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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在黑暗中蜷缩着自己的身体,像某种被阳光照射便会无所遁形的生灵。似乎随时可以出现在对方的视野中,又或许永远只能嗅到那股清甜的淡淡的味道。
我常常会突然地看到他。夜半,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书,窗外雨声淅沥,房间里阴冷潮湿,偶尔被小说中一个细节打动,神思飘渺。我看见他穿过长长的走廊向我走来,格子衬衣被风带动,左右分开,露出里面白色的棉质T恤,坐在床边,漆黑的眼睛温情地注视我。他是个轮廓分明的人,略显张扬的五官并不觉得突兀,剃得发青的下巴、坚定而紧闭的唇、手指修长干净,皮肤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烁光泽,身上有一股浓郁的烟草的味道。我安静地看着他,烟草浓郁的味道让我宁静。我记得他说过的话,他说,我嘴里总要弥漫着一股烟味才感到踏实。黑暗中,他伸出手去摸我的脸。把手指插进我海藻般浓密的长发中,不断地揉搓,带着怜惜的神情,我的头随之轻轻晃动。
他说,你听见我的呼吸吗?我说,是的。他的呼吸温暖均匀,带着海水般潮湿的气息。我能感受到他的脉管里血液奔流的声音。并且毫不犹豫让自己呼吸的节律与他血液流动的速度保持一致。
我们是森林中两只孤独的野兽,凭借原始的气味彼此认知,然后靠近,寻求温暖。
我:什么可以让你感到踏实?
他:每当嘴里有烟味时,我便恍如拥有了整个世界。
我:烟有这样伟大?
他:我要写一篇烟的宣言,烟是一种很伟大的东西。
我:最好不要让我看见你的烟,林则徐是我爹。
他:我的烟不用自己买,这个你应懂。
我:我只懂,你的肺要自己负责。
他:我有自虐癖。当我打自己时,我怕疼,所以只好虐待肺,不疼,反而很惬意。
我:那好,我会陪着你,不但虐待肺,还有肝!
和他的初次相识,在我的记忆中是没有声音和图像的。那是2001年的最后一天。距离新的一年只剩下两三个小时。夜寒如水。因为无法排遣的孤独和寂寞,我在网上瞎转。看见了他的留言。莫名其妙地就跟着他走了。
很久以后,我对他说,我们之间,我是被选择的结果,只是我心甘情愿。虽然对这种心甘情愿,我无法作出过多的解释。也许是听到了一些来自彼岸的歌声,有诡异的美丽,充满传奇。我被诱惑,命运把手伸向我们的时候,我们都己丧失了自由。不被允许辩解,我只用心记下了当时天空的颜色,如血的色彩,鲜红的光芒布满上空,红得像火,在燃烧的火。云朵大片大片地急速的掠过,令人有种催眠般的眩晕,还有惊恐。
这个男孩自信、头脑聪明、圆滑内敛、骜傲不驯;洒脱、言语风趣富有哲理、洞察力强、心思细密;有一双敏锐的眼睛,爱好美女,蔑视女性;重才轻德、体内有大量不安份因子;渴望事业成功,孝顺父母;童年生活有些许压抑,嗜烟,阅历丰富;擅长绘画、美声、侦探心理,出过一两本销路不明非主流的书;女伴众多,真爱廖廖。
他:据说妖有两大爱好——读书和美容。
我:道听途说。
他:读书是深刻的丑女所为,美容是浅薄的美女所为,二者实难统一。
我:有关妖的名号,由此而来。
他:鬼也有两大爱好。
我:愿闻其详。
他:读书和泡妞!好学生读书不泡妞,花公子泡妞不读书。
他:你的个性,怪才一个。
我:木材的材。
他:材还可以打造成器。才,就定型了。是么?
我:最喜欢的搞笑明星是,周星驰。他的喜剧充满了悲情。
他:星爷的真正魅力不在于搞笑。他的每一个片子都是主人公从失败到崛起的过程,这才是真男人!
我:或许是吧。真男人并不多。你在网下很搞笑么?
