
失意杯酒间,
白刃起相仇。
追兵一旦至,
负剑远行游。
酒席间负气相斗,举刀杀人,亡命奔逃,这样的人与其说是侠,无宁说是暴徒。
宋代诗人晃冲之也有一首写侠的诗《夷门行赠秦夷仲》,开篇写道:
君不见,
夷门客有侯赢风。
杀人白昼红尘中。
京兆知名不敢捕,
倚天长剑著崆峒。
侯赢是战国魏无忌门下有名的侠客。诗中的夷门客有侠士之风,他白天杀人,连官府都畏惧他的威名不敢捉拿,这样的人是侠是盗,只能看他所杀的人是否该杀了。
小说中这方面的描写就更多了。《世说新语》“周处”篇,周处依仗勇力,欺凌乡里,是为害乡里的盗。后来他改过自新,为民杀虎斩蛟,转变成人人尊敬的侠。唐人小说中《车中女子》、《嘉兴绳技》、《田膨郎》、《僧侠》等篇写的都是侠盗,段成式《酉阳杂俎》专列“盗侠”类。话本小说中的宋四公、赵正、尹宗、郑信、汪信之,《水浒传》中的李遴、李俊、孙二娘等人,都是亦侠亦盗的人物。
侠与流氓、盗匪相互交往、转化的两重性,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耐人思索的社会现象。侠与盗都轻生死,一意孤行,为达目的不惜干犯法令;他们都注重江湖义气,喜欢结纳英雄、结拜兄弟,看重诺言;侠、盗的社会都是隐藏在公开社会之下的秘密社会,两者在各自聚集结合成为一个秘密组织时,江湖义气都成为他们各自组织内的凝聚力。侠与盗的差别仅在于其各自的价值准则不同,两者各按自己的信仰行事。但是,价值准则是会发生变化的。明末清初的“青红帮”,原是以驱逐靼虏、恢复汉室为己任的,是侠气纵横的英雄帮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反清”失去意义,斗争目标丧失,“青红帮”也就逐渐蜕化变质,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流氓盗匪组织。上述种种原因,使侠在赢得了赞誉的同时,也遭到了一些人的痛诋。韩非子把侠列为危害社会的“五蠹”之一,苟悦称侠是“德之贼”,当代也有人认为侠虽然“任侠仗气、疏财仗义,但在另一方面,却难免狐群狗党、武断乡曲、睚呲必报,而以管闲事、打群架为能”。因而古代侠客的形象是多面的,需要辩证看待,不能一味地沉迷在武侠小说的世界当中。
侠与盗,都是主流政治社会下的黑社会中的人物,都是随心所欲地行事,不受主流制度的约束,他们的行为方式、性格气质相仿,差别在于其行为的价值准则。荀悦在《汉纪》中说过:“游侠之本,生于武毅不挠,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见危授命,以救时难而济同类,以正行之者谓之武毅,其失之甚者至于为盗贼也。”由此看来,侠与盗实为一体之两面,侠、盗本就同源。
从历史上看,侠与盗不仅同源,而且相互结纳,交往频繁,并会相互转化。战国四大公子魏国信陵君、赵国平原君、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借王公之势,竟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汉代著名游侠朱家、郭解都喜欢“多藏亡命者”。朱家“所藏豪士数百,其余庸人不可胜言”。郭解家中更是“亡命者多归解”,“夜半过门常十余车,请得解客舍养之”。而且郭解“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又“藏命作奸,剿攻不休,及铸钱掘冢”。郭解到中年以后,才知“更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另一位侠士原涉,他的宾客屡次干犯法令,本人也是睚眦必报,因触犯他而死的人不在少数,他甚至派人去刺杀朝廷官吏,.然而他又“专以振施贫穷,赴人之急为务”。
侠、盗杂处,且相互转化,这种两重性在文学作品中也时有表现。汉张衡《西京赋》里描写侠的行为,便有这样几段:
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实繁有徒,其从如云。
茂陵之原,阳陵之朱。如虎如豸区。睚呲趸芥,死僵路隅。
“茂陵之原”,指游侠原涉;“阳陵之朱”,指游侠朱世安,他杀死了宰相父子;“走蚕悍琥豁,如虎如躯”,是说其性情狂暴,狠如虎狼;“睚呲趸芥,死僵路隅”,意指因小怨小忿便杀人。张衡抨击的是侠性格中的盗贼之气。
西晋张华的《博陵王宫侠曲二首》其一写道:
栖迟熊罴穴,
容与虎豹林。
身在法令外,
逸常不禁。
张华描写的侠是绿林豪侠,实际上就是盗侠。
鲍照《代结客少年场行》也写道:
骢马金络头,
锦带佩吴钩。
失意杯酒间,
白刃起相仇。
追兵一旦至,
负剑远行游。
酒席间负气相斗,举刀杀人,亡命奔逃,这样的人与其说是侠,无宁说是暴徒。
宋代诗人晃冲之也有一首写侠的诗《夷门行赠秦夷仲》,开篇写道:
君不见,
夷门客有侯赢风。
杀人白昼红尘中。
京兆知名不敢捕,
倚天长剑著崆峒。
侯赢是战国魏无忌门下有名的侠客。诗中的夷门客有侠士之风,他白天杀人,连官府都畏惧他的威名不敢捉拿,这样的人是侠是盗,只能看他所杀的人是否该杀了。
小说中这方面的描写就更多了。《世说新语》“周处”篇,周处依仗勇力,欺凌乡里,是为害乡里的盗。后来他改过自新,为民杀虎斩蛟,转变成人人尊敬的侠。唐人小说中《车中女子》、《嘉兴绳技》、《田膨郎》、《僧侠》等篇写的都是侠盗,段成式《酉阳杂俎》专列“盗侠”类。话本小说中的宋四公、赵正、尹宗、郑信、汪信之,《水浒传》中的李遴、李俊、孙二娘等人,都是亦侠亦盗的人物。
侠与流氓、盗匪相互交往、转化的两重性,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耐人思索的社会现象。侠与盗都轻生死,一意孤行,为达目的不惜干犯法令;他们都注重江湖义气,喜欢结纳英雄、结拜兄弟,看重诺言;侠、盗的社会都是隐藏在公开社会之下的秘密社会,两者在各自聚集结合成为一个秘密组织时,江湖义气都成为他们各自组织内的凝聚力。侠与盗的差别仅在于其各自的价值准则不同,两者各按自己的信仰行事。但是,价值准则是会发生变化的。明末清初的“青红帮”,原是以驱逐靼虏、恢复汉室为己任的,是侠气纵横的英雄帮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反清”失去意义,斗争目标丧失,“青红帮”也就逐渐蜕化变质,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流氓盗匪组织。上述种种原因,使侠在赢得了赞誉的同时,也遭到了一些人的痛诋。韩非子把侠列为危害社会的“五蠹”之一,苟悦称侠是“德之贼”,当代也有人认为侠虽然“任侠仗气、疏财仗义,但在另一方面,却难免狐群狗党、武断乡曲、睚呲必报,而以管闲事、打群架为能”。因而古代侠客的形象是多面的,需要辩证看待,不能一味地沉迷在武侠小说的世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