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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二十四日,洞庭郡迁陵县一位名“固”的守丞接到零阳县送来的一封写在木牍上的公文。公文里告知零阳县官吏,迁陵县有两位名为辨、平的狱警和一位叫贺的文吏,办完一起案子携带案卷前往某地,他们的干粮只能吃到甲寅日,希望经过的县、乡提供膳食。
迁陵守丞固接到公函后,作出批示:按有关规定办理。
白云苍狗;陵谷变迁。湘西的沅水缓缓地流淌着,这份文书在一口井底沉睡了两千多年。
2002年6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古镇,由于流经里耶古镇的酉水下游要筑坝修水库,部分地区将淹没。文物部门进行抢救性挖掘,在河岸发现一座战国时期城池的遗迹,进而在一口古井里发现数量众多的简牍。
出土的简牍经过擦洗,用特制的化学试剂浸泡,然后再脱水处理,一部秦帝国县一级百科全书式的档案库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里耶出土的这些简牍都是县或郡一级衙门的书吏所写。透过这些简牍,可以判断出《秦始皇本纪》中丞相李斯的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在疆土广袤的帝国内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经手这些文书的几乎都是熟悉律例而又敬业的官吏,而秦代各级政府各岗位职责明确,在这些简牍也得到很好的体现。
以秦二世元年七月零阳县要求沿途县、乡给办案人提供膳食的简牍为例,略作解读:
七月丁未日(初八),零陽县管理粮食的仓守阳向长官汇报,出公差的三位所带的粮食只能吃到甲寅日,请求行文沿途官府,予以提供膳食。七月初九,零阳县县令同意此建议,移文所过县乡。七月二十四日,迁陵县守丞固接到零阳县的移文后,发文告知该县的仓啬夫,按照朝廷律令给三位公差提供食宿。
秦灭楚不到十数年,在武陵山的腹地,离秦国那样遥远的楚国旧城,帝国的律令如此被忠实地贯彻,不能不让人感叹秦帝国律法之严,行政效率之高和大小官吏责任明确。
里耶简牍中还有一份著名的文书,反映严密的文法在现实中遭遇到困境。这件文书说的是:
水利、营建之事)报告说,阳陵县宜居里叫“毋死”的士伍,欠官府的钱八千六十四。但毋死充当戍卒,不知分发在洞庭郡哪一个县,归哪一个县管辖。现制作一份校验文书,上报给洞庭尉,令管辖毋死的县将追讨欠债的情况告知阳陵司空。阳陵县已经向其家庭追讨过欠款,家贫无法偿债,只得转到其服役之处。
——这一段是阳陵官府推卸责任。秦国对官员清偿债务督促甚严,阳陵县只能说欠债人家庭太穷,这钱在阳陵追不上了,应该由欠债人服役地的官府负责追偿。
四月八日,阳陵守丞将司空的报告转批给主管财政的“金布曹”,责成上报。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阳陵守发现,此公文至今没有呈报。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初七,洞庭郡代理郡尉告知迁陵丞,阳陵戍卒毋死现由迁陵管辖,应按律令处理,将公文抄送相关部门。
那时候的公文已经和现在一样,有“主送”“抄送”的区别,签署人、书写人也清清楚楚。但是碰到复杂的现实状况——戍卒毋死家庭贫穷,根本还不上所欠的钱,于是两个县互相踢皮球,最后官司打到上司洞庭郡那里,由代理郡尉裁决。
不知道洞庭郡如何责成迁陵县,这笔欠款到底收着没有?如果毋死没钱,又能如何?在两千多年前,秦帝国的统治术可谓严密,各种律法非常完备。可有什么用呢?结局如杜牧所言:“戍卒叫,函谷举。”
已经清理的里耶简牍时间跨度为秦王政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为什么二世二年后不见记载了?专家普遍的推测是此时天下板荡,反抗暴秦的烽火已经燃烧到武陵山中,迁陵县大概在这一年受到了波及,而秦帝国派驻此地的官吏无力回天,仓皇之中将文书档案扔到井底。而这些官吏呢?或许是逃亡,或许是被杀死。