我不能确定世间真有这样的男子存在,有着干净的脸和手指,看不见但触摸得到的暖暖的笑容。可以在一些灰暗的时候,和我一起灼烧,然后溶化,蒸发,消失。相互拥抱,让孤独在掌心被静静地活埋,以为能忘却世界的荒凉。
也许,很快,天亮了,他穿好衣服,走了。我从黑夜中醒来。一切不过是场梦。天亮了,梦就醒了,然后一切消失,转眼不在。
我向那个人要相片,想看看我喜欢的这个男人长成什么模样,有没有三头六臂,是不是和史努比一样;如果面目狰狞,我能不能比以前更爱他。
终于他还是传了相片过来,我打开来,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我说,你呢,你在哪。
他说,被她删掉了。他指相片中的女子。然后又道,过几天,我会把我的相片发给你。从幼儿园开始,只要你不嫌我丑,我的嘴动了动,没有说出,其实我希望他丑。
相片上的女子很好看,头发漆黑,明眸皓齿,有一种安静的美。爸爸有次问我,觉得李保田怎样,我说是个不错的人。理由呢,因为他低调,而且品性高洁。这样的话也想送给相片上的这个女子。虽然她是恨我的。
跟他正式摊牌我不是美女的时候,心里很沮丧,交织着失望,还有羞愧。我觉得作为一个女人,这样很失败,可是己经来不及。这样形容自己,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眼睛明亮,脸上有浅浅的扁平疣的痕迹,表情淡漠,在人群中沉默不语。然后在某个突然的时刻,会放肆的大笑和尖叫。他考虑了一会,说,我还是喜欢。很郑重地打过来一排字。你是什么样的人我都喜欢,就算是一堆草,我也要。你不知道这样一堆草对我有多重要。
想起许久前他曾给我的留言。他说,总以为没有女人可以走进我心里,突然间却感到有个女人游荡在我的血管里,只要血液在流,我就听见她在呼吸。
有一个梦想,希望某天能和心爱的史努比男人一起去西藏,瞻仰布达拉宫,在高原明亮的阳光下,眯着眼一起唱一支我们都爱听的歌。
那一刻,只要有他就好。
那天中午,和四个朋友一起吃烧烤,都是很好的朋友,去年武汉的朋友特地带我来吃过。一年过去了,并没有物是人非,小店依然保留着它原木结构的热带风情。冷气开得很足,空气清凉,浓郁的烤香四下慢慢地流动。
我点了藕,臭豆干、茄子、年糕。坐在那儿闲闲地看他们斗嘴。冰啤酒很快上来,酒瓶上凝结着豆大的冰珠。我忽然觉得嘴唇发干。我难过地看着他们,为什么这种清醇的液体会让我过敏,我摇头晃脑地站起来,决定到街对面去买支冰淇淋。
外面很热,阳光凶猛,水泥地发出痛苦的呻吟。我站在栅栏前,东张西望。附近高校云集,街上几乎全是年轻的孩子,清一色肥大的T恤,斜挎着大包,三五成群。也有一对对的小情侣,勾肩搭背。我翻身爬上栅栏然后跳下来。
出来时我才洗了头发,随便穿了条怀旧的仔裤,白色小背心,腰包,墨镜。素面朝天。没有人会怀疑我不是其中的一个孩子。我舔着干涸的嘴角朝对面的冰柜走去,汗水从额前滑落,把墨镜摘下来擦汗。发现阳光刺目,让人眩晕。突然有奇怪的预感在眼前闪动。他出现的时候其实还离我很远,身边还有很多其它的孩子,好像集体迁徙的鱼群,汹涌喧哗的游来。那时我正举着一只香芋冰淇淋往回走,心脏可怕地跳了一下。他看上去和相片一样,很黑,很瘦。五官轮廓分明,坚定而紧闭的嘴唇,走路时不言不语,带着思考的神情。我看着他,有点后悔出来时没抹点口红。他随着涌动的人群走过来,脸己被晒得发红。我戴上墨镜,感觉脸上浮现出笑容,我微笑的看着他,手里举着一只香芋冰淇淋,站在街边。有种飞奔过去的冲动,希望可以和他分享一支冰淇淋。
人群渐渐走松,有一个女孩从后面钻出来,娇憨地挽住他的胳膊。从树枝间洒下的阳光,丝丝缕缕浮在她脸上,女孩把眼睛眯缝起来,我看见他们的T恤上都印着一只卡通的流氓兔。女孩一脸甜腻的笑容。街上车水马龙,空气中是铺天盖地的灰尘,冰淇淋开始融化,奶油顺着我的手往下滴落,好像是褐色的眼泪。用舌头舔指尖上的冰淇淋,发现他己走到我面前,一股熟悉的气味迎面而来,温柔地冲击着我的胸口,那是烟草浓郁野性的芳香,腐烂而又迷离。
他与我擦肩而过,目光在我脸上作了片刻的停留,我平静地接住他的目光,眼神直接而放肆。只一眼,就感受到他沉稳外表下隐藏着一种阴郁的东西,包括他双眉间因长时间思考而隐约闪现的细纹,下巴上因皮脂腺分泌旺盛而冒出的一颗新鲜的粉刺,下眼睑因熬夜而微微发黑的眼圈。他的内心并非轻松,所以不能自在的微笑。几秒钟,他默然收回了目光。然后走远。很遗憾,他没有认出我。
