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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声音此起彼伏,需要保持深化改革的定力,抓住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把那些根基性的改革落到实处,改革就能纲举目张,就能越走越顺
全面深化改革在成功走过开局之年后,已经步入了2015年这一关键之年。
到“十三五”结束时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2015年必须基于这一目标,对已有改革的推进情况、经验教训作出准确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十三五”规划。
2015年的全国两会,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对开局起步的情况作回顾与总结,并就关键之年需要着力落实的重大举措做出部署。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要求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机制两个方面齐头并进。截至2014年底,新一届中央政府累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00多项,仅2014年一年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00多项。在中央政府的带动下,各级政府也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作为加大改革力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审批可以取消,服务必须跟进;权力可以下放,监督不能放松。否则简政放权的“红利”,就有可能被那些政府背景的、从事“前置审批”业务的“红顶中介”蚕食。绝不能出现政府下放了权力,社会整体交易成本不降反增的情况。
财税体制改革要突出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理顺治理体系、充实各层级治理能力,对内来说,需要合理划分不同层级的事权与财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对外而言,则需要增加预算制定与执行透明度,依法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
货币金融领域的改革,市场化和有序开放的方向已经确定,重点在于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利率市场化等相关改革的稳步推进,但其本身同样也有注意防范诱发银行风险的问题。应当综合考虑各金融子领域的风险与改革要求,始终注意改革的协同性、稳健性。
国企改革要坚定正确的方向,保持清醒的思路。让市场约束而非行政命令在国企决策者面前“硬起来”。还应当进一步鼓励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国企决策与激励机制改革。
构建开放经济体制方面,我国面临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在为与不为之间应当有杆秤。凡当为且必为之事应当早为,理顺“倒逼机制”,尽快将外部压力转变为制度改革的“红利”。对那些不能为之事,应当确立并明示原则,形成“按原则行动”的开放姿态,保持与国际机制“透明互动”的形象。
民生、法治、生态等方面的改革也都不能忽视。各种声音会此起彼伏,需要保持深化改革的定力,把住全面,抓住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把那些根基性的改革落到实处,改革就能纲举目张,就能越走越顺。
全面深化改革在成功走过开局之年后,已经步入了2015年这一关键之年。
到“十三五”结束时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2015年必须基于这一目标,对已有改革的推进情况、经验教训作出准确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十三五”规划。
2015年的全国两会,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对开局起步的情况作回顾与总结,并就关键之年需要着力落实的重大举措做出部署。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要求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机制两个方面齐头并进。截至2014年底,新一届中央政府累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00多项,仅2014年一年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00多项。在中央政府的带动下,各级政府也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作为加大改革力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审批可以取消,服务必须跟进;权力可以下放,监督不能放松。否则简政放权的“红利”,就有可能被那些政府背景的、从事“前置审批”业务的“红顶中介”蚕食。绝不能出现政府下放了权力,社会整体交易成本不降反增的情况。
财税体制改革要突出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理顺治理体系、充实各层级治理能力,对内来说,需要合理划分不同层级的事权与财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对外而言,则需要增加预算制定与执行透明度,依法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
货币金融领域的改革,市场化和有序开放的方向已经确定,重点在于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利率市场化等相关改革的稳步推进,但其本身同样也有注意防范诱发银行风险的问题。应当综合考虑各金融子领域的风险与改革要求,始终注意改革的协同性、稳健性。
国企改革要坚定正确的方向,保持清醒的思路。让市场约束而非行政命令在国企决策者面前“硬起来”。还应当进一步鼓励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国企决策与激励机制改革。
构建开放经济体制方面,我国面临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在为与不为之间应当有杆秤。凡当为且必为之事应当早为,理顺“倒逼机制”,尽快将外部压力转变为制度改革的“红利”。对那些不能为之事,应当确立并明示原则,形成“按原则行动”的开放姿态,保持与国际机制“透明互动”的形象。
民生、法治、生态等方面的改革也都不能忽视。各种声音会此起彼伏,需要保持深化改革的定力,把住全面,抓住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把那些根基性的改革落到实处,改革就能纲举目张,就能越走越顺。