所幸,千年简牍沉井底,而不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里耶古城比阿房宫幸运。
迁陵守丞固接到公函后,作出批示:按有关规定办理。
白云苍狗;陵谷变迁。湘西的沅水缓缓地流淌着,这份文书在一口井底沉睡了两千多年。
2002年6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古镇,由于流经里耶古镇的酉水下游要筑坝修水库,部分地区将淹没。文物部门进行抢救性挖掘,在河岸发现一座战国时期城池的遗迹,进而在一口古井里发现数量众多的简牍。
出土的简牍经过擦洗,用特制的化学试剂浸泡,然后再脱水处理,一部秦帝国县一级百科全书式的档案库呈现在人们的眼前。
里耶出土的这些简牍都是县或郡一级衙门的书吏所写。透过这些简牍,可以判断出《秦始皇本纪》中丞相李斯的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在疆土广袤的帝国内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经手这些文书的几乎都是熟悉律例而又敬业的官吏,而秦代各级政府各岗位职责明确,在这些简牍也得到很好的体现。
以秦二世元年七月零阳县要求沿途县、乡给办案人提供膳食的简牍为例,略作解读:
七月丁未日(初八),零陽县管理粮食的仓守阳向长官汇报,出公差的三位所带的粮食只能吃到甲寅日,请求行文沿途官府,予以提供膳食。七月初九,零阳县县令同意此建议,移文所过县乡。七月二十四日,迁陵县守丞固接到零阳县的移文后,发文告知该县的仓啬夫,按照朝廷律令给三位公差提供食宿。
秦灭楚不到十数年,在武陵山的腹地,离秦国那样遥远的楚国旧城,帝国的律令如此被忠实地贯彻,不能不让人感叹秦帝国律法之严,行政效率之高和大小官吏责任明确。
里耶简牍中还有一份著名的文书,反映严密的文法在现实中遭遇到困境。这件文书说的是:
秦始皇卅三年四月初六,阳陵司空(司空,掌管
水利、营建之事)报告说,阳陵县宜居里叫“毋死”的士伍,欠官府的钱八千六十四。但毋死充当戍卒,不知分发在洞庭郡哪一个县,归哪一个县管辖。现制作一份校验文书,上报给洞庭尉,令管辖毋死的县将追讨欠债的情况告知阳陵司空。阳陵县已经向其家庭追讨过欠款,家贫无法偿债,只得转到其服役之处。
——这一段是阳陵官府推卸责任。秦国对官员清偿债务督促甚严,阳陵县只能说欠债人家庭太穷,这钱在阳陵追不上了,应该由欠债人服役地的官府负责追偿。
四月八日,阳陵守丞将司空的报告转批给主管财政的“金布曹”,责成上报。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阳陵守发现,此公文至今没有呈报。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初七,洞庭郡代理郡尉告知迁陵丞,阳陵戍卒毋死现由迁陵管辖,应按律令处理,将公文抄送相关部门。
那时候的公文已经和现在一样,有“主送”“抄送”的区别,签署人、书写人也清清楚楚。但是碰到复杂的现实状况——戍卒毋死家庭贫穷,根本还不上所欠的钱,于是两个县互相踢皮球,最后官司打到上司洞庭郡那里,由代理郡尉裁决。
不知道洞庭郡如何责成迁陵县,这笔欠款到底收着没有?如果毋死没钱,又能如何?在两千多年前,秦帝国的统治术可谓严密,各种律法非常完备。可有什么用呢?结局如杜牧所言:“戍卒叫,函谷举。”
已经清理的里耶简牍时间跨度为秦王政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为什么二世二年后不见记载了?专家普遍的推测是此时天下板荡,反抗暴秦的烽火已经燃烧到武陵山中,迁陵县大概在这一年受到了波及,而秦帝国派驻此地的官吏无力回天,仓皇之中将文书档案扔到井底。而这些官吏呢?或许是逃亡,或许是被杀死。
所幸,千年简牍沉井底,而不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里耶古城比阿房宫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