街边超市的大橱窗里印出一个女子寂寞的身影。海藻般的长发披泻在肩上,白色背心上有几块明显的汗渍,她坐在街边的台阶上,恬不知耻地舔着冰淇淋。手指上沾满粘稠的褐色液体。她冷漠地伏下头,长发从一侧倾泻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天空异常的明亮,气温直线上升。我难过地看着沾满粘稠冰淇淋的手指,再一次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是一个离死亡很近的人。不到二十岁就接触临床医学,看尽尘世的生死离别。那年,我给一个女人接生,她来的时候是凌晨一点,一个男人送她来,我把产房的灯全部打开。明亮的灯光下,是大片大片的红色。因为寒冷和失血她全身发抖,那些血凝固成硬块,有些还在粘稠地流动。
早上九点,我和老师终于放弃努力。打开手术室的门,我对那个男人说,我们只保住了孩子。男人的眼神瞬间苍白空洞,黯然无光,抱着头蹲在地上,发出野兽般低低的咆哮。
走廊里早春的阳光温暖的倾泻着,有无数尘埃在那道眩目的光芒中舞动,缓慢而悄无声息,人生似乎还很美好,有着温暖的线索,可我突然觉得冷。用手抱住自己,靠在墙上不能言语。
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的触及到死亡,那种无法抗拒的残酷让我难于呼吸。很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始终认为那天的阳光不过是一个温情的幻觉。
那一刻,深切感受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备觉可耻。生命看似华丽,其实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轻轻一触,随时可能被打回原形。这个世界原有很多事情的控制远在我们能力之外,生命如是,爱情亦如是。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己经不再相信爱情,不愿讨论爱情。一个人在QQ上郑重其事地跟我说 “爱情是个伪概念”。此人哲学出身,很多观点我无法辩驳。可这次我指出他的过分偏激,爱情是不断发生的过去时。出现和消失一样突如其来,无迹可循。有时爱情的发生只在一刹那,弹指间己是不翼而飞,因为过于短暂,易被当事人推脱为幻觉。
一直很讨厌狡滑的男人或者女人。不喜欢虚伪和张狂,这些如今在网上己是泛滥成灾的东西。我欣赏具有真性情的人,男人或者女人,有时我与他们斗嘴,嘴上笔下刀光血影,剑来招往,可是心里觉得快乐,那是英雄与英雄间的腥腥相惜,无关乎背景身份时代,喜欢纯粹的温暖和淡然的关怀,始终坚信简单的感情才会历久弥新。以前认为一个可爱的男人,应有四分的聪明博学、三分的狂野不驯、三分的童心未泯。现在才发现这些全是后话。最首要的条件是他能把手心敞开来给你。我喜欢能坦诚相对,守望相助,生死相许,不离不弃的爱情。可以和我一起看潮起潮落,云飞云长,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相依相偎,此情不渝。
所以喜欢看安妮的字。她的字里只有真实的,纯粹的人性。没有偏见,没有束缚,没有教条和规则。简洁,空灵,直指人心。读罢可以安然入睡,自觉灵魂透彻,心里平静如水。一个人从很远的城市打电话给我,悲哀地说,他无法爱上任何人。我在这边默不作声,握着听筒的手感觉寒冷。越来越多的人发出这样的感概,“我不能爱上任何人”。
如果一个人谁也不爱的话,那么他可以爱上身边的任何人。他可以导演爱情的发生和结束;策划爱情进行时的一切细节,安排每场戏中的每个角色的个性及出场顺序。精心炮制一场传说中的“海市蜃楼”。精彩绝伦。维妙维肖。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反串女配角,忠角奸角一身挑。他精力无限,可以一面含情脉脉地对女主角甜言蜜语,大话爱情。一面掏出喂好巨毒的暗器猝不及防的痛下杀手,辣手摧花。爱情于他而言,己演变为一场学术研究和即兴表演,或者根本就是游戏的一种。他把爱情玩弄于股掌之间。冷酷而灵活,随时爱,随时不爱。
当心变得坚硬冰冷的时候,温柔的手很难再能触摸上去。一些纯粹透明的观念,被摧毁得支离破碎。而我们关于爱情的理想—— 《飞孤外传》里的忠贞不二生死相许的爱情;《神雕侠侣》里心意相通不畏世俗的爱情;《笑傲江湖》里刻骨铭心不离不弃的爱情;《大话西游》里五百年的爱情;《花样年华》里在激情中克制在内敛中暗渡陈仓的爱情;《我的父亲母亲》里坚韧到百折不挠含蓄到无法言语的爱情;《心动》里脆弱而甜美的爱情;《玻璃之城》里委婉哀怨而无力自拔的爱情……这些纯中国式的爱情,再与这个时代无关。
我们只能静静地驻足观看,为干涸的眼睛找一个湿润的理由。
爱情是沙漠中传说的海市蜃楼,可遇而不可求。有人机缘巧合的看见,有人阴差阳错的失之交臂。在这个鬼孽猖獗的都市,没有人有太多机会看到。
所以杜拉斯说,我们哭,要说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这个人,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就像是夜里遇到的最后一个乘客,和所有人一样的无能为力。
我曾经想问他,是否爱过我?这是唯一的疑问。在所有事情均告真相大白后,除了它。也许是自欺欺人。笑,但是他也许不会回答。而且我己主动放弃了这个念头。做出离开他这个决定,我永远不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有些人的感情是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曲折迂回的东西;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总比知道苍白的真相要好。纯粹的理念于他只能徒增笑料,没有丝毫认同;可我依然庆幸自己内心独留一丝纯粹的领土。这是时代己濒临灭绝的理念。所以即使伤害再度降临,我依然可以气定神闲,所以即使每一天我都可能死去,也不足以为惧。所以我也就不再失望。
我在黑暗中看着网上的一些文字。他曾经给我的留言,那样深情和勇敢的表白,曾经带来的甜蜜心情,那样狂热的文字曾让我无法呼吸。我看着那些字,不能相信是他写的。一个男孩的心里隐藏着一些阴暗的东西,被一块邪恶的绒布覆盖着,里面的腐烂永远无人洞悉。
我只须按下DELELE,它们便会永远在这个世界蒸发。很多人习惯于事后这样做。以为存在是痛苦的根源,只要毁灭证据,痛苦就会不治而愈。他们错了,存在是有形的,痛苦是无形的。有形的永远不能治疗无形的创伤。对于无形的伤口,只有看透它才是治愈它的唯一解药。
我保留了这些文字,那里有我和他之间穿梭的时间。曾经的不眠之夜。曾经的情话缠绵,曾经的生死相依,曾经的地动山摇。保留是纪念,纪念也是遗忘。
我希望在深深爱过一场之后,依然可以安然的面对一切。面对网络,面对生活,面对人性,面对爱情,面对未来,面对自己,面对他。
在他脸上轻轻地留下最后的一个吻。然后离开他,永远。
我脸上应该挂着淡淡的笑容。和来的时候一样。
这是一个告别的年代。安妮这样说。
主持人评点:
网恋为什么如此美丽
爱情是一场男女之间游戏,犹如猫抓老鼠,谁先动心谁就满盘皆输。距离可以让相爱的人疏远也可以使平凡突显出美丽,网恋者的想象力如天马行空,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在网上的形象代表了内心的期望值以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方式,可是如此完美的演员和剧情真会像中了六合彩一样的砸到你头上吗?网恋者爱的也许是那个设计好的自己和那个设计好的它!蓉儿的失败是因为她过早的投入,犹如一个溶入了戏里的演员,分不清是台上还是台下了。
这也是大多数女人爱犯的错误,感觉到了就可以爱了,爱情来了就开始糊涂了,也许爱情的吸引力就是这种好似刻意又非刻意的戏剧化效果,最好再夹杂一点前世今生的味道,安排一个貌似偶然相遇相见恨晚的桥段,各位色色的狼族就一定能抱得美人归了!天真是女人独有的习性,可是没了天真,女人还可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